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陈伟俊

(2011年6月30日)

同志们:

刚才祥林同志宣读了宁波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毛溪浩市长作了全面部署,总体要求讲的非常明确,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好、落实好。下面,我再简单强调三点意见:

一、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

对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把握:

1、具有很强政治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行政管理体制,尤其是政府机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十七届二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根据中央的部署,省里于2009年启动了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宁波于今年4月召开了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可以说,这次机构改革是在中央统一部署下进行的,是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政治任务,是我们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2、具有现实紧迫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机构改革的有序推进,我市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确实还存在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比如讲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

1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又比如说职能交叉问题依然存在,权责关系不够清晰,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成本过高;再比如说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亟待提高,管理方式有待改进,等等。上述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政府职能的全面高效履行,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可以说,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显得十分紧迫。

3、具有鲜明时代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五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其中1982年的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适应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的需要,改变了当时机构臃肿、层次繁多等状况;1988年的机构改革,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中之重,减少了专业部门对企业的干预,提高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2003年的机构改革,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应该说,历次的机构改革,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这次机构改革,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大部制”的背景下进行的,时代性同样鲜明。对我市来说,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今后五年经济总量要翻番,科学发展要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要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幸福城市,这对政府机构改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要突出重点、强势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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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顾全大局。广大机关干部要以事业为重、大局为重、工作为重,正确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各部门的“一把手”作为本部门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平稳过渡。

2、要严明纪律。从中纪委、中组部到宁波市纪委、组织部,对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特别是要坚持“三个严禁”:第一个是严禁借机构改革之际搞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突击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第二个是严禁在机构改革中挪用资金、转移财产、私分钱财、挥霍浪费、宴请吃喝;第三个是严禁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3、要统筹推进。要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当前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促进、两不误。要通过推进机构改革,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之年,实现市委提出的“六大明显突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