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公车改革的几点建议
3月5日,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加快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改革”,作为今年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任务之一。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一工作部署和改革任务,笔者根据多年来参与公车改革实践的体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为切实加强对公车改革工作的领导,建议国务院尽快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由一名副总理或国务委员任组长,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发改委领导任副组长,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二)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及时出台关于加快公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对公车改革应把握的方向、原则、要求等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以便指引、规范各地、各部门的公车改革工作。
(三)适时召开全国公车改革工作会议,对加快公车改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同时,通过调查研究挑选一批公车改革搞得比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在大会上交流经验,提供各种类型的典型以供参考。
(四)公车改革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的方针。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公车改革作为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各地条件的差异,因时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经济较发达地区可继续总结和推广公车货币化改革,但要科学制定、严格控制交通补贴标准。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加强公车管理或试行半货币化改革模式为主,即继续保留公车,集中管理,有偿使用;公务人员按岗位性质、任务发给数额不等的乘车卡,不发现金交通补贴。
(五)为了保证公车改革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应该明确提出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验收标准。全国公车改革建议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今年为启动年,各省和国家机关要做好公车改革的准备工作并抓好试点;明年为推进年,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期分批推进公车改革;后年为验收年,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节约、有利于廉政、有利于稳定”四条标准,对各地、各部门的公车改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足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巩固提高。
以上建议均为老生常谈,并无新意,然而又是工作实践中深感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回顾我国公车改革的曲折历程,正是由于缺少上述必要措施,以致改革走走停停,未能在全国广泛推行。如今温总理发出“加快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改革”的进军令,有关业务部门必须闻风而动,切实强化执行力建设和问责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
(2010.3)
第二篇:广西公车改革-广西公车改革广西公车改革-广西公车改革
广西公车改革正式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我区将在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四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改革后全区总体和
自治区本级节支率要达到7%,市县总体要有节支。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据了解,我区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各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
这意味着,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要在12月底前完成车改。
此外,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
其他车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研用车。其他单位应急和机要车辆按部门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数的一定比例保留。原则上,30人以下1辆、31~50人2辆、51~100人3辆、101~200人4辆、201人以上5辆。
老干部服务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车改补贴分4档
参改的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厅(局)级以下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均参加车改,鼓励区直各部门正职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并应严格规范管理,但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南宁城区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范围外的按现行差
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据了解,我区按国家关于边疆民族地区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的规定,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四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各市、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层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适度拉开档次,层次划分不得少于4级。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与自治区本级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各参改单位车辆封存停驶并验收合格后,可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严禁“既坐车又拿钱”
