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区域监管模式改革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及省、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40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域监管模式改革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改革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模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转变监管观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质量,全面实施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着力抓好质量法制建设、质量基础信息建设、质量信用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改革内容
区域监管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全县设立3个质量监管分局,实行驻点划片监管;在乡镇(街道)设立质量监管站,对相关工作进行协管。
(一)机构设置
县质监局在全县设立夏镇、西平、留庄3个质量监管分局,工作人员由县质监局委派。在乡镇(街道)设立质量监管站,可在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或有关站所加挂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牌子,其工作人员由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兼任,业务上受县质监局的指导和管理。
(二)区域监管机构工作原则与职责
1、质量监管分局及质量监管站的工作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的相关规定。(2)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确保监管工作客观、公正。(3)遵循便民原则,树立服务意识。(4)保守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干预监管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5)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信息。(6)严格遵守《济宁市创新发展环境二十条》等文件规定。
2、质量监管分局工作职责:(1)综合管理:负责实施监管区内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认可等综合监管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区域整治、不合格产品的检查后处理、投诉或举报案件中涉及的调查、核实、调解等工作。(2)区域监管:负责对分局辖区内企业按照a、b、c、d类进行巡查监督。(3)宣传咨询:
为辖区内有关单位提供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咨询服务;向辖区内企业宣传与质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4)协作配合:对上级部门或者技术机构受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监管对象进行的监督检查、检验检定、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等工作,要根据需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阻挠。(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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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年3月20日,区域监管模式改革工作结束。*年3月21日起,改革后的区域监管工作模式正式开始实施。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全县区域监管模式改革工作,县质监局成立区域监管模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绍敏任组长,副局长李忠涛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具体负责区域监管模式改革工作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