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脱贫攻坚到户政策之产业扶持政策

产业扶持政策

1、产业帮扶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给予1500-2000元/人产业帮扶资金。具体由县定。

(2)扶贫经济组织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参与精准扶贫的,可根据项目采取的帮扶模式、帮扶贫困人口数量、增收效益幅度以及贫困农户对企业的依存度等要素,享受一定的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具体支持额度见湘扶办联﹝2015﹞14号文件。

(3)为51个贫困县贫困户补贴90%农业保险保费,其中省财政和县财政分别承担保费的50%和40%。

(4)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投资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产业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享受扶贫“财银保”政策。具体见湘财农﹝2016﹞55号文件。

(5)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5元/亩/年;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5元/亩/年(计税外70元/亩/年)。(6)对耕种省投资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500元/亩的补助。其中,交付耕种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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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乡村旅游

给予项目村内参与和直接受益的贫困户2000元/人以内的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既可以采取直接帮扶到户的项目,也可以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共建共有。同时,还可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5、光伏扶贫“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补贴0.4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20年;“全额上网”模式标杆电价按国家补贴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