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流通复工开工工作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和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现结合我县商贸流通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商贸流通企业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本着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发展和一具备三不限(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不限开工时间、不限用工人数、不限投资规模)的原则,鼓励和组织县内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确保消费市场稳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商贸流通领域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坚决打赢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商贸经济迅速恢复平稳有序运行。

二、复工营业总体安排

(一)第一批复工营业企业

2月17日前,建立四个清单(生活必需品保供骨干企业清单、商贸流通骨干企业纾困清单、近期复工营业企业清单、重点项目开工清单)。重点支持春节期间在营业(未停业)的2家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和46家批发零售类企业继续正常经营(其中超市27家,加油站15家,农贸市场1家,大型粮油代理商3家)。县级层面调度集散能力强、采购渠道广、供应范围大,地处主产区的2个产地批发市场、2个冷链物流、1个农贸市场和21个城区生活末端超市,开展粮油肉蛋菜货源组织,保障市场供应。

(二)第二批复工营业企业

2月20日前,以25家限上企业为主(包括新增,不包括餐饮住宿),提前帮助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具备条件的电商、物流快递企业复工营业。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饿了吗、美团线上订餐,组织城区、乡镇没有复工的小型超市、粮油门店、菜铺菜店复工。

(三)第三批复工营业企业

2月29日前,结合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帮助恢复2个较大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品牌汽车(4s店)复工。

(四)第四批复工营业企业

3月份,根据省市通知,组织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卫生条件好、区域分布合理、经营模式创新、带动性强的餐饮住宿恢复正常经营。支持餐饮住宿企业采取无接触配送窗口售卖顾客门店自提等经营模式,避免交叉感染。

其他品牌车行、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家政服务、外经外贸及商超内的文娱场所,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复工营业时间。特别是餐饮住宿行业,未经备案批准,一律不得复工。商贸流通领域要挖掘宅消费潜力,主动适应居家隔离要求,着力改变传统消费习惯。鼓励消费者通过电子化支付,使用支付宝、微信、网银进行交易,支持企业和商户提供电子发票,消除接触媒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纸币流动中的交叉感染。支持电商企业开展生活必需品社区配送,开展形式多样的宅速递,推进跑腿家政、日用品配送、资源回收等服务进社区。

三、复工营业的要件流程

(一)基本要件

1.制定复工营业方案。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要制定完善的复工营业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分工、人员管控、场所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车辆管控、防疫物资储备、宣传教育等。

2.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建立疫情防控信息联络和报送机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疫情防控信息畅通。

3.配备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企业员工数量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企业要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使用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建立防控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满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正常经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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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商务、卫健、金融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力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

(三)抓好日常监管。切实履行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过程中疫情防控的监管责任,对申请复工营业的企业给予指导,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营业工作平稳有序。复工营业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管理,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当日用工情况。

(四)做好企业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状况,对企业在复工营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解决,确保符合复工营业条件的企业早复工、早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