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放权与乡镇转型改革专题培训会经验交流材料二

2007年1月1日,市政府第198号令正式实施,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我县实际,提出了试点工作要坚持“优化服务机制,创新管理方式”的指导思想和“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总体要求,以加强试点工作配套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提升乡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在全县选定了5个乡镇为试点单位。从近半年运行情况看,试点工作推进有序,乡镇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

一、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试点工作机构

一是建立健全了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县改革乡镇执法监管强化公共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长春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贺代龙同志任副组长,25个参与部门和5个试点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设立专门的试点工作办事机构。为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设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编办抽调专人负责,协调处理试点的日常工作。三是健全了试点乡镇工作机构。按照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人员的总体要求,积极整合试点乡镇行政资源,从乡镇现有的工作人员中选配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人员,依托乡镇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成立了行政执法大队,设立了公共服务办公大厅,分别负责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工作。四是逐一明确了试点工作职责。为确保试点工作不搞形式、走过场,我县逐一明确了试点乡镇、参与部门以及统筹协调部门在试点工作中的职责,并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将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监察的工作重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人员安排、配套制度、工作措施、服务质量“四到位”。

(二)深入开展调研,精心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

一是认真开展了工作调研。市政府198号令下发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县编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部门,逐一走访拟定的试点乡镇,对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充分听取了乡镇的建议和意见。二是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198号令规定,结合前期的调研情况和县政府的要求,县政府法制办精心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公众信息网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三是广泛征求了部门意见。针对各部门工作重点差异大、行政执法专业性要求各不相同的情况,方案初稿形成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携方案初稿逐一走访了各参与部门,认真听取了各部门的意见,并及时进行了修订完善。四是认真组织了专题研究。为确保工作方案既严谨周密又具有可操作性万无一失,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对试点方案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最终形成切合我县实际的工作方案。五是积极探索了面上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本着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原则,以解决“管得到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到”为切入点,我县将食品药品监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委托执法试点工作推广到全县所有乡镇,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三)严格委托程序,统一签订了执法委托协议

在签订执法委托协议时,我县坚持部门提方案、法制办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的原则,逐一确定委托范围和权限,切实做到了不增项、不漏项、不越权、不增乡镇负担。一是坚持自愿原则,由县级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委托、协助执法的具体范围和执法权限,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二是坚持依法原则,由县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规章、结合开县工作实际和试点乡镇的建议意见,认真审核部门确定的委托、协助执法范围和权限。对于不符合法规规定或工作实际的,及时向部门反馈,并要求其重新提出方案,直至方案合法、合理、可行。三是由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县法制办审核确定的委托、协助方案进行审定,最终形成协议文本四是由县政府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举行了委托执法协议签订仪式,统一签订委托协议,明确部门、乡镇在委托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确保了试点工作责权明确,措施可行,运行有序、监督到位

(四)加强工作指导,集中培训了试点工作人员

一是集中开展了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按照培训考证、持证执法的要求,针对乡镇工作人员多数无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县政府法制办对各乡镇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集中开展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组织了资格考试,并为考试合格的人员申领了行政执法证件。二是分类开展了专业执法知识培训。按照谁委托、谁培训的原则,我县各委托执法试点参与部门集中对从事本部门委托执法事项工作的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了委托执法专业知识培训。三是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各部门参与,对行政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开展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试点乡镇服务群众、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制度建设,全力保障了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健全了财政保障制度。根据县政府安排,本次试点工作经费实行乡镇财政预支、县级财政专项补贴的形式,由县财政拨付专项工作经费。对试点工作效果突出,群众普遍反映较好的乡镇,县政府还将进行专项奖励。二是建立了执法行为三级监管制度。为确保试点工作依法开展,避免不当行政给群众造成损失,我县制定了执法行为三级监管制度。由县政府法制办实施综合管理,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试点乡镇负责日常监管,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三是实施了行政执法证件集中管理制度。针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现状,为避免违法执法、不当执法的情况发生,我县制定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乡镇行政执法证件必须实施集中管理,非工作时间不得发放给个人。四是健全了考评工作机制。出台了试点工作考评制度,年终将对试点乡镇和参与部门进行考评,并将试点工作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加、减分因素,从而有效地提高了试点乡镇和参与部门开展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二、试点工作的效果

(一)试点乡镇政府的管理职开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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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建设是全面推进试点工作的保障

市政府198号令,是开展试点工作的依据和纲领性文件,但试点工作中也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人员问题、经费问题、监管问题等。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试点工作的配套制度建设。在试点工作,我县已经在人员培训、经费分担、日常监管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较好地保障了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

我县的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试点工作刚刚启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发现,目前还很难有效评估试点效果。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吸收兄弟区县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力争推动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