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构筑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新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黄勇
为加强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监管,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科学、规范、高效、廉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平利县从2004年4月起向县政府审批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派出财务总监,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的监督。自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实行以来,本着“立规矩、行职能、尽职责、讲实效”的原则,将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关口前移,变过去的事后监督为委派财务总监全程监管、跟踪服务,有效的遏制了工程腐败现象的滋生,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基本做法
近年来,全县先后对农村“三通”建设、新村建设、县乡道路硬化、教育卫生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118个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派驻财务总监68人次,监管项目资金达3.98亿元,按工程进度共审核支付资金3.81亿元。同时,建立了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机制,加大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管理力度,在严格实行合理低价公开招投标中,为项目单位节约资金216万元,进一步提升了项目资金监管水平,有效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健康有序开展,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一)建立规章制度,细化工作程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和印发了《平利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财务总监管理办法》,从2004年起对政府重点工程财政投资在20万元以上基建项目或政府指定的其它工程委派财务总监,县财政局负责财务总监的委派和日常管理,代表县政府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督。为了促进对县重点工程项目监督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县财政局及时研究制定了《平利县关于派驻政府重点工程项目财务总监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以及财务总监的选拔、派驻程序、工作纪律、财务总监报告制度等。细则规定,为加强对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在县财政局设立了政府重点工程项目财务总监办公室,具体负责财务总监的选拔、培训、考核、任免等日常管理,以及拟定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办法,协调财务总监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等,从而为财务总监委派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基础。
(二)严格选拔总监,强化技能考评。按照《办法》、《细则》规定的财务总监选拔和委派程序,一是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确定相结合的办法,由个人填报资格审查表,经组织考察合格的,建立财务总监资格备查档案和人才库;二是根据项目工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选准人。在具体确定财务总监人选时,坚持层层把关,公开选拔,做到不降低标准,不迁就照顾,严把准入关;三是强化培训。对入选的财务总监,委派前先进行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工作纪律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工程项目需要委派并颁发财务总监证书。四是严明纪律,加强考核。要求每名财务总监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遵守项目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得超越权限干涉项目单位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接受项目单位馈赠,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有意刁难项目单位符合规定的款项支出。并要求财务总监每季度书面报告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和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工程完工后写出述职报告,财务总监办公室根据考核办法,对财务总监的“德、能、勤、绩”按照“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进行考核评议。被评为“优秀财务总监”的,发给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不称职的,两年内不得担任财务总监,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工作行为,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对工程的前期检查,严把预算和前期准备关。财务总监进驻工程伊始,首先查阅工程单位的工程预算和投资依据、投资总额、工程建设期限、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资金来源、招投标情况、拨款计划等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工程项目单位的施工、待摊费用(拆迁费、征地费、设计费、监理费、绿化费等)等费用的监督,有效的解决了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的不良做法,保证了建设工程合法、合规、合理。二是深入项目单位调研分析,准确掌握建设情况,切实做到“四个全面掌握”。即:⑴全面掌握底数。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单位,重点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前的详细情况,通过听取了各方面的汇报,查阅了大量工程资料,先后上报了85份工作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⑵全面掌握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及时督促对施工单位按进度实施拨款,杜绝了工程主管单位拨人情关系款的现象发生。⑶全面掌握标准。在工程项目的财务审查过程中,除对工程的
