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期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与反思

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强化各级政府在增加医疗卫生投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与加强医疗卫生监管方面的职责,把握“医改”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政府应强化以下两个方面的职责:

1.在一般医疗领域,要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责任。改革开放以来,医疗体制出现的诸多问题直接或间接的原因就在于政府投入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重一直持续下降。所以,在一般医疗领域,要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责任。

2.要强化政府对于医疗服务体系的干预。这些年来,医疗卫生领域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问题和服务提供方的问题,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缺乏必要的责任,有投入不足的责任,也有监管责任。

(二)构建完善的公立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想最大限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提高医疗卫生投入效率,最关键的措施之一就是要首先健全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再尽可能发展中高级医疗服务体系。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虽然大都已构建起了完善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但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仍有着不可动摇的基础性地位。

从中国的情况看,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一方面,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筹资能力方面明显不足,还很难同步建立非常完善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同时,在保障目标上,也无法做到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只能是首先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满足更多社会成员的更多医疗需求。

因此,强化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三)改革目前药品体系,确立药品现代流通目标模式,降低药品价格

中国药品体系改革的最终目标,决不是单纯降低价格,而是合理设计药品现代流通目标模式,保障药品流通全过程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利用药品造福于人民群众。

1.实行医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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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器,因此,

要把建立起覆盖全体国民的城乡一体化的最低限度的医疗保障制度作为新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减轻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负担,适当降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并尽快出台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实施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门诊基本医疗。

在现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对部分困难人员实行医疗补助或救助。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体系,从居民向农民逐步推进,保障其享受大病重症医疗救助的权利,切实解决欠发达地区农民、困难户、城镇“三证”持有者、下岗失业人员的“看病难”问题。设立慈善医院,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项任务”的运行模式,依托现有非营利性医院举办1~2家慈善医院,对全市城乡低保户、特困户和困难户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慈善医院在挂号、诊疗、护理、住院等方面为基本医疗救助对象实行优惠减免措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保障适度、广泛覆盖”的原则,采取“低水平、广覆盖、个人为主、政府为辅”的形式,在全市建立以区、县为单位,统一筹资、统一管理的农村大病统筹保障型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