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传统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是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多头设置账户,财政资金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到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脱离了财政监督,这种运作方式已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需要。因此,要对传统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前后对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一、改变了账户设置——将多头开户改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账户管理是整个财政支出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管好账户,才能管好资金,管好支出。改革前,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有的单位在银行开设几个、甚至十几个账户,财政部门无法掌握预算单位资金的全貌,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小金库”等违规现象始终是屡查屡禁不止。改革后,财政部门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

1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具有特定用途的特设账户等五类银行账户的集合体,各单位自行开设的账户要统统取消。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封闭运行。这样,加强了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控,从源头上控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改变了财政资金拨款方式——由财政拨款改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改革前,各部门拨款申请只要符合年度预算安排,财政国库即将资金拨付给各主管部门,由各主管部门层层下拨到基层预算单位,再由基层预算单位支付给供应商,使得财政资金在预算单位支付行为发生前就流出国库。这种模式的弊端是财政资金一旦离开国库,到了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口袋”里,即由各部门和各单位控制,如何分配使用,什么时间使用,是否符合预算管理规定,有没有专款专用,财政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的监控。

改革后,财政资金拨款方式改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所谓财政直接支付是由预算单位向财政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开具支付凭证(即支票),通过银行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所谓财政授权支付是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

部门授权,在规定限额内开具支付凭证,通过银行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还是财政授权支付都是由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这样,实现了财政资金“直通车”,取消了中间环节。

改革后,财政部门掌握了财政资金支付的最终环节即各部门各单位的出纳环节,对不符合预算管理规定的支出申请可以拒绝支付,减少单位支出的随意性。同时,有利于强化预算约束,有利于财政部门及时、全面地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流向和流量情况,以便为预算执行分析提供准确的数据。

三、改变了资金存放方式——将财政资金分散存放在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改为集中存放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

改革前,大量的财政资金分散沉淀在各预算单位账户上,并在银行低息存储,而政府为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缺少资金,却反过来还要向银行高息借贷,这样加大了政府的运行成本。改革后,只有在预算单位发生实际支付行为时,才引起国库资金的变化,在实际支付行为发生前,预算单位应支未支的财政资金(即计划数)都集中存在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资金专户。这样有利于政府加强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集中资金办大

事。

四、改变了资金结算方式——先存款后支付改为先垫付后清算

改革前,预算单位必须先在银行开户并存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商业银行依据预算单位账户实有资金额度控制单位支出。改革后,财政性资金都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户,而“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每日余额为零,当预算单位发生实际支付行为时,财政部门开具支付凭证(即支票),但暂不动用国库资金,由银行先行垫付,并依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控制单位支出,每日终了,商业银行再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户进行资金清算。使资金及时、准确、安全支付到用款单位。

五、改变了监督方式——将事后监督改为全过程实时监督

改革前,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财政资金流经环节过多,对财政资金支出缺乏全过程有效监督。单位自行管理银行账户,并拥有资金实际支配的决定权,导致支出行为随意性较大,资金使用中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专项资金,往往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缺斤少两”。财政部门只能在事后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时已

经“生米煮成熟饭”了。

改革后,各单位所有资金统统进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部门依托现代化的网络技术手段,通过银行每天反馈的支付信息,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全过程监控,将传统的事后监督,转变为预算单位支付全过程实时监督,使财政资金充满“阳光”。

第二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简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知识问答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知识问答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作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预算执行和国库管理制度的创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体制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我省自2001年启动这项工作以来,已在省级一百多个部门九百多个预算单位顺利开展改革试点,目前,我省的县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也已开始启动,我区就是全省12个试点县(区)之一。为此,我区于11月2日专门召开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动员。

会后,我们就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各方关注的有关问题编写了一期简报供大家学习时参考: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含义

答。所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二、如何理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的“一变三不变”和“两个集中”

答。这次将要进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变三不变”。“一变”,就是把原先的国库分散支付改变为国库集中支付,;“三不变”,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原来,预算单位的资金在支付行为发生前都存放在区会计中心的本单位账户上,改革后,预算单位的资金在支付前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中,各单位在需要支付时根据其报送的“月度用款计划”从国库集中进行支付,也就是说,此次改革最大改变的是——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

“两个集中”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的资金集中和支付集中。“集中资金”:改革后,财政各类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统管,按预算和专项用款计划统一分配资金。“集中支付”:改革后,各类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均通过国库这个“总出纳”集中办理。

三、为什么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宣州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037771)page1of

4答: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讲一讲原来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原来,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按期(按月或按季)将财政资金拨给各预算单位,并由各单位自行支付给商品和劳务提供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种财政性资金的拨付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在财政支出管理上逐渐暴露出种种弊端,主要表现在:多头、重复、分散设立账户,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资金过早流出国库,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截留挪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财政资金的具体支付使用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不能及时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近几年,针对这些弊端,各级财政部门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如实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等,这些改革虽然有所成效,但还不彻底,为了能更好地解决原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就必须进行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十分重视,将这项工作列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制度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因此说,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各预算单位将会感受到发生哪些变化。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各预算单位至少可以感受到以下几个变化:

(一)体现了支出的计划性。各单位不需要像以前那样等财政部门划拨的资金到账后才能支出,而是按照批复后的部门预算填报“月度用款计划”安排本单位的支付项目。这将有利于部门预算的执行,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督促部门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让财政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可以说,这是将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公共需要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加强公共财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强化了国库的资金集聚功能。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可以使部门预算的财政资金在支付行为发生前都集中在财政国库。这将有利于政府加强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减少了资金的拨付环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资金通过国库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减少资金的拨付环节,能够避免“暗箱”操作,实现对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的全过程监控;能够适时监控到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支

付活动,并能够获取详细的监控信息;能够及时核查违规问题,查实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纠正。