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外,对一些施工和待摊费用从洽谈到审定严格标准、严格把关。⑷全面掌握范围。在监督活动中,采取上门检查和调账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对28个项目单位的账目进行了上门检查,对51个施工单位进行了调账检查,经常检查日常资金使用、成本核算、科目设置、原始凭证取得是否合法和凭证的装订是否符合会计基础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改正。三是加强工程财务监督,严把资金结算关。坚持从“四个关”入手,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有效防止出现因工程结算不清而滋生腐败的现象。即:⑴严把资金拨入关。建设单位申请财政拨款,由财务总监根据工程质量和进度,审核签字后予以拨付。⑵严把支出核销关。合法的票据、正常的开支,经财务总监签字后记账报销;不规范、不合法的票据和非正常的开支,一律不得核销。⑶严把资金效益关。项目筹资方案制定、工程招投标、施工预算、合同签订、工程量审核、资金拨付、竣工结算等,财务总监都全程参与。要求财务总监把“钱”看紧,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把“物”盯紧,确保花出去的钱与采购回来的实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⑷严把督促检查关。由分管局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市政重点工程项目财务总监座谈会,收集掌握情况,针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督促抓好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同时要求所派出的财务总监遇到重大问题和拿不准的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四)完善配套措施,强化项目监管。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降低工程成本,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使用有规范,执行有标准,检查有依据,杜绝人为因素和随意性,按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不同的特点,先后制定完善了《平利县市政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32个涉及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确保了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二、存在问题
从整体上看,此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财务总监委派管理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个别部门在认识上还不够统一,多多少少存在抵触情绪;二是财务总监业务素质,特别是对工程的设计、概算和工程定额管理等相关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由于此项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工作程序、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建议与思考
(一)统一思想,营造氛围。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委派财务总监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不是财政部门一家的事,需要各部门、单位乃至全社会的齐抓共管,才能真正发挥委派财务总监制度的效能。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树立全面意识,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支持委派制的改革,着力为委派财务总监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支持委派的财务总监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委派财务总监的制度改革才能积极稳妥地推行。
(二)加强教育,提高素质。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委派财务总监,工作涉及基建领域,委派的财务总监如果不坚持原则,不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如果经不住诱惑,同流合污,就有可能导致和助长腐败行为。所以,财政部门既要加强委派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又要建立继续教育制度和考核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对委派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委派的财务总监自身也要不断“充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复合型”人才,委派部门也要积极实行财务总监上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只有建立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都过硬的会计队伍,才能保证委派财务总监制改革的顺利实行。
(三)健全制度,合力推进。要重视相关制度的建设,建立重点工程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使委派的财务总监有章有循,有法可依;建立健全委派人员的选拔聘用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轮岗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考核制度、激励机制,加强对委派人员的后继管理;建立会计人才市场,保障会计人才的良性流动;健全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跟踪问效等相关制度,保证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通过制度建设,形成在委派财务总监与建设单位主要领导之间既职责明确,又相互配合,既相互制约,又同心协力的监督机制,让建设单位由担心、抵制,变放心、恳请的良好局面,使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二篇。“农村关爱工程”长效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农村关爱工程”长效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这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和使命所在。近年来,随着苏北农村劳务输出人员的不断增多,农民工“后方”的稳定,已成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宿豫区以组织实施关爱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儿童、老人和妇女工程(以下简称“农村关爱工程”)为抓手,把和谐建设化为百姓幸福体验,着力打造和谐基层,在阵地创建、载体建设、义工服务、组织保障等方面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关爱工作机制,以关爱凝聚民心,以关爱促进和谐,有效提升了农村社会的“幸福指数”与“和谐系数”。
整合资源,深化关爱阵地的创建内涵。阵地建设是提升关爱工作水平的基础保障。宿豫区在集中推进关爱工作的过程中,着眼长远发展要求,把创建寄宿制学校、守家妇女创业培训基地和农村老人托管场所等三大阵地创建活动,作为关爱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初步探索出一套集“建”、“管”、“用”于一体的关爱阵地创建机制,为“农村关爱工程”的长效管理提供了基础保障。
