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探索加强社区在职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市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实际和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双重管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

第一条凡组织关系在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住在城区的党员,要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既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主体管理,又要接受本人单位所在社区党组织的协助管理监督,积极参加社区党员服务站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条实施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原则:

1、坚持单位党组织主体管理与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在职党员自觉自愿与社区党组织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适时、适度、有效的原则;

4、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5、坚持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原则

第三条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主要内容:

1、在单位党组织全面负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基础上,按照党员居住地,以住宅小区、楼群、院落、巷道为单位把在职党员纳入社区党组织,加强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2、根据在职党员职业特点、个人特长,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联系服务活动;根据社区党建需要,组织开展党性实践活动,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积极引导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4、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组织优势,构建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

第四条在职党员社区双重管理的程序:

1、单位党组织填写《敦煌市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卡》,介绍党员到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报到;

2、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住址或单位将党员分编到相应党支部或党小组;

3、党支部或党小组将党员纳入社区管理,并将《敦煌市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卡回执联》签字盖章后反馈单位党组织

4、党员按照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年底社区党组织将党员活动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反馈给单位党组织

第二章党组织在双重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社区在职党员所在党组织在双重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任务:

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督促引导党员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管理及居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参与社区党员服务站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与社区党员服务站联系。要定期到社区党员服务站进行走访(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3、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与所在社区党组织深入开展共建活动,为党员做出表率,引导党员“住社区、爱社区、建社区”。

4、加强在职党员管理工作。建立在职党员社区活动档案,对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进行详细记载,对在职党员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对社区反映不好的在职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和教育,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评优树模时,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并作为重要依据。

第六条社区党组织在双重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任务:

1抓好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站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所辖单位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社区内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形成本社区在职党员人才资源库。

2、组织好在职党员的报岗履岗工作。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根据社区的实际需要,积极组织党员认领岗位,组织在职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等社区公益性工作。

3、抓好在职党员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每年年底组织开展社区在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如实填写《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实事求是地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市委组织部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的现实表现。

4、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和党性实践活动。社区党组织要按照“灵活多样、小型分散、重在实效”和“适时、适宜、适度”的原则,坚持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和各类党性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抓好双重管理典型培养工作。积极培养和发现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整体上水平。

第三章在职党员在社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在职党员在社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社区党员服务站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社区服务站的工作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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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建立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公示制度。在职党员在社区要亮出身份,社区党组织利用社区公示栏及时对党员的现实表现、参加社区活动、民主评议结果等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

第十八条建立双重管理例会制度。根据社区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工作安排,社区党组织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半年工作,制定下半年计划;每半年由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每年年底由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本年度工作,部署下年度工作。

第十九条建立双重管理奖励制度。对于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社区党组织将向单位党组织、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推荐,参加单位党组织、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的评优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