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探究
一、新时代形势下电网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此背景下,电网企业作为中央企业,担负着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内部审计应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调整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机制、内容和成果运用方式,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二、电网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正在不断向纵深发展阶段,尽管已经取得长足的发展,但是新时代对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内部审计工作和经济责任审计赋予了全新内涵,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着审计机制采取变革方式适应新要求目前的审计机制不能满足新时代审计需求以及企业自身发展需求。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存在重叠,造成资源浪费。新时代经济责任定义层次更高、内容更丰富、覆盖面更广,电网企业对新时代经济责任概念认知模糊片面,适用企业自身的审计体系不规范甚至还未建立,容易将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专项审计等其他内审项目混为一谈。近年来电网企业不断开展电费电价、财务资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各类专项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也同样涵盖各专项审计的范围,通常一个单位在一定周期内既会接受专项审计,也会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由于项目存在时间差、审计组更换等原因,导致部分重大项目被重复审计,而部分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内项目却被忽略得不到相应的监督审查,专项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无法做到资源集约、优势互补、成果共享,这就同时造成了企业审计资源的浪费以及审计效率低下的情况。
(二)审计人员不能胜任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电网企业经济责任事项涉及面广,周期较长,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标准高,流程较复杂,内容与法律、制度等相关性高,但企业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专业性、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审计专业素质不足以应对企业的经济责任事项,审计部门在企业内部影响力较小。
(三)“先离后审”情形普遍发生。新修订的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领导人员任职期间进行,也可以在领导人员离任后进行,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旨在通过任职期间审计方式,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合法合规履职和审计成果的重视程度,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干部任用与人事调整属于企业重要涉密信息,在正式调动实锤落地之前,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都难以知道企业负责人离任时间点,造成实际难以合理安排任期内审计的时间点。
(四)基于以离任审计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成果存在滞后性。企业负责人已经提拔或调任至新的岗位,调离后的审计对于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的评价各项职责的监督作用相比在任审计来说大打折扣,对于评价企业负责人的履职能力作用有限,往往不会对新岗位的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方面的有效运用。
(五)惯于以领导干部个人为中心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存在局限性。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更加侧重于企业负责人履职期间违法违规经营管理行为,是规范履职的最低要求,只是“是与否”违反规定的二元思维,以负向评价为主,缺乏对合法合规经营管理事项及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措施所取得经济效益的正向绩效评价。这容易将个别问题零碎化、绝对化,忽略个人与整体之间的相对联系,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偏概全。经济责任审计的局限性使得审计成果缺乏全面性、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的职能,既不利于规避风险,也不利于领导干部树立积极的思想理念。
(六)审计成果推广普及力度仍有不足。由于电网企业实行总部、省、市、县一体化管理,各公司经营范围、管理方式、专业领域相同,所以不同地区的供电企业负责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也高度相似,但由于保密性要求,不同项目的审计成果相互独立,这种弱联动性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推广度不高,导致审计结果未能最大化发挥作用。这种弱联动性同时也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能通过有效沟通得到及时全面的整改,审计结果容易被束之高阁流于形式,不能在企业经营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价值。
三、提升电网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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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马富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8(16):226.
[5]倪剑平.略论经济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j].审计与理财,2015(2):17-18.
[6]鲍国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2: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