可以这么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首先是财政部门在“革”自己的命,它是对原有的资金拨付方式和业务流程进行的更新和规范,同时,它也对各部门各预算单位的资金领拨方式和业务流程进行更新和规范。

五、“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与“会计核算中心”是怎样的关系问题。业务处理上有那些变化。

答。前面提到,此次改革最大变化的是改变了以往的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就是为此而成立的具体执行区级财政国库库款支付的机构,它相当于一个具有一定审核功能的“开票机”,而区会计核算中心原有的支付系统还将暂时予以保留,其主要职能仍是对各统管单位的会计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这两个机构的关系目前可概括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预算单位原基本账户暂时还保留在区政府会计中心,其“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为核算预算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及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以前的财政拨款结余、上级拨付的补助资金和各项往来款项等。

各单位现在在区会计中心的存款仍将保留并由各单位按原程序办理,同时,改革并不影响各单位从上级部门争取的项目资金的使用,这部分资金的会计核算等仍按会计中心的原操作方式办理。改革后,单位通过增收节支方式节省下来的预算指标可以进行结转并继续使用,对此,请各单位各部门予以充分的认识。

在具体的业务处理上,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时将在资产部类增设一个“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总账科目,它是指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授权后可用的支付额度(在申请环节称之为“计划用款数”),具体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在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授权支付业务。其借方登记财政部门下达的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和因特殊原因退回该账户的资金额度;其贷方登记授权支付的支出数。

例如。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进行额度登记,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本科目余额在借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未支用的授权支付额度,该借方余额可理解为各预算单位的指标结余。

六、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它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财政直接支付是由预算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并开具支付凭证,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目前包括工资支出、集中采购支出、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付等。

如某局机关通过政府采购建造了一幢办公楼,在支付工程款时,就由该预算单位根据其报送的月度用款计划填写“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接下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就将这项工程款直接拨付到建筑单位的账户上去,而不必像以前先由预算部门拨到预算单位后再由其转拨给建筑单位。

七、什么是财政授权支付。它适用于哪些方面。

答。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在财政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

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分散采购支出。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除了既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也可以办理现金结算,包括提取备用金等。

宣州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注:

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有关知识问答,我们是在征求大部分单位财务科长或财务经办员意见和建议之后编写出来的,为的是使这份资料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创新永无止境,实践永无止境”,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方式,我们还将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以利于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下去。

第三篇:财政改革中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一、传统国库支付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弊端

1.在财政资金使用上缺乏对预算单位的事前监督和事中控制。由于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财政资金流经环节过多,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单位自行管理银行账户的使用,并拥有资金实际支配的决定权,导致支出行为随意性较大,资金在使用中被各种挤占、截流、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项目资金,往往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短斤少两”。财政部门只能依赖各支出部门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监督,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支出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2.资金分散支付和存储,加大政府运行成本。财政资金分散支付和存储,容易造成财政资金大量滞留在预算单位账户上,资全使用效率不高,变相加大政府运行成本。由于各单位资金都有逐渐支付的过程,预算资金按期拨付,在各单位分散保存的情况下,必然会使大量财政资金分散在各单位形成走量财政资金沉淀,并在银行低息存储。而财政部门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往往缺少资金,却反过来还向银行高息借贷,加大了政府的运行成本。

3.财政资金运行的信息反馈迟缓,财政部门难以及时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由于支付过程不透明,支出信息只能事后经过层层汇总后得来,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因为财政资金大量分散于各单位、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上,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转状况,难以对财政和宏观经济形势做出及时、准确判断。

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带来的显着成效

1.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力度。有利于财力统一运作,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力度。

2.有效规范了预算单位的财政收支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可以强化财政预算执行,规范了预算单位的财政收支行为,有效地预防单位挤占、挪用和截流财政资金。

3.完善和健全了财政监督机制,将事后监督改为全程实时监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将事后监督改为全程实时监督。有效地防止利用财政资金谋取私利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4.规范了预算资金的管理,强化了预算执行和监督

三、改进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措施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此项改革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使预算单位和相关人员特别是单位领导认识到此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让财务人员热悉相关政策、程序,预算单位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争取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2.加快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支出与预算单位支出的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为此需要对现行的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对于行政单位,一方面在财政部门的核算中心设立“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实现对预算资金的价值管理;另一方面,在行政单位构建相关资产明细账户,实现对预算资金的实物管理。

3.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建议相关部门对预算单住财务开支费用标准加以整理、归类和修订,出台相应法规、制度,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完善和统一相关费用开支标准。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

4.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会计核算、支付方式将发生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财会人员提高综合素质高,提高政策水平。我们必须认真做好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会计核算的基础地位,规范核算操作,使广大财务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政策熟悉,了解有关的操作程序,能够正确的进行会计核算。

5.以财政部门为中心建立配套的网络信息平台。为了实现垂直化财务管理,应构建新型的财务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是以财政部门为核心建立财务信息处理中心,通过一个高效、安全、快捷的现代信息技术网络,将各预算执行单位与财政部门的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部门、商业银行联系起来,满足资金预算、控制、异地实时查询、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等要求,真正形成政府一盘棋、财政一本账、财务信息实时在线、财务控制由事后控制转为事前控制和管理的先进、安全的财政管理系统。

第四篇:济南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济南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巩固我市政府资金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果,建立健全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的《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鲁财库[2002]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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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即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部门预算可以看做是政府和立法机构对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基本框架。部门预算实际上就是综合预算。问:什么是预算外资金。如何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管。答:预算外资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

而收取、提取、募集,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应由财政部门建立统一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积极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改革,彻底实现票款分离,在此基础上逐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以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使预算外资金管理实现“国家所有、财政管理、政府调控”的三权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