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党员示范街”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员示范行动”走深走实,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打造特色亮点鲜明、示范效果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党员示范街”,不断提升县城区主干道面貌,促进我县“创文创卫”工作提质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民得实惠、党得民心”和“创文创卫”的目标要求,发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沿街各党员经营户参与“党员示范街”建设,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市容市貌管理、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提升工作,通过开展常态化集中治理,打造“文明和谐、服务优良、特色鲜明、秩序井然、绿意盎然、管理精细”的党员示范街,以点带面,促进中心城区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质量的持续改善,为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省级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范围

在县城区主干道创建“党员示范街”。

三、创建标准

“党员示范街”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应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规定的标准,主要为:

(一)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定期粉刷、修饰

(二)市容秩序井然有序。沿街两侧门前及建筑立面达到“十无”,即: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乱设乱摆、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烧乱烤、乱晾乱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无流动商叫卖。非机动车分类摆放,成行有序。

(三)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果壳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丢乱倒;无卫生死角、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商业噪声和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无室外烧烤、摆桌和油烟污染行为。

(四)户外广告、店招牌匾设置符合《*市城市建成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要求,广告、牌匾制作规范,与周边建筑协调美观,达到“一街一品、一楼一式、一店一匾、上下一线、前后一面、左右一体、色彩协调”的标准

(五)建筑施工场地管理规范。施工围挡外无乱堆乱放、乱贴乱涂,设置广告规范、美观,场地出入口有清洗设施,无扬尘污染和车辆带泥上路。

(六)临街店面和单位“门前三包”落实到位。达到以下要求:

1.包干净。做到门前无污物、油渍、废弃物和积水;门窗、橱窗、门面招牌和灯饰整洁;屋檐、窗檐、顶棚没有灰垢和积存垃圾;遇冰雪天气,各扫门前雪,确保行人安全。

2.包美化:做到门前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无乱设广告;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无晾晒;门面招牌画面、字体无残缺,灯光显示完整;在外墙体上设置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

符合相关规定。

3.包有序。做到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堆放,无环境噪声污染,无出店经营;无乱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线内,朝向一致;不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的设施;不放置占道灯箱、指示牌;不在门前从事洗车、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

四、创建步骤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创建“党员示范街”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利用广播电视、抖音、微信、宣传栏等宣传方式,为本次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党员干部联系卡、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最大限度调动沿街居民、店主员工等群众参与和支持创建“党员示范街”的积极性,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群众基础。

(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按照本次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创建工作责任到人。要建立健全路段创建工作责任人制度、徒步巡查执法制度,明确路段巡查责任制。要对照管理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使“党员示范街”的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

(四)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落实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将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党员示范街”创卫单位中责任路段工作表现优秀的进行“最美创卫单位”表彰;对示范街区沿街县直单位创卫成果显著的进行“最美庭院”表彰;对诚信经营、创文创卫中积极参与治理的沿街商铺进行“最美商铺”表彰;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进行“最美创卫个人”表彰;对在创建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