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欠发达县区的社会综合治税
[摘要]搞好税源调查,加强税收征管是各级政府提高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构建一个“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地方税收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对于营造依法、公平、和谐的治税环境,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税源控管社会综合治税增加财政收入
一、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
强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源控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措施。随着一个地区的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社会事业的有序推进,三产比例的调整变化,经济实体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的不断创新,造成社会
涉税信息不断变化。对部分行业,尤其是一些零散税源、短期税源的掌控难度加大,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水平的提高,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当前,社会正处在“科学发展、跨越崛起”的关键时期,经济要发展,需要财政给予更加有力地支撑,尤其是在目前经济增长相对粗放,缺乏支撑性好项目、大项目,服务业发展滞后,底子薄、欠发达,财政增收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社会综合治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依法治税,增强税源控管能力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县政府要成立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集中财政、纪检、国税、地税等部门人员,牵头搞好税源排查,特别是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交通运输业、煤炭及关联企业的清理清缴工作,协调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做好协税护税,国税、地税部门依法征收,及时跟踪服务,定期通报综合治税工作和各有关单位的履职尽责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公安刑侦、纪检、检察院、法院、人行等部门人员主要对逃税、抗税、恶意欠税和贩卖、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移交的涉税案件依法处理,对税务部门的查封、扣押存款账户通知书及时予以配合办理,为综合治税保驾护航。纪检、审计、工商、公安经侦人员、国税、地税等部门人员主要对重点清理行业进行集中清理,对涉税案件及领导交办的重大涉税线索进行查处,适时组织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人员进行行业税收情况集中大排查活动,实现综合治税的社会效益。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笔者认为,政府要依照相应规定,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及奖励。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没有落实专人负责的,受托单位未按规定代征税款的,予以通报批评。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社会震慑力。对造成税款流失等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坚决依法处理。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必须借助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离开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税源控管将无从谈起,更毋论应收尽收,不疏不漏。把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增加财政收入,营造公平税赋大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新格局,逐步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协调制度化、税源监管职能化、考核奖惩规范化,从而切实把社会综合治税作为一项经常性、日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在机制上保障社会综合治税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