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路径分析与选择
2014年05月31日00:00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年第24卷第02期作者:胡佳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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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收入,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是当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正在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要问题。对如东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发展壮大
村级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是实现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的物质基础。研究和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如东县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径,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虽有所增强,仍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及主要特点
2010年,如东县237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3867.69万元,村均16.32万元,而2009年村均为11万元,同比增长32.6%。村级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有134个,占总数的56.54%;10~20万元的村有20个,占总数的8.44%;20~50万元的村有71个,占总数的29.96%;50~100万元的村有8个,占总数的3.38%;100万元以上的4个,占总数的1.69%。其中,有8个村没有村营收入。
不难看出,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有所增强,但是,“百万元收入村”和经济“空壳村”的同时存在也反映出如东县村级集体收入缺乏固定收入来源,发展后劲不足;村级公益事业等支出呈刚性增长,村级不良负债不断攀升;区域发展不平衡明显,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差距很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不少村出现了“五难”现象,即队伍难稳定、工作难开展、干群难协调、任务难完成、社会难稳定。另一方面,由于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相当数量村的村庄道路、环境卫生、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条件无法改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由此可见,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民富、村美、风气好”的新农村建设任务,如东县村级集体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实力也进一步增强。但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2.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成因分析
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已经成为如东县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严重制约因素。为此,应正视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如东村集体经济薄弱主要原因在于:
2.1观念守旧,制约经济发展
在新形势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缺乏内在动力和外部扶持,不少地方尤其是一些基层干部对要不要发展、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缺少足够的认识。有不少村具有很好的资源优势,却没有很好的将其利用,发展极为被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坐等上级给项目、给政策、给扶助,村组干部无法集中时间和精力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积极探索本村的自身发展路子。由于受到地方财政实力的影响,各村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投入严重不足。而市直各帮扶单位支持的资金大多是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很难转化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投入。
2.2开源受制,增收困难重重
如东县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上办法不多,思路不广,创新不足,缺少村级经济增长亮点。全县总体来说,村级集体经济较好的村都是村级资产资源较多的村和一些渔业村,收入来源基本是资产、资源性收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没有充分发掘潜力和优势。全县97个年村营收入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大多数地理位置偏僻,自然资源匮乏,既无资源可供开发利用,又无人才资金等优势的基础条件比较薄弱的穷村,发展缓慢的问题更加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3机制不全,管理有待加强
通过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村干部离任审计、建立村财务监督小组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东县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的机制正在开始建立,但总体来说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在确保集体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上还没有建立一套成熟的管理办法。部分村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支配上没有严格履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个人做主,随意性大,导致难以发展壮大。
3.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如东县发展规划,2011年全县力争80%的行政村经营性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全面消除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2012年,所有行政村经营性年收入20万元以上,30%的村达到30万元以上;到2015年,所有行政村经营性年收入达30万元以上,50%的村要达到50万元以上。全县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年增长12%以上。为此,我们认为应认真研究对策,培植典型,总结经验,通过“多予、放活、少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1开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主动探索新形势下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坚持因村制宜,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富民强村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3.1.1资本运营,资产增值。开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清理,盘活有限的存量资产,进一步摸清村级资产状况,对村集体土地、校舍、房产等经营性实物资产进行排查,坚持集体所有权和转让使用权,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在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抓住小城镇建设机遇,开展闲置房屋出租、兴建商业用房。有条件的村充分利用集镇优势,在符合集镇、村庄建设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围绕小城镇建设,由镇统筹规划,村筹资建设商业店面、专业市场、标准厂房等,通过物业的租赁经营,大力发展物业经济,引导村级集体组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产权租赁、物业回购、提供服务等形式,兴建或购置物业房产,增加物业、服务收入。
3.1.2土地经营,以地生财。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而其基本前提就是土地相对集中。因而,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的基础上,寻找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权有偿流动的前提下,实行土地集中经营的新方式。积极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农副产品购销合作组织,通过引导和服务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设施栽培、温室大棚等现代农业,在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服务中获得经济收益。
3.1.3项目兴业,税收强村。推进发展工业骨干村,积极培育村级工业经济,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大做强村级经济。组织各村排查在外能人住处,引导各村把“引凤还巢”、发展二三产业作为发展村级经济的重点,统一规划,集中开发,在镇工业集中区兴办二三产业,既节约利用土地,又减轻了基础设施投入的压力。其次,因地制宜培育经济特色村,引导各村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因地制宜走特色发展路子,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
3.1.4清收债权,化解村债。对村级债务进行梳理,落实化债措施,通过清欠来偿还债务,镇村联动,相对集中镇村人力,集中时间,突击清收,有铲化解村级债务,消化村级债务负担。存在村级债务的村要摸清村级债务的数量、结构和成因,对不良债务要通过收欠还债、核销减债、拍卖还债等多种途径进行有效化解,坚决制止新的不良债务。
3.2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能就事论事,就村抓村,需要各级党组织共同关心,齐抓共管,动员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引导、扶持和保护。
3.2.1用好用活国家政策。灵活运用国家村庄规划的契机,创造条件,盘活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利用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低产林改造、退耕还林、集体林改等机遇,乘势发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兴办村集体农业项目。全县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用于行政村建设有固定收益项目,具体分配指标根据各镇(区)上报的项目确定
