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会。主要的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把握原则,全面安排部署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促进全县林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得实惠。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税费改革”之后第三次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对于进一步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和谐xx县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通过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让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使农民对自己的山林有实实在在的拥有感,将调动千家万户造林、护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通过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一系列配套改革,允许林权所有者自主销售林木产品,实行产销直接见面;允许林权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流转;允许将林权作为抵押、担保入股或合资、合作的条件;允许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种养业,开发森林旅游业。通过调整商品林采伐管理政策,放宽经营采伐工业原料林的限制,保障农民经营自留山和承包林地的收益,使农民的生活更加宽裕。同时,在明晰产权的过程中,所有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将有力地推动农村民主管理进程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林业既是一项重要公益事业,也是一项基础产业。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使广大林农真正为山林的主人、林业经营的主体,使他们把山当田耕,把林当粮种,在林地上实行集约经营,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林业资源。同时,通过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规范流转,促进了资金、科技、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地盘活了林业资源,林业发展就会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我县位于岷江上游,是xx省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重点地区,生态地位极为重要。由于长期的过度采伐和人为森林消耗,加之地震灾害影响,县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生态系统脆弱,泥石流、滑坡等山地灾害频繁发生。通过集体林权证改革,明晰山林产权,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爱林护绿的热情,使人民群众对山林有实实在在的拥有感,自觉自愿地“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从而,保护好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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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妥推进改革,确保社会稳定。稳定是改革的前提和保证,是决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林权纠纷,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寨,寨与寨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县。对有纠纷的山林,应先调解后确权,对借改革之名强行低价流转山林、套取集体资产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指导,了解和掌握林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林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自查和验收,以督查促整改,杜绝工作走过场,确保改革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按省、州、县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通力合作、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确保我县林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