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

革的实施意见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革,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农村消费需求加快升级,迫切需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不平衡、不适应农业农村农民需求重大变化的突出矛盾,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高效便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同时必须看到,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和自身发展的局限,目前供销合作社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机制不活、综合服务实力不强、社有企业发展艰难、历史遗留问题多,制约着为农服务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为农服务的更大责任。

(二)指导思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三农”工作大局,坚持正确方向、问题导向、为民取向和破题指向,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努力打造适应甘肃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围绕服务“三农”大局,把为农、务农、姓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管理,实现互助互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三农”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供销合作社自身亟待解决的矛盾、困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制度和政策安排,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总体目标。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体制机制全面创新。建立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着力构建行业指导和经营服务“双线”运行机制。

——基层组织基本健全。按照农民参与、强化合作、为农服务的要求,深化县级社改革、推进基层社改造、建立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网上供销社”,构建遍布城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现代流通体系。

——经营实力明显壮大。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强化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业务联结,培育龙头企业,推进集团化发展,壮大经营实力。

——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促进传统经营模式向新型经营业态和现代经营方式转变,实现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和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二、创新为农服务手段,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社会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五)拓宽经营服务领域。供销合作社要发挥自身优势,把开展精准扶贫作为重要职能,加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的密切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积极为农民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收储加工、日用消费品经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服务,大力开展订单销售、大田托管、土地流转、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物流配送、农村合作金融等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传统服务内容与现代服务方式有机结合,加快全省农业物联网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六)提升流通服务水平。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的深刻变革,充分应用大数据平台,积极打造“网上供销社”,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以“新网工程”建设为基础,打造基地建设、收购加工、仓储保鲜、交易配送系列化的流通服务链条,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加快供销合作社流通体系建设,在重点农产品集散地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重点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零售终端,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销对接、有机联动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将供销合作社布局建设的区域优势明显、功能区划完备、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项目纳入省级专项发展规划,在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参股控股、联合合作、连锁经营、规范上市和引入社会投资等方式,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和管护。

(七)投身脱贫攻坚“一号工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在农村商品流通、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扶贫。2016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58个国家级集中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有需求的贫困村,改造建立多功能的新型村级综合服务社。着力保障重要农资商品供应,发展“农资放心店”、办好“庄稼医院”。加大贫困村农产品、农村废弃物收购网点建设力度,帮助解决农产品“卖难”。帮助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脱贫致富产业。在贫困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展农产品销售、日用消费品供应和物流配送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金融服务,探索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帮助农民解决融资难问题。

(八)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城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汇聚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服务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信息咨询、费用代收代缴、电子商务、便民金融业务代办等多样化服务。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试点。

(九)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加工企业(园区)。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西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废旧农膜“以旧换新”试点,建立全省废旧农膜捡拾、收购、加工利用市场化运作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报废汽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拆解和农业废弃物等回收利用。

(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与托管服务。围绕破解“谁来种地”的问题,开展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培育土地流转与托管服务主体。重点在河西走廊、沿黄灌区、陇东塬川、秦巴山区先行试点,采取大田托管、租赁承包、股份合作、订单销售等多种流转托管服务方式,开展“菜单式”“保姆式”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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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精心抓好综合改革试点。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组织开展联合社治理结构改革,基层组织密切同农民的利益联结,新型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县级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改革,社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团化建设等方面的试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十六)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供销合作社工作既体现党和政府政策导向,又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既有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特点,又履行管理社有企业的职责,既要办成以农民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又要开展市场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违反的要予以纠正。

(二十七)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转变行政化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思路和市场办法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合理流动机制,积极支持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创业,在保持身份、待遇不变的情况下,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新型经营服务。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投入供销合作事业,激发内在发展活力。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凝神聚力,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