多元化投入建设。在关爱阵地建设上,必须充分考虑农村基层实际,不能追求大投入、大建设,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开展关爱阵地创建活动。在关爱“留守儿童”阵地建设方面,要充分利用乡镇中小学校“六有”资源,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助等渠道,逐步完善寄宿制学校的硬件建设。同时,依托寄宿制学校,创建合格家长学校,依托村级组织阵地,村校联建“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和学习小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阵地网络。在关爱老人阵地建设方面,既要鼓励乡镇、村居盘活闲置资产,又要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新建、改建托老机构。实践中,我们初步探索了“整合资源建硬件,政府买单送配套,市场运作搞服务”的模式,通过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党员活动中心户,构建了镇有托老中心、村有托老站、组有托老点的三级托老阵地,成为农村老人的“贴身保姆”和“心灵驿站”。在关爱守家妇女方面,我们坚持“创业基地+培训机构+就业岗位”的创建模式,依托创业大户的示范项目创建培训基地,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通“创业直通车”,依托“以企带村”平台开辟就业“绿色通道”。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帮助培训基地完善配套功能,让广大守家妇女培训在基地、就业在基地,娱乐在基地,促进她们由“守家园”向“建家园”转变。
制度化规范管理。投入机制是关爱阵地创建的基础,管理则是创建工作的关键。没有好的管理,关爱阵地的效用就会大打折扣。我们积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守家妇女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管理(试行)办法》、《“留守儿童”校外辅导站管理工作制度》、《乡(镇)托老站点管理(试行)办法》等,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了各类关爱阵地的功能定位,对“由谁管理”、“怎样管理”和绩效考核等一系列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提高了关爱阵地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
社会化运作服务。让关爱阵地更好地发挥作用,是创建工作的最终目的。各类关爱阵地数量较多、布局分散,政府不可能、也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跟上开展服务。为此,我们坚持社会公益事业要让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原则,采取“市场+义工”的办法,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为托老、托幼机构提供医疗、饮食等方面服务,同时动员更多的社会爱心人士投身关爱事业,为关爱阵地建设提供支持,为留守人群提供经常化的义务服务,
切实保证了各类阵地健康有序运行。
优化载体,彰显关爱活动的持久效应。奉献爱心需要舞台,关爱行动需要载体。“农村关爱工程”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主题活动,要求短期内要有声势,长远要建机制。在深入推进关爱行动中,宿豫区及时总结各种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拓展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内涵,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确保正常开展、持久见效。
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范围。以“爱心结缘”主题活动为总揽,将关爱“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大手拉小手”,关爱老人的“代理儿女”,关爱守家妇女的“创业姐妹对”、“大户带小户”等主题活动,及时进行总结提炼,认真加以广泛宣传,迅速在面上推开。凭借这些形式活泼的关爱载体,全区“留守人群”的结对帮扶率不断攀升,关爱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注重主题活动的长效开展。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及时将一些主题活动纳入业务职责范围,把关爱活动正常化、常态化,让主题活动由“软规定”变成“硬杠子”。目前,宿豫区已在面上推开10余个关爱主题实践活动,比如,科技、司法、卫生、文化等部门联手出台文件,将“四下乡”活动变成“常下乡”;教育部门把暑期开展的“快乐伙伴假日活动营”等系列关爱“留守儿童”的夏令营进一步延伸到周末和更多的节假日,等等,成为“留守人群”靠得住、用得上的服务品牌。
不断提升主题活动的层次水平。活动贵在有效,载体贵在创新。宿豫区注重将来自基层零散的活动创意进一步系统化,成熟的经验进一步制度化,努力提升主题活动的推广价值。同时,注重借船出海,引导职能部门把我区开展的各类活动,与省、市开展的有关主题活动进行积极对接,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扶持,以此提升活动的层次和水平,形成工作品牌,扩大关爱工作的影响力。
凝聚力量,健全关爱活动的服务体系。“农村关爱工程”要更好、更长效地开展下去,必须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项工作,必须实现人人关心、人人行动、人人献上一份爱。宿豫区以打造关爱义工队伍为抓手,不断凝聚社会力量,健全服务体系,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组建义工队伍。人心向善,贵在引导。基层党群组织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参与、奉献、互助”的义工精神,大力倡导“有时间做义工”、“是党员当义工”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激活社会各界的“爱心细胞”。目前,宿豫已初步组建了千名党员干部、千名中小学教师、千名“五老”人员、千名个私业主的“四千义工方阵”,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相互照顾的爱的主旋律在城乡全面唱响。
创新服务形式。围绕解决关爱对象的实际困难,宿豫不断创新义工服务形式,初步探索出能够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四式服务”,即:菜单式服务,就是定期公布服务项目,由关爱对象按需自主选择;承诺式服务,就是与关爱对子签约,将承诺内容进行公示;代理式服务,就是“代理家长”、“代理儿女”定期上门开展服务;互助式服务,就是以村组为单位成立关爱互助组,广泛开展换工、互助活动。同时要求义工做到“两必访”、“两必到”,即:重大节日必访,留守家庭遇到突发事故时必访;农忙时节必到,关爱对象主动寻求帮助时必到。“四式服务”在义工与留守人群之间搭建了“直通车”,既方便了义工奉献爱心,又方便了留守人群获取援助。
落实管理举措。为加强对义工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推动义工服务活动健康开展,宿豫区制订出台了《义工管理办法》,明确了义工精神、义工职责和服务范围,向义工发放《义工活动手册》,对义工服务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作为年终评选、表彰优秀义工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义工关爱服务纳入“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将村干部的关爱责任列入“双学双创”目标承诺,将机关党员干部的义工业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初步探索建立了一套融“公开选聘、定期服务、考核激励”于一体的义工管理机制。
