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制度改革的思考

农民有了土地证好比吃了定心丸

1、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不断推进,由于土地权利不清,主体不明,各种侵权事件层出不穷。在城市国有土地经济价值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农村土地价值增长缓慢,导致城乡同地不同价,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村缺乏有效的土地权利基础。

为统筹城乡共同发展,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这为今后的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和内容是什么。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三项工作内容。

第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调查目的,是查清各级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明确权利主体。并依照法定程序,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书。

第二是宅基地使用权调查,调查目的是查清各农户使用的宅基地状况,明确权利主体。并依照法定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使用者颁发土地使用证书。

第三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调查目的,是查清各乡镇企业或个人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状况,明确权利主体。并依照法定程序,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登记发证。

3、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工作程序是由作业队准备和绘制工作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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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我市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要在市农登办和各乡、镇、办事处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积极按时参加权属边界的指认工作,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委托书等各种证件,并在需要签字的各种文书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果出现违约缺席的情况,或虽出席了现场指界却不签字盖章(也按照缺席指界处理),将有可能对缺席人的切身利益造成损害

三是对于存在边界纠纷的地方,各村组及群众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权属争议。只要不是大的矛盾,要互相体谅,一点小矛盾解决了,即于邻相睦、又于己有利。

总之,我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配合和支持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否则会使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