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义学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认真落实《瑞昌市教育局控访方案》,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定期汇报和报告,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三、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突出抓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思想疏导工作,形成调解工作的整体合力,增强调处工作效果

四、突出重点工作,尤其是对本部门和单位存在的易引起重大治安问题的群体性文件。以及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及时发现,提高做的预防,控制和化解工作,做到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稳定。

南义学区

2011年2月

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措施叶城公路总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公路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叶城公路总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好总段内部和社会稳定,推动总段全面建设进步,特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

1、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公路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2、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强领导教育,提高各族职工的思想觉悟,正确引导广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拥护改革、参与改革。同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解疑释感,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思想上的顾虑及模糊认识。

4、坚持“及时排查、认真负责、工作在前、预防为

1主”的原则,做到及时化解矛盾,避免酿成事件。各职能部门互相协调、齐抓共管、共同去化解矛盾,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

5、在开展排查工作中,认真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如实上报

6、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做好会议记录,根据掌握了解的职工意见,及时向总段党委领导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叶城公路总段综合治理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三月

第三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乡里于元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大会,会上,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刘斌同志代表乡党委、政府就一定要将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做了具体布置,提出了严肃要求。在此之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乡村干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长和增强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46件。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乡200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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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当前农行面临的主要矛盾纠纷及化解工作的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银行业所面临的矛盾纠纷亦随之多样化、复杂化。这些矛盾纠纷蕴含的信息可以折射出农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各种问题高浓缩的影像。准确预测和把握新经济形势下的各类矛盾冲突,积极应对影响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营的变化因素,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是银行业实现全面发展、提升整体实力的关键所在。

一、当前农行矛盾纠纷的现状和特点

通过对近年来我省农行各地区及部门矛盾纠纷案件的统计排查,笔者认为现阶段我行面临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纠纷矛盾增多。为实现自身业务拓展的需要,吸收存款与增放贷款是必经之径。尤其是增放贷款,仍旧是实现利润的主要来源。而日益增长的信贷数额与客户的违约风险又呈现出亦步亦趋的态势。一是银行与机构客户之间的矛盾继续增长。从2007-2009年的环球金融危机到2011年至今漫无休止的欧债危机,全球的经济发展态势并不乐观,这也导致了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经营效益的下滑乃至破产,这直接削弱了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致使借贷合同违约率增加。二是个人借贷合同纠纷的上升。这主要是由于盲目炒作房地产市场失误、证券投资亏损、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收入下降或失业等个人清偿能力不足进而造成借贷违约。数据显示,在农行矛盾纠纷案件中,个人借贷纠纷案件占86%以上。

(二)服务质量引发的纠纷。在服务质量引发的纠纷中,理财产品收益纠纷首当其冲。有些职员为了完成任务或者提高自身绩效收益,在向客户宣传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及时的揭示产品风险或者直接回避客户的风险提问,以至于产品到期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甚至是负收益,从而形成了银行与客户的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在银行的服务体系中,工作效率低、职员服务态度差、业务程序处理不规范、硬件设施不完善等也是导致银行与客户纠纷的重要因素。

(三)同业竞争引发的纠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促使地区、商业性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银行间的竞争格局也是愈演愈烈。各家银行纷纷推出具有吸引力的理财产品和信贷优惠方案,抢夺客户尤其是优质客户的情况十分严重。固然良性竞争带来的利处不胜枚举,但是恶性竞争的弊端危害更大。例如有些银行采用法律规定的存贷款范围之外利率吸引客户、贬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等违规手段,从而引发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客户与客户之间的纠纷,更甚于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与此同时,伴随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自助银行和电子银行的推广,农行服务的受众面也越来越宽,客户与银行的矛盾纠纷不再局限于地域和存贷业务的范围内。矛盾纠纷形成了主体的多样化,性质的复杂化,关系的交织化的特点。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矛盾纠纷调处体制不完善一是没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科学有序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形成层层相扣、步步落实的工作格局,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主要由基层人员主导,无法引起有关领导的足够重视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专业化队伍。调解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各自忙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消极应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使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无专人管、专人抓。

