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兴产业园区会议纪要

和兴园工作纪律

1、考勤内容。包括对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

2、出勤、缺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相互监督)管理,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者由他人代为签到,违反此规定者,均予以处罚(罚款20元/次)。

3、迟到、早退、上班中途离岗。按规定上班时间迟到半小时以内的计迟到一次,一月累计迟到三次做旷工一天,迟到每次扣除工10元;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以内下班的计早退一次,一月累计早退三次早退者视为旷工一天,早退每次扣除工资20元;上班期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半小时以内的计中途离岗一次,做迟到处理。

4、旷工:无故不到岗记旷工一次,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工资200元,旷工二天扣除工资40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三次者(每次半小时以内),按旷工一天执行,以此类推计算。

2)迟到、早退或上班途中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为

旷工半天,四小时以上为旷工一天。

3)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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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监督程序:员工由店长与员工相互监督、店长由所有员工监督;请假程序:员工向店长请假、店长向主管经理请假,店长中途离岗办事到收银员处做好登记、并写明离岗事由、往返时间等

9、对违反者举报(举证)一经查实属罚款的60%作为奖励举报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