强化保障,完善关爱工作的运转机制。“农村关爱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关键要靠组织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严格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一整套关爱工作运转机制。
构建协同推进机制。把实施“关爱工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职能部门要把关爱工作列入本部门常规业务范围,作为“规定动作”来抓。同时,要建立关爱工作联系点制度,做到区领导挂乡镇,职能部门、乡镇领导挂村居,村居党员干部挂留守家庭,通过强化指导服务,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狠抓落实、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大关爱工作格局。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是关爱工作长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地方政府要把关爱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职能部门要把有关资金向“关爱工程”倾斜;乡镇要根据各自财力和活动开展需要,采取乡镇财政补一点、村集体出一点、挂钩单位帮一点、社会力量筹一点、市场运作投一点等方式,积极筹措关爱资金,努力为“农村关爱工程”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关爱工作作为各乡镇、部门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全区目标考核总盘子,制定出台考核评比办法,定期抓好督查落实,做到关爱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推动“农村关爱工程”健康持久地开展。(江苏宿迁宿豫区委组织部研究室)
第三篇。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监管的实践与思考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监管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随着政府性投资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我们对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监管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实践与探索,将政府性投资项目统一纳入基本建设预算管理,积极构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三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机制,在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推进xx城市化进程、深化财政“三个子”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市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就近几年来市直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监管的基本做法、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等方面作一初步探讨。
一、基本做法及成效
(一)构建科学化、程序化的预算编制体系。
1.明确预算编制要求。设置统一的预算编报格式,明确预算编制范围为拟列入下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续建、新建、拟开工项目及当年完工项目财务尾款等;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财务收支、政府性债务收支及自筹资金计划等,同时提供新建项目的各类批复材料及其他情况说明。
2.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在提出年度投资计划的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同步上报年度基本建设财务收支计划及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财政部门结合年度财务状况、投资政策、发改部门编制的年度投资计划及建设项目完成进度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经与发改部门及相关建设单位沟通衔接后形成年度基本建设预算及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草案;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下达各建设单位。
3.形成预算编制操作原则。本着“统筹安排、收支平衡,保障安全、防范风险、提高效益”的总原则,在安排支出时,根据“偿债优先、续建项目优先、债务落实项目优先、基础性功能性项目优先”的四优先原则进行预算安排。
经过几年的实践,制定出台了《xx市财政性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办法》,将政府性投资项目纳入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并逐渐成为一项固定的制度,预算的可操作性和刚性不断增强,较好平衡了政府可用财力与项目支出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政府投资结构的优化、政府决策的执行和财政风险的控制。同时,将还本付息、续建项目、新建项目及非项目支出等所有支出统一纳入基本建设预算统筹安排,较好实现了“预算一个盘子”的财政“三个子”改革目标。
(二)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的预算执行体系。
1.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市直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债务收入、单位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等。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性债务收入是基本建设资金的两大最主要来源。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其他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如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采取bt模式建设、发行企业债券、吸引民间投资等。
2.严格资金审核拨付。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结合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填报拨款申请单并提供建设合同、工程进度等相关材料,财政部门在审查基础上结合债务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合理拨付建设资金,所有建设资金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预算在实际执行中发生变化时,财政部门提出预算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强化资金使用调度。为避免建设资金积压、沉淀,切实保障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由财政统一对建设资金在项目间实行科学合理调度。有力保障了项目单位的用款需求,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确保了政府信用。
(三)构建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监管体系。