3.2.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安排相应的资金,采取适当的形式,支持农村发展集体经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的公共财政覆盖率,相关部门建设项目和资金要向农村延伸和覆盖,尤其要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农业经营组织以及发展第三产业所需办理的各种证照,工商部门免收除省、国家以外的规费。
3.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放实力,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放宽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允许土地使用权益、机器设备、有价证券、注册商标和无形资产作为抵押品。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银行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扩大联保范围,完善担保方式,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信贷资金安排要给予适当倾斜,利率给予适当优惠,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级财政、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应安排一定的贷款扶持发展集体经济,税务、工商等部门在税收、工商管理上,对村级兴办的集体企业和各种经营项目要按有关政策适当给予减免和优惠。
3.2.4帮扶单位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各村实行结对帮扶,兴办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林业、水利等涉农部门更要注重将项目资金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上倾斜,并吸纳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城市支持农村发展的输血功能。携手帮扶经济薄弱村,组织骨干企业和机关部门与薄弱村结对帮扶,帮助其招商引资、兴建增收项目,培育村级增收长效机制。
3.3加强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领导
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各级组织的领导。各级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工作来抓,为村级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在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服务之外,必须加强经营管理。
3.3.1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双代管和会计持证上岗制度,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加强乡镇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
3.3.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级党组织应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引资金、引项目、引技术等方面的奖励政策,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成效,纳入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3.3.3建立健全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加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的力度,努力使村级组织卸下历史形成的债权、债务的沉重包袱,同时应坚决防止新的不良债权和债务的产生。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适时深入到镇、村督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进展情况,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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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新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径新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繁荣农村经济是核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关键。村级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发展壮大不仅是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重要经济发展任务,也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大农村政治问题,对实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新疆高度重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研究,不断增强村级组织的经济实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理清思路,制定规划,营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新疆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切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实,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实施“村集体一块地、一片林、一片园、一群畜、一套农机具”等“五个一工程”,建立了领导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帮扶责任制,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党政领导政绩的考核内容,并确定一批集体经济薄弱村,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结对帮扶,由县乡选派干部到薄弱村任职,指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有效服务,认真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选准发展路子。认真分析每一个村的发展条件,把扶持的重点放在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上,按先易后难的顺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中突出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特色和优势,力争经过3—5年,逐步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建立起村级稳定的收入来源。
努力营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出台了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系列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采取各种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实践中群众创造的丰富经验,大力表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迈上新的台阶。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一是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采取“两推一选”办法,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先富本领和带富能力强的各类人才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尤其配强党支部书记。做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的工作,完善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优化村级班子结构。二是充分利用党校、农业院校、科技示范基地、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经济、股份合作、企业经营管理、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知识以及农村适用技术、技能的培训,增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适应市场、领导发展的能力。三是大力实施把党员培养成致富经营能手、把致富经营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经营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的“三培”工程,认真做好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专业协会负责人、致富能手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改善村干部和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知识结构,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四是在坚持按地域、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党组织,以及把党组织建立在农业产业链、专业协会和各种联合体上的做法,不断创新党组织领导集体经济发展的形式。
三、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途径。一是搞好资本经营。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果园、水面、房屋、机械设备、水利设施等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或对外招标承包、租赁,获得租金收入;或作为股份与其它社会资本嫁接,兴办经济实体;或拍卖暂时不能发挥效益的资产,变现后投资新的项目,以存量换增量。如玛纳斯县对集体所有的荒滩、荒地、荒坡统筹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农户或外来人员开发,产生效益后,先缴纳土地资源管理费,再由村集体和开发人按比例分配。玛纳斯县已开垦“三荒”4.7万亩,增加集体收入260多万元。博乐市小营盘镇哈日根村以集体场地、厂房入股,农户以资金、技术入股,村户合作经营发展养禽业,年实现集体收入10万元。二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地培育具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尤其注重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畜牧、林果业。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由村集体牵头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流通经营服务实体,在为群众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同时,增加集体收入。和田皮山县皮亚曼乡村依托“皮亚勒玛石榴”品牌优势,共建成石榴基地3万多亩,集体积累大幅度增加。和静县哈尔莫墩镇觉伦图尔根村组建集体服务站,为农户有偿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年创收3万多元。三是加快发展
