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斌同志在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发言
生产工作例会上的发言
在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发言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韩
斌(2010年6月3日)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1—5月安全生产形势,市、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及2010年“六月安全生产月”工作安排作一简要汇报。
一、1—5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控制指标进度情况
(一)基本情况。1-5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3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呈“两升一降”趋势,分别上升34.5%、下降50%、上升34.5%,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5人的20%。
从事故发生领域看,集中在道路交通和火灾领域。其中,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13起,死亡3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0%和64.9%;火灾领域发生事故22起,直接经济损失9.4万元,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69.2%和108%。
(二)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情况。1—5月,全县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进度情况。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安全生产死亡控制考核指标仅为15人(其中,道路交通领域14人,工矿商贸领域1人),在去年基础上减少1人。截止目前,全县因生产安全事故已死亡3人,均发生在道路交通领域。
二、市、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交叉检查情况5月13日至21日,市安监、水务和海事处等部门对我县的河道采砂企业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交叉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家,检查采砂、筛选、破碎等作业点98处,涉及船只25艘,检查覆盖率达100%,制发《安全检查记录》27份,《责令改正指令书》24份,《询问通知书》1份。
通过检查,市检查组从两个方面充分肯定了我县河道采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一是县安监、水务、海事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通过前期县级相关部门的专项整治,我县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市检查组同时指出,我县河道采砂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大部分企业未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安全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比如个别私营采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三是规章制度有待健全。大部分采砂企业未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施工现场比较混乱。施工场所未设置或缺少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多数装载机、挖掘机、航吊操作员、电工、焊工未持证上岗等。
为此,市检查组要求我县以交叉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河道采砂安全水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我县春季安全生产综合监察执法开展情况
今年4-5月,县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以“整治隐患、预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行动。先后对全县72家页岩砖厂、73家加油站、40处建筑施工工地、5处水利水电建设工地和广南高速、兰渝铁路等2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其间,省、市安监局执法检查组也对我县亭子口水利枢纽、广南高速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发现安全隐患200余条,当场督促整改隐患60余条,下达限期责令改正指令书150余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2家加油站、23家页岩砖厂、9家采砂企业、13家建筑施工工地等57家单位作出了经济处罚,依法关闭了15家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又拒不按规定整改的“三无”加油站。
从总体上看,通过近两年持续不断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监督,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利好。
但是,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页岩砖生产行业,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还有10余家页岩砖厂至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二是个别页岩砖厂还是采用已被淘汰的“吊窑”工艺生产,作业环境和经济效益差,安全隐患和监管难度大;三是部分页岩砖厂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人不按规定佩带劳动防护用品、机器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等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2、成品油经营行业,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的8座加油站中,还有5家仍在正常经营,至今未按规定期限关闭并拆除加油站的相关设施设备;二是列入规范整改范围的6家原农机系统加油站受资金、相关部门手续申办等因素影响,整改速度普遍较慢。
3、建筑施工行业,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无压证施工现象严重;二是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存在离岗脱岗和代岗现象;三是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严重不足,存在冒险作业现象;四是建筑工程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网、架,存在严重的“裸体”施工现象;五是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存在违章违规作业现象;六是施工企业不积极主动配合安全检查,对安监部门指出的隐患熟视无睹,拒不整改,拒不接受调查处理,存在藐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象。
4、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在今年省、市、县开展的多次执法检查中,均对全县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给予了良好的评价,但也还存在诸如制度不够健全、预案未及时修订、个别工地电线不规范、职业卫生制度落实不够等问题。各施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高度重视,按时按质整改完毕,而且能及时书面报告安监部门,申请复查验收,他们的工作方法和作风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和推广。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重点
一是按法定程序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进行全面彻底地复查,对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将从严查处,以严格严肃的执法手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二是督促无证页岩砖厂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全县页岩砖厂持证率达到95%以上;三是全面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加快建章立制进度,全面实行“封签”制度;四是申请县人民法院对全县5家未按规定期限关闭的加油站依法强制执行;五是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三、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我县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家、省、市、县的安排部署,我县决定从6月1日至30日在全县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安委会已于5月2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苍溪县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安委〔2010〕6号),对活动开展作了详细安排部署。我这里只做简要安排。
(一)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六月第一个星期(6月1日至6日)为“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动员启动阶段,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六月第三个星期(6月14日至6月2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第四个星期(6月21日至27日)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及安全生产规范管理乡镇验收评比周。
(三)活动安排
