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

我省各级审计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摸索出了一些较为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现将这些做法和经验总结如下:

一、我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抓领导机构建设,为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我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及时召开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建立了云南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省16个地(州、市)、129个县(市、区)按照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了我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规章制度建设,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1998年以来,省、地、县三级共制订出台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250件,其中:省级制定印发了《云南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意见(试行)》、《云南省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云南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制度》等规章制度15件。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立项、审计实施主体和审计结果运用等操作行为,使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抓专职机构建设,充实人员、保障经费,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2000年机构改革中,省审计厅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处。2001年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全省16个地(州、市),129个县(市、区)审计机关机构改革中都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省级和9个地(州、市),20个县(市、区)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了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机构建立,人员到位,经费保障,为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四)抓质量规范建设,为纪检、组织、监察等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省审计厅在边实践、边总结的基础上,先后制订了《云南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规范化的意见(试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项目审计的试行办法》,《云南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规范了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内容、方法、评价、处理及文书格式,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为相关部门准确、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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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践,我省着重抓好经济责任审计中5个环节的工作。一是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对象;二是明确了审计范围,一般以任期后3年为限,如有重大问题再向以前年度延伸审计;三是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四是突出重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举报线索,进行重点审计,把查账与核实群众举报线索结合起来;五是规范操作行为,严格审计程序,严把审计质量关。通过狠抓上述5个环节的工作,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审计成效进一步得以凸显。

(五)以人为本,加强培训和交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来,省审计厅先后8次在全省各地分片组织业务培训,培训了500多名审计人员,并就如何开展县(市、区)长和乡(镇)长审计进行了专门交流研讨。2002年1月,由省审计厅牵头,由省委组织部、云南财贸学院等单位参与共同编写的《经济责任审计》一书正式出版。2003年7月,《云南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修订出台,为我省广大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