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
其解决对策
摘要:公共政策执行在整个行政管理活动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政府调控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实现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及具体行政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公共政策越来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都将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置身于一个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中去。这也对我国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等领域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今,我国政府在公共政策执行这一重要的环节中,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政策执行偏误,即政策执行者在实施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使执行效果偏离政策的最终目标并引起了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无序和混乱等政策失真现象。如何改善现有的缺陷,探索出解决对策并保证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正是我们如今亟待解决的问题。关键词:公共政策执行偏误政策失真
一、引言
公共政策执行是在政策方案接受之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组成人员通过运用各种手段,将其内容转化为现实从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一种行为。公共政策执行是公共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实现政策目标、解决政策问题以及实现社会公共资源权威性分配的主要途径。美国公共行政学者艾利森曾指出:“在达到政府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这表明公共政策执行在公共政策活动及其生命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常常导致公共政策执行出现偏误,政策目标不能预期实现。由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在我国这一问题尤为严重。在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研究并解决我国的公共政策执行出现偏误问题,无疑是个十分重要紧迫的重大现实问题,对于提高我国公共政策执行效率有着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误的主要表现
在整个公共政策的生命周期之中,政策执行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它决定了公共政策产生的直接而又实际的效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误,不但会直接影响政策问题的解决,导致预定政策目标落空,而且会损害政府形象,削弱政府权威和公信力。纵观我国目前公共政策执行状况,不难发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现象,从而使得政策在执行中产生偏差和变形。具体来说,公共政策在执行中出现的偏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虎头蛇尾”敷衍性执行。实施政策要坚决贯彻,善始善终。但在现实中,有些部门或地区对上级政策前松后紧,敷衍塞责,消极执行,致使一些政策在执行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有时甚至会出现负面效应,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断章取义,为我所用”选择性执行。一些地方政府、单位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行过滤,只执行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不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就不执行。“见了黄灯赶快走,见了红灯绕道走”便是很形象的比喻。一些单位“耍小聪明”、“打小算盘”,置国家政策原则于不顾,站在小团体利益的立场上钻政策的空子,极大程度妨碍了上级部门目标的实施。这种选择性执行使完整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得残缺不全,政策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大打折扣。
(3)“土政策”附加性执行。在公共政策的执行中,执行部门为了本地利益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谋取私利,从而导致政策执行变形;或附加一些原目标所没有的内容,致使政策不能准确执行到位而出现政策失真。以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例,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本来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但在一些地方,计划生育罚款却成为乡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有些地方竟然把生育第二胎的指标公开拍卖,偏离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本目的。
(4)“上下不一”抵制性执行。公共政策执行者对现有的政策不认同、不接受,从而产生抵制情绪,使公共政策不能够执行到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例如,近年来我国某些地方政府过分强调自身的情况,找各种原因让中央“搞特殊”,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一再置若罔闻,甚至逆风而行,“你说你的,我干我的”。
(5)“走极端”野蛮性执行。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执行公共政策应更注重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的结合运用。然而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扭曲变形,演变成野蛮执行,导致与群众关系紧张,极大地影响了执行效果。更有甚者一些政策执行人员采取极端手段,背离工作程序,甚至采用违法违纪的方法执行公共政策。
三、我国公共政策出现执行偏误的主要原因
当前公共政策执行出现偏误,存在主观或客观等多方面原因:
(1)政策本身的原因。政策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首要因素。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往往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化合理化明晰化。政策执行偏误产生的重要前提就是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有漏洞缝隙可钻。
(2)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任何一项政策最终都要靠执行主体来实施,现实中政策执行偏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造成的。主要体现为:
1)政策执行主体的素质不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公务员与发达国家公务员比较起来,素质普遍不高。从而,文化水平低导致行政决策水平低;职业道德差导致行政道德滑坡;行政责任观念淡薄导致争荣誉而避责任;理论水平低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
2)执行主体法制观念淡薄
从行政的角度看,中国政府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高,变化的随意性很大,人治色彩浓厚。“不因人而异”等观念并未深入人心,随处可见官僚的“任性专断”,书面形式的行政法规约束不了现实社会中的官场逻辑,人格权威大于机构权威和法律权威。显然,不依法行政是造成公共政策执行效率直线下降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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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晓霞,廖锦亮.论公共政策执行梗阻的成因与对策,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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