1、县级部门。一是在今天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二是6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解放路西段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三是全力做好6月下旬市安委会办公室检查验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工作,确保验收通过。四是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6月下旬组织乡镇安办主任、安监干事(含管船员),县级部门安全股室负责人和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网点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五是以“传播安全文化,构建和谐苍溪”为主题,由县级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成立水上交通、道路交通等十个宣传组,深入场镇、社区、学校、车站、码头等人员聚集场所集中开展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六是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监察执法“回头看”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七是在6月第三个星期(6月14日至6月20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八是积极参与全省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全省开展“和谐交通平安出行”暨“全省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赛”活动试卷今天已在会上下发,请各参会单位将试卷带回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并于6月10日前将试卷答题卡收集汇总上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试卷分配表附件2,联系电话:5223499)。九是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十是配合省市做好相关的文艺演出活动。
2、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规范管理乡镇达标验收、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活动。
3、生产经营单位。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是开展遵章守纪、杜绝违纪违规教育活动。三是在单位内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四是对从业人员加强预防职业病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五是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企业生产状况,集中排查治理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安全死角,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活动总体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正面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弘扬正面典型,警醒反面案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真正使安全生产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注重创新,务求实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活动实效,以活动保安全,确保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请分别于6月10日、6月30日前报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223499,传真:5222850)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第二篇。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的决定,每年5月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改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定于每年的6月份进行。今年6月是全国第一个“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将来矿区开展活动,搞好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影响广泛。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的基础上,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全面动员,紧急行动,突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一主题,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做好迎接“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各项工作,营造安全氛围,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工作,巩固发展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为加快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明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目的和指导思想,立即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职工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质上是以活动为载体,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唱响“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主旋律,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这是贯彻xx总书记“xxxx”重要思想的需要,是适应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需要,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巩固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需要。
多年来,兖矿集团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天字号”大事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加强安全综合治理,保持了安全生产的国内先进水平。特别是近一个时期,公司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改革、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上下通力配合,加强安全工作,保持了较长的安全生产周期,创出矿区安全生产的历史最好水平。
尽管公司当前的安全形势比较稳定,但是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安全生产的压力很大,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高度重视,正确分析和看待公司的安全形势。当前,企业集团组织体制改革正处于加快推进的关键时期,这场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必然引起干部职工的思想活跃和利益调整。煤炭市场供大于求,营销形势严峻,集团骨干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工作复杂而艰巨。这些都在客观上增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同时,在较长的安全生产周期中,零打碎敲的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事故属于重大侥幸事故。个别单位和职工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管理和工作有松劲滑坡的现象。即将进入高温多雨季节,在井下生产、非煤易燃易爆场所、夏季“三防”、职工卫生防疫等方面,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考验,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特别是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由国家安监局负责人带队,组织了全国10多家国家级新闻单位的记者队伍,由省委、省政府有关人员和省级新闻单位人员随同,将于6月17日至18日莅临兖矿现场采访和检查指导工作。这既是对兖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巨大鞭策和鼓舞。因此,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不单纯是一个具体的管理目标和任务,而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单纯影响到公司的改革和发展,而且影响到兖矿的形象和品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保持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是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公司上下必须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立即行动起来,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形成声势,务求实效,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把矿区的安全工作推向新水平,巩固发展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实现长治久安,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为山东省和煤炭系统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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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监督。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期间将以定时、不定时,事先不通知的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开展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落实活动的“计划、人员、车辆、经费”,防止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本次活动将作为我县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认清形势,提高警惕,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巩固发展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形势,为全市人民和外来投资者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投资生产环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