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工作建议
年是灾后重建决胜年,更是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启始年,按照建设田园城市的目标,全市村镇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村镇建设需要转变发展方式,以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思路,推进全市村镇建设事业。
年村镇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发展目标,围绕统筹推进“三个集中”、“六个一体化”、“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展现田园城市特征。按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形态,推进城市群走廊及其重点镇建设;按人性化、生活化的城市空间结构,推进县城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重点镇综合城镇化水平,推进一般城镇改造和特色城镇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四性”理念,实施农村居住区建设,同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业,提升农村居住区建设水平和服务功能;将传统农居风貌与现代居住条件相结合,开展传统聚居林盘整治和农房改造,强化特色的田园景观,努力构建新型城乡形态。
(一)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形成组团式城市走廊带。
按照田园式城市形态,全域形成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群串珠走廊带布局的要求,加快中小城市建设发展。
1、以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提升县城建设水平。加强县城建设发展的研究,各县城要按照中等城市的规模和田园城市“城在田中,园在城中”的特征,优化县城的城市布局形态;快速改善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以高端化发展为方向,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形成主导产业明确、各具特色、高端化发展的产业集群。其中二圈层的六个县城,按都市区“一主四副(四大新城)”的发展思路,按照都市区串珠式组团化的布局关系,凡与中心城区直接对接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安排,市和区县二级按分工责任共同实施,实现都市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大统筹;加大都市区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的统筹力度,指导相关区县建立公建配套设施统筹机制,实现城市公建配套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2、统筹推进“198”战略功能区建设。“198”区域是市级生态及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依托区内的建设用地,重点发展以文化创意、文博旅游、总部经济为主的高端现代服务业。“198”区域涉及11个区县,建设部门根据分工职责,负责“198”功能区生态建设、新型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年要按规划基本完成外环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拆迁,基本实现外环路两侧各50米固定防护林带的贯通。重点抓好建筑密集区段和相对滞后的区(县)的拆迁;各区县结合本区产业项目和实际情况,优化和完善本区“198”区域新型社区实施方案,拟定计划推进社区建设,推进农民多种方式集中;完善“198”功能区路网规划。市、区(县)两级整合资源,明确实施主体责任,结合土地开发利用、生态功能建设、新型社区等项目,加大统筹力度,同步实施配套设施建设。
3、以提高综合城镇化水平为引导,大力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重点镇是全域城市群的组团,需要按田园城市组团化形态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各重点镇立足打破区域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发挥带动作用,按照田园城市的形态优化城市规划,优化发展空间,壮大主导产业,实现“三化联动”发展;充分运用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统筹城乡资源、多元化筹集资金,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镇功能和承载力;运用政策扶持措施,全面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加强城镇和农村社区管理,提升城镇化质量。其中:优先镇要着力提高综合发展的质量,进一步扩大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并对城乡统筹发展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多出经验,快速提高综合城镇化水平;重点镇着力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建立健全城市化管理体制,加快城市配套设施建设。
(二)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多形式高水平推进农村居住区建设。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我市农村四大基础工程之一,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综合性项目,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推广运用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强化统筹配合,同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庄整治和农房改造,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1、建立和运用好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库,提高农房建筑设计水平。我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在总结多年农村聚居点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很多设计方案具有参考借鉴和推广价值,市建委组织力量汇集整理、筛选,建库,提供全市选用。拟年入库600个农村居住区项目方案,300个农房建筑单体方案。各地可利用这些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四性”理念再提炼选择、深化,形成当地的参考图集,指导当地农村新型社区、聚居点建设和农房改造项目的具体设计。
2、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力量。落实“市级行政督导,区(市)县延伸管理,镇乡依法履职,村组社会监督”的四级管理监督体制。强化县、镇两级村镇建设职能机构和力量,协助乡镇政府建立村组社会监督制度和机制,确保农村居住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
3、加强项目的设计指导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确保“四性”的落实。各郊区(市)县建设局进一步加强和稳定村镇建设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并针对性工作需要提高协管员素质,充分发挥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坚持长期为农村建设服务。
4、强化农民集中居住区入住后的服务和监管。一是加强农村居住区(点)内新建建(构)筑物的管理,维护居住社区的形象和整体效果。各地要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建立村级社会监督制度,区(市)县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各司其职,对已建成入住的农村居住区(点)加强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屋顶加层、房前屋后搭建等现象。
二是同步配套生产设施。各地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对群众有发展庭院经济和养殖业的意愿、条件允许的农村居住区(点),以不破坏环境,不污染水源为前提,充分考虑集中居住后的生产耕作半径,在居住区项目规划时统一布置必要的生产设施,由群众出资出劳,修建相对集中养殖设施、农具房,满足生产需要。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村民自治机制,规范社区管理。各地要指导和协助乡村组织多种形式的村民会议,按照相关程序制定村规民约、社区管理规则,通过制度建设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培育村民的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意识和习惯,实现对居住区日常生产生活的规范化管理,共建共享和谐美好家园。
(三)增强川西林盘保护和整治利用力度,充分展现田园城市的特色。
按照田园城市的形态特征,调整工作思路和机制,积极主动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在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示范线和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内,依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组织开展林盘整治利用的试点示范,通过聚居林盘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农房改造,改善林盘居住方式的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多种形式集中,传承和突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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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一般场镇。重点整治场镇“脏、乱、差”现象,做到街面整洁、市场规范、摊点到位、道路畅通,改造农村版城镇。
3、农村居住区。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补充完善郊区(市)县已建成入住的新居工程和农村新型社区配套设施,继续完成三圈层和重灾区的已建成农民集中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农房改造和林盘整治项目,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按时完成重灾区农民入住永久性新居后板房、临时过渡房和自建过渡房拆除和废墟清理、环境整治。
4、认真组织省级城乡环境示范点创建和申报工作。各地在二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试点的基础上,按照示范点的标准进一步完善试点,达标的村庄可按申报要求和程序申办省级城乡环境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