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委季度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团的建设,促进团干部作风转变,提升全局团的整体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分组

第一组:西安车站团委、西安西站团委、宝鸡车站团委、宝鸡东站团委、安康东站团委、新丰镇车站团委、西安客运段团委、西铁公安局团委

第二组:支线公司团委、韩城车务段团委、渭南车务段团委、宝鸡车务段团委、略阳车务段团委、安康车务段团委、汉中车务段团委、西延公司团委

第三组:西安机务段团委、新丰镇机务段团委、安康机务段团委、宝鸡机车检修厂团委、西安供电段团委、宝鸡供电段团委、安康供电段团委、西安客车车辆段团委、西安东车辆段团委

第四组:西安工务段团委、宝鸡工务段、阎良工务段团委、略阳工务段团委、安康工务段团委、西安电务段团委、安康电务段团委、局工务机械段团委

第五组:西安多元集团团委、安康康利集团团委、安康办事处团工委、西安物资供应段团委、西铁中心防疫站团委、科研所团支部、局直属机关团委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1、信息工作(20分)。基础分10分:各单位每季度上报信息篇数为6篇,完成后可得到基础分10分;刊用分10分:被局团委网站刊用一篇简讯计2分,综合信息计3分,被铁道团委《团内信息交流》、《铁道团讯》刊用一篇简讯计4分,综合信息计5分,凡信息得到局领导批示另加5分,以10分为上限。

2、宣传工作(20分)。基础分20分。各单位每季度在局级报、刊、电视台(西安铁道报、西铁电视台、西铁政工、局宣传战线网站等)刊登一篇反映本单位青年工作内容的新闻稿件计10分,在省、部级报、刊(铁道团讯、人民铁道报、陕西青年工作)刊登一篇反映本单位青年工作内容的新闻稿件计20分,在国家级报、刊、电视台(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国共青团网站(刊物)等)刊登一篇反映本单位青年工作内容的新闻稿件计30分。一稿多投的只计最高级。每季度5日前将上季度刊登复印件传真或车递至局团委(宣传),过期不予统计。

3、组织工作(20分)。各类报表、统计资料的考核:各单位上报组织报表及统计资料应做到准确无误、按时上报,报表、资料出现错误考核10分,每超出规定上报日期一日,考核1分,扣完为止;团费收缴的考核:每半年收缴一次团费,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上缴局团委账户每超出规定上报日期一日,考核1分,扣完为止;基层团组织换届情况的考核:未按规定进行站段团委和基层团支部换届选举,考核20分。

4、生产工作(20分)。各单位要按照局团委要求抓好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工安全路风竞赛、知路爱路护路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青工学技练功比武等长效工作,同时还要开展好局团委安排部署的阶段性活动,做到活动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由局团委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单项活动评比考核;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青工安全路风季度写实》等资料,出现错误考核10分,每超出规定上报日期一日,考核1分,扣完为止。

5、干部作风(20分)

1、自觉遵守路局干部十条禁令;

2、团干部外出超过三天必须向局团委请假;

3、本单位有关青年工作出现重大情况须在2小时内向局团委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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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两次排名最后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局团委将对其下发警告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取消本单位年度团内评先资格;

4、对三次排名最后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局团委将建议该单位党委调整其工作岗位

六、本办法自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局团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