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社保所积极推行落实惠民政策
执政为民
**街道社保所积极推行落实惠民政策
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街道紧紧把握“民生建设年”主旋律,积极主动响应高新区惠民政策号召,大力推进落实惠民政策,并积极争取资源,做好宣传,实现辖区居民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
一是积极主动落实。近日,**街道社保所发放了2011年第二季度的救助款,一共救助了4人总救助金额13000元。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就是对农村贫困群众在大病医疗方面实行的救济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农村贫困群众的健康水平,及时解决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农村医疗救助是新农合的补充,主要为困难户解决正常报销外的医疗费用。政策的落实,切切实实让辖区居民享受到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也给他们未来的生活带来了信心和幸福感。
二是积极争取资源。街道积极为辖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申请临时医疗救助。**村一位老人患有肾功能衰竭,在高额医疗费面前,家庭极其困难,在有关情况反映到社保所后,社保所在征求本人同意后决定为其申请临时医疗救助,共申请救助金4000元,现已发放给病人,解决了燃眉之急。老人也成为了街道享受临时医疗救助政策的第一人的同时,也见证了街道社保所为了居民更多的享受惠民政策而做出的努力。三是积极大力宣传。街道社保所积极联系**区电视台、**日报等记者进行了救助全程跟踪记录,并在主要媒体上播放和发表,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强烈反响,让群众切实感觉到政府时刻站在他们身边,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营造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氛围,将高新区民生建设推向新高潮。
截止目前,**街道社保所累计发放各类惠民款项近42万元。
第二篇:落实惠民政策关于对我市惠农政策监督检查的调研与思考
为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管理,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安国市结合“一问责八清理”活动,开展了覆盖全市所有涉农部门及抽查部分乡镇村庄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一、惠民资金存在的问题
(一)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一是相关单位对惠民政策宣传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民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二是部分乡镇和村级领导干部对惠民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农村问题多,发放惠农资金过程中容易造成不平衡情况,在村级引起种种矛盾,于是就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发放,也没有进行广泛宣传,甚至个别村干部私分救灾款物;三是有些乡镇经费不足,出现宣传不到位。
(二)相关单位重视不够。尽管惠民资金管理有明确的制度,但少数相关单位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对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不够重视,存在把关不严,发放不到位等现象。种种现象表明有些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不能正确理解惠民政策,把资金发放当做“施予”“做人情”,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三)资金发放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人员认识不足。一是认为惠民资金运转中不可预测的因素太多,比如在惠民资金核算
做到分账核算、严格审批;在拨付使用环节,是否存在部门公用支出挤占惠民资金、拨付之后、重点不突出、损失浪费等问题,因此产生畏难情绪,不想监督。二是认为惠民资金监督不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忽视监督。
(四)监督上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制度系统性不强。惠民资金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完善、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强,对惠民资金缺乏统一的协调和监督。二是监督不及时。监督存在滞后的现象,不能做到惠民项目批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惠民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三是监督出现断层。惠民资金从中央、省级财政部门拨到县级财政部门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很少能了解到惠民资金的运转情况,同时又由于惠民资金专业性较强,纪检监察部门难以找到具体监督的切入点,事中监督存在流于形式。
二、对面惠民政策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派出宣传队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惠农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熟悉、知晓,使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二)严格把关,规范资金运行流程。整合民政、财政、社保、公安、残联等部门成立惠农政策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在业务上应加强配合,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专项资金的分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各类享受人员和临时性补贴等分配方案要提交
严格把关,进行层层审核,并将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公示,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做到每一关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真实性。
(三)扩大监管渠道。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网站等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投诉和举报。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众号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建立引导、奖励等制度,提高网络媒体监督水平,同时,不断提升国家惠民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权威信息。
(四)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业务素质。惠民资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一方面提升民政、财政部门经办人业务能力,每年安排一段时间专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进一步熟悉惠民政策;另一方面主管部门与乡镇进行交流,关心经办人工作和生活存在的难题,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工作热情,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强化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建立惠民资金监督领导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财政、审计和主管业务部门成立惠民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惠民资金监督检查。同时,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惠民资金监管工作经验。二是建立惠民资金备案制度。惠民资金下达分配后,主管部门将下达惠民资金的
文件抄报纪检监察机构备案,建立惠民项目资料档案,对惠民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三是建立惠民资金巡查制度。纪检监察机构采取听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查看现场、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巡查,对那些进展不畅,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实施重点巡查,促进惠民资金顺利落实。四是完善谈话提醒警示制度。对国家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后,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和会议谈话等方式,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教育督促当事人严格执行国家惠民政策,及时纠正落实国家惠民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惠民资金使用效率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发生挤占、挪用和浪费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集中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定期集中公开曝光国家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案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国家惠民政策的实施单位和个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三篇:如何落实惠民政策如何落实惠民政策,让群众满意
惠民政策的落实是我们民政的中心工作,此项工作落实的好坏,关乎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更是体现党和政府的为民情怀,为了把各项惠民政策充分地落到实处,我们将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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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政策宣传上体现“广”。充分利用社居人口学校、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等宣教活动阵地,积极向群众宣讲奖扶制度。印制了宣传品,新建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进行宣传。二是在个人申请上体现“活”。对年龄偏大、行动不便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对象,社居计生专干登门办理。对不会写字的扶助对象,允许亲友代签、本人按手印,方便群众申报。三是基层初审工作体现“实”。逐户调查了解,做到对申报人员的户口性质、年龄、婚姻状况、曾生育子女数量等进行详实调查、上报。四是复核工作体现“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复核小组。对各社居上报人员情况进行集中审查,深入社居逐户核查。坚持“三见面、三查验、一座谈”的工作模式,即:与本人见面、与亲友见面、与邻里见面,查验户口、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召开居民座谈会,详细了解申报人员的具体情况。五是区、街道、社居三级公示体现“明”。将奖扶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无异议的再进行上报。六是在资金发放上体现“快”。区财政将奖励扶助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严格做到专户专管、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确保上级资金到位后的3个工作日内,奖扶对象就可以领到奖扶金。
供稿人:孙健邱运鹏
峄城区坛山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