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调研报告

一、当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不良作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在当前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相对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种显性易见的作风腐败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更具有隐蔽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危害也更大。

(一)形式主义。形式主义主要表现在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一味做表面文章。对此,群众反映强烈的是部分党员干部沉湎于文山会海,热衷于送往迎来,偶尔到基层调研,也多是为了做做样子,走马观花,不接触群众,不了解实情,不解决问题;工作中唯上唯书,落实不力,习惯突击应付,往往是检查一阵风,过后一场空。例如县xx局xxx担任xx村第一书记以来,未认真落实驻村工作要求,违反工作纪律擅自脱岗,并被市调研组发现,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已构成失职、渎职行为。经20xx年x月x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官僚主义。官僚主义则是高高在上,脱离基层,在其位不谋其政,不了解基层的想法和对策,遇事则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群众对官僚主义中为官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或滥用权力,营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行为深恶痛绝。例如xx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社会捐助办公室)副主任xxx于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在开展城乡医疗门诊救助工作期间,对县城乡医疗门诊救助定点药店xxx药房、xxx公司提供的报账资料未进行认真审核,导致该两个药店违规向救助对象销售的非药准字类物品共计xxx万元在县民政局获得结算,造成国家资金损失xxx万元。20xx年xx月xx日,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20xx年xx月,被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xx县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主要做法

(一)化大为小,聚焦消极怠政。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xx县将反对“四风”工作具体化、明细化,对一些干部身上表现出来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现象进行梳理、归类,深化问题导向,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归纳为“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庸懒无为、行为失范、效率低下、纪律松弛、脱离群众、顶风违纪、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12类消极怠政问题进行重点突出整治,化大问题为小细节,使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都能对号入座,形成更加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有力地助推了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化责为行,落实两个责任。在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归纳为12类消极怠政行为后,xx县委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消极怠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推动治理消极怠政工作深入开展。先后印发《xx县治理消极怠政问题实施意见》、《xx县开展消极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县治理消极怠政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扎实开展治理消极怠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制定了具体要求,确保了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和开展。县纪委把治理消极怠政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党委、县属各部门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了工作措施,增强了工作主动性。同时充分发挥监督责任,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贯穿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对治理工作形成了有力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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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力清单是评判党员干部是否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标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本质上是不作为与乱作为,核心是权力滥用。把清晒权力清单作为重要抓手,对xxx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部门和xxx个乡(镇、街道)开展清晒。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清晒的权力清单包含权力事项、权力行使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及等级以及防控措施四个部分。清理完毕后在县政府网站、本乡(镇、街道)、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以及本股(室)上墙进行公开亮晒,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权力清单成为联系群众的一张“明白纸”和评判党员干部是否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行为的“标准”。

(二)12类消极怠政是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的集中体现。经过对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形成了重点治理的12类消极怠政问题。即“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庸懒无为、行为失范、效率低下、纪律松弛、脱离群众、顶风违纪、吃拿卡要、权钱交易”,成为不断深化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导向,使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都能对号入座,找到更加有说服力的处理意见,形成更加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从工作实际中总结归纳出来的12类消极怠政现象,既形成了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重点,又成为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的牵引力。

(三)党、政、纪同频共振是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取得实效的关键。党委把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工作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建立县委书记亲任“一把手”、县委常委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强化组织保障。政府在抓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上“齐上手”,合力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职责范围内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各项工作,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抓落实,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纪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责任,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专项工作方案,报经县委批复实施,为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行动提供政策依据。同时把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相结合,着力治理“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等12类消极怠政问题,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违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