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后勤保障方案

为做好2008年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后勤保障是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后勤保障组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与国家统计局财务基建司、市财政局、区县财政局联系,落实各年度经济普查经费

2.负责经济普查经费的帐务处理工作

3.负责组织和监督经济普查经费的预算执行工作

4.负责经济普查各类物资的招(邀)标工作

5.负责组织经济普查各类物资的发放工作

6.负责经济普查各类物资的保管工作

7.负责办理普查人员的人身保险缴费工作

8.负责配合市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对经济普查经费的审计、财政检查的协调工作

二、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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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查经费应在普查各个阶段及时拨付到位;

2.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聘用费应在聘用后拨付到位;

3.普查物资应在确定全部方案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招投标邀请,2周后开标、定标。物资随工作进度逐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