1.严格执行工程“四制”,强化自我管理。通过强化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工程“四制”的管理,努力控制工程设计变更,不断完善现场签证管理,把加强建设单位的内部控制作为一项硬性量化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完善配套考核奖惩机制,不断激发建设单位组织内部监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好项目管理的第一道窗口。
2.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强化一线监督。出台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对各营运机构及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单位委派财务总监,按照财务“三分离”、业务“三参与”、工作“三监督”的要求,深入受派单位督促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和成本控制,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和工程质量,对涉及公司重大投资、债务担保、资产抵押、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控。通过财务总监参与监督资金的申请、拨付和使用情况,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截止2010年底,市直共向11家营运机构和23个重点项目单位派驻了财务总监。
3.加强项目概(预)、结、决算的全过程评审,强化全程监管。发挥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及社会评审中介机构的作用,在项目决策阶段,加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和概预算的审查;在项目竣工阶段,切实做好结算、决算评审控制工作。2010年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专项行动,对所有完工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进行清理核实,并限期办理。2006至2010年,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从项目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决算等各个环节,不断加强对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全过程审核,共审核项目1178个,送审额65.37亿元,审定额60.28亿元,净核减不合理资金5.09亿元。
4.完善项目基础数据收集与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强化基础管理。为全面掌握市直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现状,我们于2008年、2010年两次对市直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开展了专题调查,并建立完善动态的项目资料库;坚持项目财务收支、债务收支进度及下步用款月报制,做好每季度及不定期的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动态掌握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现状,为资金调度与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实行重点项目专项审计、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外部监管。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将部分重点政府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和绩效评价计划,针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完善。
通过构建财政各处室间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不断完善信息互通共享,专业技术人员合力保障的内部监管机制;构建与项目单位及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之间互动、沟通与衔接的外部联动机制,较好实现了对基本建设资金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监管,有力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和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纵观几年来市直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监管实践,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资金使用管理的效率性、过程监管的针对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资金特别是债务资金沉淀现象一定程度存在,资金调度操作难。一是项目用款与资金到位存在时间上的矛盾性。根据历年经验,受气候、政策处理及项目审批程序等因素影响,年度项目用款多集中在下半年,而银行贷款形势多为前松后紧,为确保债务落实到位,都力争在上半年落实到位,由此导致部分债务资金闲置;二是目前银行对贷款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要求高、监管力度大,存在部分贷款闲置不能用而另一部分项目缺少资金的情况。同时,债务资金调度还需协调众多营运机构、建设单位及各级金融机构间繁杂的程序和关系,资金调度在具体操作上难度不断加大。
(二)超概算、超合同价现象较为普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办理问题较为突出。关于超概、超合同价问题,主要是由于近年来项目政策处理费用、市场原材料价格增长较大。部
分项目因为前期设计深度不够、不细及缺项、漏项等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多选址、设计、工程量变更等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并导致工程造价大量增加。同时,由于建设单位无偿使用资金而享有或使用投资成果,加上对超概单位的约束机制不完善,造成建设单位投资控制意识不强,相互间攀比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现象还一定程序存在。关于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办理问题,由于该项工作是在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的,资产已实际完成并投入使用,工程款项已基本支付完毕,没有资金和进度的压力,许多建设单位认为工程竣工验收后并已办理竣工结算审核,整个建设程序就算完成,对竣工财务决算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办理财务决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同时,目前我们对建设单位不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缺乏较强的奖惩约束机制,年度决算办理计划安排与日常督促制度还不够完善。