二、三产业。立足自身优势,采取村集体与企业、科研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以股份、股份合作形式,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商品流通、建筑建材业,兴建各类市场、商业网点,或积极发展农家乐等旅游业及观光休闲农业。轮台县阳霞镇、野云沟乡各村利用地处314国道沿线的便利条件,办食堂、开商店、搞房产、建市场,发展第三产业。布尔津县一些村合资开发具有少数民族风情特色的景点,兴办旅游配套服务实体,增加集体收入。四是推进村集体企业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对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企业,一方面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高生产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一方面进行股份制改造,面向市场转换经营机制。对小型、微利、亏损企业,采取租赁、拍卖、联合、兼并、破产等办法,进行要素重组。尉犁县兴平乡达西村请来有经验的私企老板,按集体和个人各占50%股份,对原有集体砖厂实行股份制经营后,已为集体创收220多万元。
四、改进方法,统筹协调,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一是用好自治区扶贫开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5年自治区党委下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十一五”期间每年从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资金,采取项目补助方式,用于困难村发展集体经济。有关部门制定了《扶贫开发重点村集体经济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项目重点投向,申报程序、资金管理以及检查验收等方面的内容,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办法,确定和编制了810个“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的项目计划。第一批项目资金已于去年12月下达,扶持和田、喀什、克孜勒苏、巴音郭楞、哈密、伊犁、塔城、阿勒泰、昌吉等九个地州的116个“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还通过政府立项支持、贴息贷款、动员社会力量合股发展等有效形式,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大部门包村定点帮扶力度。200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改进部门包村工作,由过去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改为定点到村、帮扶到户,整村推进全区3606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做出部署。自治区201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疆单位、驻疆部队)直接帮扶66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重点从发展规划、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优先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五、规范管理,盘活资源,增强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强化管理出效益、促发展的观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机制。一是认真开展“双清”工作,盘活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全面清理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国家干部、外来承包者无偿经营的村集体土地、草场等资源;依法清收国家干部、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拖欠的村集体款。对村集体所有的荒地、机动地、水塘等资源,自来水塔、库房、闲置空房及砖厂等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理无效合同,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租赁、协商等方式进行发包,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目的。二是实行承包论证、合同管理和招投标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对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进行清理,手续不全的进行完善,不合法的予以废除,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村集体不再直接经营的土地、果园、农机具、水利设施等,要先行论证,合理确定村集体与承包、租赁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三是全面推行“村财乡管村用县监督”,落实村务财务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建立集体财务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基建工程开支、土地承包收入、非生产性开支的专项审计和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落实集体资产管理责任,形成资金积累与滚动发展良性循环机制。
六、突出重点,搞好服务,建立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合理安排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把集体经济薄弱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进行帮扶,特别是在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给予优先安排,改善生产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全面建设“五个一工程”,经营管理好乡村现有集体经营的农场、果园、养殖场、大棚、加工厂等生产经营项目,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找准突破口,选好发展项目,用活用足国家优惠政策,兴办有特色、投资少、见效快的集体经济项目,实现集体经济的滚动式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行一个乡一个产业,一个村一个特色,建立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对农民承包地给予切实指导,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和信息服务,组织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开发,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的特色养殖业、林果园艺业和种植业,积极牵头组织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搞好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凡是能带动农户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一视同仁的给予支持,拓展乡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在项目管理上,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申报项目。金融部门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支持,对信用好的村优先信贷。
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新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区9183个行政村中当年有收益的村6551个,占村总数的71.3%。在有收益的村中,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6155个,占93.9%,其中集体经营收益5万元以下的村4172个,占67.8%,5―10万元的村1189个,占19.3%,10万元以上的村794个,占12.9%。
与此同时,新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无钱办事和有钱办事但实力不强的问题仍比较突出。2005年,全区无经营收益的村占28.7%,这些村靠转移支付资金和两税附加返还只能勉强维持村级组织运转,无力承担更多的服务功能。二是村集体经济主要依赖于集体机动地收入,来源渠道单一,绝大多数村集体积累底子薄,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小。从收入构成看,经营收入占15.4%,发包及上交收入占41.7%,财政转移支付及其它收入占42.9%。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层次不高,后劲不足,在全区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三是制度不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不严,部分村干部滥用乱支,常常是寅吃卯粮。相当一部分村尚未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透明度不强,产权不明,财务管理不严,民主监督不力。有些重大开支不合理,随意性较大,导致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挫伤了干部群众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四是村集体不良债权、债务过重,束缚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不少乡村在开展公益事业、达标升级活动中,盲目举债上项目,搞“政绩”工程,老债未还又添新债,形成恶性循环,致使发展集体经济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五是部分村干部缺乏开拓进取精神,科技文化素质不高,经营管理能力不强,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感到束手无策,发展集体经济点子少。
为此,我们将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千方百计加快发展。
第三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蒋林路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蒋林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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