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非税收入网络化征收管理新体系,切实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推进依法理财,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应遵循“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

二、改革目标

收缴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建立“*市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新型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系统”平台,为财政提供实时的信息监控管理手段,财政与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三方网络连接,达到实时监督收入过程,实现“票款分离,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全面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范围

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征收或者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必须纳入财政统一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性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上述收入需要依法纳税的,其缴纳税款后的余额为政府非税收入。凡符合上述规定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范围而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设立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根据《*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市财政局收费管理处在代收银行开设“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统一归集、记录政府非税收入,同各执收执罚单位核对收入入库数字。按收入类别及时足额将资金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改革收缴方式

改革现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变“单位开票、单位收费”的办法为“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缴方式,根据组织收入的具体情况,对单位或收入项目采取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1、直接缴库。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此直接到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受理缴款业务后将应缴款项缴入汇缴结算户。

2、集中汇缴。对不具备条件实行直接缴库的,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票据,直接向缴款人收款后,当日汇总填制《*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代收银行将应缴款项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非税收入实行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的单位和项目的确定,由市财政局根据各执收单位的业务、职能和实际情况确定。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执收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改革的重大意义,要从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政府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观念,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负责的态度、坚定的信心、有力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确保这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二)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下大决心推进。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搞好统筹部署,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要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组织搞好政策法规培训,掌握方法、步骤和要求。凡纳入市级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和任务,对以前领用的手工票据进行清理,确保这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主动参与,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增强大局意识,维护整体利益,自觉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自觉接受财政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对阻碍、抵制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部门和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