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四好”铸铁军 “四精”促振兴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狠抓乡村振兴驻村干部队伍建设,聚焦选派、培育、管理、保障“四个环节”,全面激活驻村干部队伍帮扶动能,奏响乡村振兴“最强音”。
一、定好选人“风向标”,确保选派精准。一是严把政治用人。坚持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干部的必要环节,严格落实“四个注重选拔、四个坚决不用”要求,对标对表“1+2+x”标准条件(1年党龄、2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在编正式干部等要求),强化组织把关,严把政治素质“硬杠杠”。2023年以来,开展驻村干部政治素质考察900余人。二是精准识人选人。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探索创新“立体看人+精准识人+依岗择人”选人模式,主动对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将甘于奉献“三农”工作、乐于服务乡村振兴、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精兵强将”选出来、派下去。2023年以来,根据需求从70余家选派驻村干部。三是坚持以村择人。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统筹村(社区)发展难点堵点问题,采取“点穴式”派驻工作法,让党群干部进弱村、经济干部进穷村、政法干部进复杂村、农牧干部进产业村,选派干部到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社区)等开展驻村帮扶。2023年以来,精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310名,驻村工作队员6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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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织好多方“责任网”,确保管理精准。一是接收单位全面管。由乡镇(街道)党委采取全方位管理、常态化指导等方式,强化对驻村工作队真蹲实驻情况督导,将督导结果作为“评比排位”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晒先进”“亮后进”方式,督促驻村干部铆足干劲、苦干实干、奋力拼搏,持续激发驻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二是选派单位协助管。严格落实“4221”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督促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分管领导每季度、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到村指导1次,派出单位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干部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帮助指导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三是聚焦工作严格管。通过季度考评、督导履职等方式,鼓励驻村干部同村“两委”干部问题共商,有难共解,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突破口,细化任务清单,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切实以实干创实绩、以实绩赢民心。2023年以来,制定帮扶计划1872份,为群众办实事5000余件。
四、用好干事“催化剂”,确保保障精准。一是落实政策强保障。驻村干部派出单位严格落实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驻村工作经费、55元每人每天生活补助、每年1次健康体检、不低于10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将派出单位服务保障情况纳入季度督导内容,对服务保障不到位的及时发函提醒。目前,已落实各项经费补贴1300余万元。二是注重宣传强氛围。实施“先锋好声音”宣传行动,在县级各类媒体平台开设“驻村帮扶身边榜样”专栏,深度提炼、广泛宣传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典型事迹,积极在全县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氛围,激发,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3年以来,已有150余名驻村干部经验做法在县级以上媒体刊载。三是择优使用强激励。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在乡村振兴领域深入考察识别干部,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阵地”,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等政策,持续激发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2023年以来,共选拔任用驻村干部19名,晋升职级93人,事业单位职员晋升等级1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