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提升卫生行业形象,特制定200*年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为目标,以促进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医院行风在市纠风办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成立民主评议市区医院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参评医院要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监督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兼顾。各县(市)要按方案要求,搞好本地医院行风的评议工作,使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

四、评议范围[仅市区范围,县(市)由各县(市)制定]

1、市属医院(8家)。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院、市一医院德山分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康复医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

2、区属医院(6家)。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鼎城区人民医院、市第二中医院、市老年病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

五、评议内容

1、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诚信诊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诚信收费。无自立、分解、重复、超标准等乱收费,医药费用透明、公开。

4、诚信服务。增进医患沟通,加强便民措施,改善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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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医疗单位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纠风整治的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要开展承诺回头看活动,查找没有践诺的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要坚持标准,务求实效,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评议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严格监管,严肃纪律。要将行风评议工作与加强医院管理、与医疗质量监控、与转变医疗卫生队伍的服务理念结合起来,以行风评议促进行业监管。对在评议中以弄虚作假、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及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所在医院直接定为最差医院。

4、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医疗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医疗信息,公布本单位在解决不正之风方面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和正在采取的有力措施。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信息交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