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文化中心督导细则

社区文化中心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惠及百姓的新型文化阵地和社区服务平台,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思想素质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是人民群众“共享文化”的重要体现。为充分发挥社区文化中心的作用,规范社区文化中心管理,提高社区文化中心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居民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以发挥功能、服务社区为方向,切实加强社区文化中心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定期督查、分类指导原则。要坚持持之以恒,定期督查,全面普及。同时,充分认识不同社区文化中心的特点和问题,甄别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切实提高社区工作水平。

2、培育典型、梯次推进原则。要按照“树典型、带中间、促后进”的思路,重点扶持一批典型社区文化中心,充分发挥其示范导向作用,抓点促面,梯次推进。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要立足社区实际,不断探索完善督导工作机制,既要推动工作开展,又要力戒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力求实效。

三、督导内容

1、对社区文化中心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设施的管理与使用,活动的开展与公示,图书登记与借阅管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管理与使用,文化中心的利用率与效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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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叉督导。邀请文化员互相交叉,参与社区文化中心督导,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五、督导结果

督导工作结束后,由督导小组形成督导报告。督导结果将作为社区文化中心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