方案要求取消的公务车辆要规范处置。对于黄标车,全部作报废处理;对于其他列入取消的车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不得针对公务人员搞特殊照顾,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
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改革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者社会化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据了解,方案要求不留口子不留后门,坚决避免出现车改后公务交通支出不减反增、补贴标准过高和“既坐车又拿钱”现象。
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审计机关将对保留车辆的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
置、交通补贴发放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
有人欢喜有人愁
公务用车改革的消息在机关单位里引起了强烈关注,有人欢喜有人愁。
一位在某区直单位上班的李先生表示,车改对自己来说是好事,他告诉记者:“平时在单位里用车的机会很少,改革对我影响不大。实在需要用车的时候,就开电动车去,能多点补贴总归是好的。”
李先生所在单位原先的公务车超过10辆,车改后,只可以保留两辆机要交换车。按规定,李先生单位的“一把手”可以选择保留用车或者参加车改领取补贴,“最后我们领导选择了与大家一样参加车改”。
公务员张先生也表示极力支持,“尽管没有车用了,但下乡有差旅费和补贴。在市区办事、开会可以选择坐公交,而且现在有各种打车软件,真是赶时间的话叫车也方便”。
不过对于有些需要经常外出办事
的职工来说,尤其是办公室岗位这样的“用车大户”,“很怕补贴不够,还要倒贴”。
张先生也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会产生接待上级来访用车困难,还需要逐步解决各种问题。
第三篇:公车改革湖南公车司机调查:灰色收入不复存在现辞职潮
近几年,一些机关单位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并将其转化为“灰色收入”。而随着公车改革和中央多项禁令的颁布,他们的“灰色收入”已不复存在
“趁现在还年轻,出去闯一闯。”
2014年2月8日,家住湖南省茶陵县的孙睿整理好行装,开始准备远赴广东东莞打工。而此前的两年时间里,孙睿是湖南省某厅级机关的一名聘用制公车司机。
孙睿的辞职并不是个别现象,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去年年底,在长沙韶山路某机关大院内,机关车队已有5名司机提交了辞职报告。同样在八一路、东风路等多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车队,也出现了一些公车司机辞职现象。
一份曾经让人艳羡的职业,缘何不再具有吸引力。小活暗藏“大学问”
“别看只是开车„小活‟,里面暗藏„大学问‟。”
张阳是湖南省某厅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原因,他经常和厅机关车队司机打交道。张阳介绍,公车司机有多种分类。按照是否有编制来分,可分为带有正式编制的司机和临时聘用的司机。前者因有编制且在机关单位人数较少,一般都被安排做了车队队长,而后者一般专职从事公车司机工作;按照服务对象不同,公车司机又可以分为三类,即厅领导专职司机、处长专职司机和普通机动性的专职司机。
“给厅长、处长开车的司机平时开车都有规律,工作比较轻松,最苦的是机动性的专职司机,要求随叫随到。”张阳对记者说。
在张阳看来,会开车、开好车是做好公车司机的首要条件,但仅做到这点,距离领导喜欢的“公车司机”还相差甚远。“有丰富应酬经验的公车司机,才会是领导喜欢的公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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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随着公车改革和中央多项禁令的颁布,一些机关单位专车司机的“灰色收入”已不复存在。于是一些公务车司机便选择了辞职,去年年底,在长沙韶山路某机关大院内,机关车队已有5名司机提交了辞职报告。同样在八一路、东风路等多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车队,也出现了一些公务车司机辞职的现象。这两年,公车改革的雷声大,雨点也开始大起来。2013年年末,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公车改革和公车采购指明方向,业内人士预测,2014年将是改革政策落地执行的重要一年。地方机关车队司机另谋出路,看起来固然是“少数派报告”,也传递了地方车改的一些信息。公车消费是三公支出的重头,这是毋庸讳言的现实。正如多年致力于推动公车改革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所言,公车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购买环节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问题;使用环节“公车私用”现象严重;维修保养环节浪费惊人。
有了“车浮于事”,自然就有人浮于事。这个“车轮上的腐败”不遏制,危害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事实上,公车改革的试验已有多年历史。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中,最早实行公车改革的时间可追溯至1994年。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敲响了深化改革的鼓声,这也使得本轮公车改革的大气候不同于以往。2013年11月,中纪委“晒”出了2013年以来各地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成绩单”:截至9月30日,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14839起,其中,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案件数量为4851件,占比接近1/3,居各类问题之首。这一方面说明在公车监管上敢于动真碰硬,另一方面也说明车改刻不容缓。
如今,各地在车改上开始动真格,此轮车改面临的三大难题就是存量车及人员安置、补贴幅度、民众认同度。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两个:一是顶层设计要及时跟进。有消息报道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中央部门的公车改革方案已完成了初稿,2014年将适时推出”。自上而下垂直示范,有利于推动车改走向深入。二是基层实践要经得起监督。车改到什么地步、当真还是作秀、有没有可持续性,都需要晾晒在公共监督之下。打开车门,看看公车使用效率,借助技术或制度手段,让车轮的每次转动,都能真正是为公务而奔走。领导司机辞职只是车改显效的一张试纸,如何让地方车改步子迈得更大一些,还有待细节上的较真、执行上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