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创新思考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

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

正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和群众反映看,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急”。对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上操之过急,缺乏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二是“偏”。对目标的全面性、完整性认识不够,把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新村建设”,偏重于新村规划和村庄整治,对发展生产、农民增收、深化改革等任务重视不够。三是“冒”。脱离当地实际,超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盲目攀比发达地区,把标准定得过高。四是“同”。不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不区分轻重缓急,一种模式,一个步调。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

抓住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一是抓好农业生产,切实让农民得实惠。重点抓好生产发展,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多下功夫。为此,应继续推进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二是突破资金投入瓶颈制约。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权和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土地征用制度改革。适应取消农业税的新形势,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四是真正把决策权交给农民,充分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向和物资运用都应让农民知情,接受农民监督。五是搞好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注重实效。进一步细分地域类型、工作措施,提高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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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

深刻认识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基本内容和重大意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包括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等多个方面的一体化,旨在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的根本途径。

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充分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相结合,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促进城市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互促、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二是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提高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三是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完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职能设置,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