(三)项目单位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意识较为缺乏,项目财务管理有待加强。在基础资料整理方面,部分项目建设期限长,期间项目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几经更换,在项目基础资料移交对接时管理不够规范,造成部分资料遗失或缺漏;部分单位项目基建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间沟通联系很少,存在基建只管投资、财务只管付款的完全脱离现象,在上报数据等信息资料时往往相互矛盾;部分单位在主观上对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还未引起高度重视,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往往在应付检查时才匆忙准备,临时抱佛脚。在项目财务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对各项工程费用的支付方面没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如未对建设单位管理费、业务招待费进行限额控制等;个别单位将工程项目当成“小金库”,把本不在概算范围内的办公设备购置费和部分公用经费列入了工程项目的费用予以开支,或者工程早已完工,却迟迟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继续在工程中列支经费;对往来款的账务处理不当,催办不够及时。
三、下步措施及建议
(一)发挥财政综合协调作用,在资金管理中,更加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在筹资阶段努力挖掘资金可利用空间。重点是债务资金,在确保债务计划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多争取银行中长期贷款,优先考虑不需提供抵押、贷款可调度空间大及利率相对较低的贷款,并根据项目资金实际需求控制贷款额度和进度,做到既能控制融资成本又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在审核拨付阶段科学合理控制拨付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审核拨付资金,做到既能保证项目用款需求,又能减少建设单位资金沉淀。在资金调度阶段充分发挥财政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精细化预算管理,全面、及时、动态地掌握各营运机构及项目单位用款需求、资金现状,为资金调度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各营运机构及项目单位“财政资金调度一盘棋”的意识,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做好间隙资金调度;进一步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创新方式为资金调度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的广度和深度,在过程监管中,更加突出概算、决算审核等重点环节。一是要做深做实项目前期,突出概算审核环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操作,细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内容,对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进行审查,对概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概算编制说明和编制深度,概算编制范围、建设规模、设备配置、工程量、计价指标和其他费用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保证政府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二是推进项目过程控制,突出设计变更环节。强化标后管理,严格工程变更,规范变更签证。制定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费用变更审批相关规定,根据具体额度采取不同的审批程序,健全完善包括设计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财政、审计及市政府等多级审核审批程序。三是强化项目后期监管,突出竣工财务决算办理环节。制定完善关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及审核工作的有关
问题和相关要求,完善对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单位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项目单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意识;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掌握已完工验收需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清单,制定市直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年度计划,变被动为主动,有计划、有准备地予以办理,并及时对项目单位进行提醒、督办,增强项目单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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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必须把握制度建设这个重点。转变作风根本靠制度,好的作风靠好的制度来保证。要在中央、省委、总局作风建设的制度框架内,制定微观具体、符合实际的标准和程序,使各项制度参照时更具针对性,运用时更具操作性,执行时更具约束性。要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把停留在口头和纸上的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使只说不做没有借口,让寻找对策没有空间。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坚决问责,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将作风建设真正融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中,建立配套的实绩考核机制、择优用人机制和惩戒激励机制,以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必须坚持倾情带队这个原则。对干部既要善待,又要严管,为他们心情舒畅工作营造好环境,为他们干事创业搭建好平台。一是与干部交真心。与基层干部打交道,要怀有一颗赤诚的心、一份温暖的情,把群众当知音,不打官腔,不带傲气,摆正位置,放下架子,以心换心。二是同干部讲真话。与基层干部沟通交流,必须讲符合事实的话,讲袒露心扉的话。这样,群众的想法才会在轻松的倾诉中表达,困惑才会在深入的沟通中消除,情绪才会在真挚的交流中理顺。三是向群众求真知。要以甘当小学生的胸襟,向群众取经讨教,谋划思路向群众问计,查找问题听群众意见,改进工作向群众请教,衡量成效由群众评判。四是对群众道真相。在当前全媒体、自媒体时代,面对一些群众质疑,要敢于向群众晒家底,坦诚道出真相,努力把话说明,把理讲透,把决策和工作置于阳光下。五是帮群众解真难。不片面追求搞大手笔、大动作,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把那些群众要求解决的小事、难事、琐事、杂事落到实处。
(五)必须抓住落实执行这个根本。好制度、好措施、好规范,不抓好落实,只能是一句空话,如同空中楼阁,并会贻误发展。一是要落实责任。按照定职责、定任务、定期限、定标准的要求,切实形成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二是要加强督查。善于发现决策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对策。坚持督查与检查考评相结合,把督查结果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以督查改进考评,以考评促进督查。三是要兑现奖惩。对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效果的鼓励支持,对那些工作无头绪、无特点、无作为的进行教育引导,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