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区“法律进社区”活动情况汇报材料
我们文化社区成立于二oo二年八月,它的前身是一九九四年创立的文化新村居委会。二ooo年七月居委会调整,文化新村划分为文化南区居委会的文化北区居委会。二oo二年八月居委会撤并,原文化南、北两居委会合并成为文化社区居委会。它地处市中心城区,东至新建路,南至文化路,西至江东路,北至舜江东路。占地面积为26.7平方米。辖区内有居民住宅楼101幢,现有住户2400余户,人口7000余人。小区交通便利,外来人员出入频繁。
一、从法律进社区方面汇报
为把社区建设成为治安状况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环境卫生整洁,文明程度提高,人们安居乐业的文明社区。在二oo二年司法局在卧龙山庄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各个社区全面普开时,我居委根据本社区的实际,将“法律进社区”活动纳入了小区开展的“遵纪守法户”、“星级文明户”、“安全文明小区”等各种创建活动中,做到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一)宣传发动形成氛围
1、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黑板报、宣传窗)和司法局联办的文化长廊上的专版。在居民群众中大力宣传普法知识,提高居民的“四防”意识。
2、举办普法宣传讲座。假期里邀请司法局的同志和派出所辖区民警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法制教育讲座”,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学生和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使法律知识进入居民家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展活动人人参与
1、修改并健全了居民委员会基层工作管理规范,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文明小区的建设。在小区内每个居民楼群的单元上墙“居民公约和法制宣传及常用电话牌”202块,方便了居民,提高了安全意识;在小区树立了永久性的文明法制宣传牌15块。这些宣传牌的制作得到了结对共建单位在财力上的大力支持。建立健全了居民的行为规范,促进了社区环境和谐有序,使社区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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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三公开”。党务公开、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卫生费、共建费)。
3、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全盘掌握出租房屋的暂住人员及辖区内营业场所外来人员的动态,经常与百派稽查员一起了解情况,送法上门,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因我社区建造的较早,房子较小,出租房屋较多,至目前我社区有出租房屋600多户,外来人员800余人。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社区已被浙江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被绍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命名为绍兴市科普社区,被上虞市委、市人民政府命名为上虞市五星级文明社区,被上虞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命名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已使社区初步实现了居所安宁,人心安定,环境整洁、优美、舒适,确保居民生活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