医保政策基本情况汇报材料
一、我市医保政策基本情况
1、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于2005年11月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七年多时间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以职工住院险、职工团体险、企业补充险、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和居民大病险为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了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需求,其中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分别于2010年9月、2012年4月实现了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后,参保对象的医保待遇明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医保覆盖面明显扩大,截止2013年5月31日,医保覆盖人群已达15.7万多人(其中职工参保2.7万多人,居民参保近1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近1.1万多人,生育保险参保0.9万多人),基本实现了在校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2、医保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服务网点框架体系,实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便了群众就医购药,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截止目前,我市的医保定点机构有46家,包括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和1个社区服务中心以及所有乡镇卫生院。
3、医保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时地对参保对象的医保待遇作出调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个人帐户水平等方面均有大幅度提高,比如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最初的12.2万元增加到26万元,增加了一倍多,城镇居民医保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到了90%,增长了三十多个百分点。七年多来,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四项保险住院受益群众达17781多人次,减轻参保住院患者各种医疗费负担1.03亿元,社会保险互助共济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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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我市2005年建立医保制度时有老红军6人、老红军遗孀有22人,离休干部51人,目前健在的老红军3人、老红军遗孀10人,离休干部31人,自2005年11月到2011年12月六年间,上述三类人员共筹集医保费225.97万元,报销医疗费用637.16万元,超支411.19万元。老红军及遗孀和离休干部的超支医疗费本应由财政支付,但由于我市财力紧张而无力支付,所以目前全部由各医保定点医院垫付,使得各医保定点医院不堪重负,为此背上沉重包袱(尤其是市人民医院)。
建议:
为切实保障我市老红军及遗孀和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让他们安度晚年,缓解医保定点医院经济负担,希望上级各级政府、各部门能更多关注我市老红军及遗孀和离休干部生活状况、健康状况和医疗费使用情况,在他们的经费保障方面给予更多政策倾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