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三圈” 加强监管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部署,其中提出“各级纪委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就要从全面净化“三圈”入手,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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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工作圈”。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打造阳光、高效、廉洁的纪检监察工作环境。一是以清单管理“明”权。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将责任逐级细化分解,明确责权,促使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意识。二是以制度约束权力。建立案件主办人制、错案追究制、一案双查制等,防止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出现跑风漏气和办“人情案”“关系案”;实行特邀审理员制和疑难案件处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场所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在内的系列管理制度,保证事事有规矩、处处有监督。三是以巡查防止滥用权力,提高发现纪检干部问题的精准度四是以问责倒逼干部谨慎用权。对有问题的纪检干部,不偏袒、不护短,坚决予以查处,倒逼纪检干部切实担起监督责任。

净化“生活圈”。一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参赌、不涉赌,不收送“红包”;鼓励其多交基层朋友,丰富“朋友圈”,参加党员义务劳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二是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盯住重大事项、重点场所、重要时段,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同时,建立纪检干部家庭、社会关系档案,对干部的社交情况实施动态监督,使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理念。三是打造阳光监督。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等作为纪检监察监督员,并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信访、审计、公安等部门力量,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