(二)调处人员缺乏足够的协调能力。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基层调处人员的协调权限、方式、效率都十分有限。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调处人员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导致许多问题无法有效、及时的解决,从而

积少成多、由小变大。

(三)部分客户的法制观念薄弱。客户在与农行的交易中发生利益冲突时,片面的认为是银行方面推脱责任,心态失衡,维权意识强烈法律意识淡薄,妄图用吵闹、威胁、暴力等形式迫使银行人员屈服,不仅不能达到目的反而会使矛盾扩大化,致使调处人员无法与客户正常沟通实现纠纷排解。

三、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坚持抓苗头,主动排查,超前防范,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和动态,做到未动预知,异动先知。首先是要准确把握客户对服务需求的总体趋向。积极构建全方位覆盖排查网络,运用日常管理、服务、调查、摸排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新手段、新途径,敏锐观察和分析社会热点焦点,了解客户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及时捕捉和把握客户心理情绪以及各种负面苗头倾向。其次是要细致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行动,理清矛盾纠纷的重点业务、区域和群体,加以重点防控。以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问题为重点,详查基本情况、诱发原因、性质类型、表现形式、危害程度、化解难度和潜在趋势,作出分析判断。最后要注重专项排查,准确了解各种矛盾纠纷的特殊情形。对一些容易反复出现的矛盾纠纷,要采取措施防止扩散蔓延,在查明来龙去脉、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予以解决,失去条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相关解释说服疏导或救助工作。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矛盾排调工作网络问题。第一,要实现调解工作的制度化保障,成立专门的调解部门,出台全面完善的制度、规章,要求各部门个人员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予以支持,不得回避或消极应对,使调解工作能够有效的施行;第二,实行矛盾纠纷排调奖励制度。提高矛盾排查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纠纷排查时效和调处难易程度,对及时遏制矛盾纠纷隐患、重大纠纷事件的报告等进行奖励;同时设立调解案件奖励,按矛盾双方对矛盾调处的满意度进行奖励,对成效显著的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三,完善矛盾排调总结制度,建立每月矛盾排调例会,使调解人员养成总结、反思的习惯,在例会上对各类型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从而不断完善调解员的协调处理能力。

(三)强化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领导。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领导是关键,机制是保证。要把健全、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管理作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关键来抓,保证目标任务的落实。对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处置失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对所有矛盾纠纷,都具体落实到基层调解员身上,提升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再通过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积极参与行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矛盾纠纷化解职能,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银行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职员的队伍建设。不管是高管人员、专职调解员还是基层业务人员,都要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顽强,业务精湛的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一是建立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广泛

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素质培训,领导要充分重视矛盾纠纷的排调工作,调解员应努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业务人员则是要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避免引发矛盾纠纷。二是要结合新时期银行矛盾纠纷的特点,制定培训规划,逐步使排调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调解员应主动自觉地依法处理问题,切实维护银行或者客户的合法权益,以适应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需要三是要不断充实调解队伍。要有计划、分步骤对队伍进行调整补充,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篇: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榆社县政法委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榆社县政法委在市政法委和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特别是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贡献。我们的做法是:

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

近年来,我们把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放在构建

和谐榆社、推进依法治县的大框架中真抓实管,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

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党政分工负责制、部门单位主管负责制“三责合一”的处理矛盾纠纷和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责任体系。一是明确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

任人,按照“一个纠纷或一个案件、一个包案领导、一套包案班子、一套解决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如在奥运期间,为了维护奥运会和残奥会举办期间的

社会稳定,对27件信访案件实行了县、乡两级领导包案和责任分解制度,县法院对11件涉法涉诉

案件又分解到院领导、庭室负责人,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二是完善责任制度。为了从源头上解

决问题,我县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委、政府分管信访、纪检、政法工作的领导召集,

县直24个部门单位领导为成员,成立了八个专项工作领导组,各负其职,协调配合,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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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竹镇政府、村委会聘王绪成为该村卫生员,增加了家庭收入,使王绪成情绪稳定,不再上访。总之,我县在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中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做到了民事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赴省进京非法上访案件,

为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促进榆社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0一0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