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提案
第一篇:关于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提案关于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文化产业投融
资体系建设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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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案由:关于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提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文化部会同民政部办理提案人:李东东
主题词:文化产业,科学发展提案形式:个人提案内容:
党的十八大要求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并把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现代产业经济学理论和国内外发展实践都表明,有效提升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其关键环节是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由于我国文化体制长期强调文化事业发展,依赖财政投入,文化产业投资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使文化产业和金融业融合式发展面临很多问题,例如金融产品难以适应文化企业资金回报周期长、成长风险性大、现金流不稳定的特点,文化产业大量的民营中小企业加剧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使金融资本望而却步,最终导致文化领域的投融资总量远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一般观点认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应该主要发挥政府和企业(包括金融机构)的作用,却往往忽视了市场经济的“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的作用。这里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促进会等社会团体和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根据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社会组织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功不可没,例如,美国与韩国的行业协会在产业政策的制定与文化市场的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的“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在海外文化贸易与维权方面的成就显著,德国的各类基金会更是政府对外文化政策的好助手。社会组织是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政府与文化产业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纽带,不仅能够承接一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行业自律管理,而且在我国文化产业市场机制缺损、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能够发挥市场建设、信用建设功能,扎实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在实践中,我们依托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和中国开发性金融促进会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我们的经验和体会是:第一,社会组织能够有效降低文化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通过社团组织间的合作,在文化界和金融界建立银政企合作平台和沟通协调机制,能够有效打通行业间信息屏障,从根本上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第二,社会组织在文化产业信用建设方面大有可为。信用是金融之本,所以投融资体系建设根本上是信用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大多是诚信为本,自身具有一定组织作用,承接政府职能使其具有“政府间接信用”,同时,社会组织成员大多由行业领军企业、知名专家、研究机构等组成,从而具备稳定的“社会信用”。把这三方面信用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就是文化产业的信用建设。第三,开发性金融以市场化方式服务国家战略,其“规划先行,信用建设、融资推动、社会共建”等方法是破解文化产业融资瓶颈的有效手段,能够在构建投资体系中发挥关键作用。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主导的开发性金融实践在文化领域的贷款余额已经超过1300亿元,居金融业首位,“十二五”期间,国开行将提供超过2000亿元融资总量支持文化产业,这是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重要依托。
综上,建议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一)提升文化产业行业协会的市场建设功能。通过发放资质、认证、培训,为市场主体的运行提供景鉴证、评估等服务,控制行业准入,从源头上保证进入行业的企业是规范的诚信企业。制订和实施文化产业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提高企业信用度,避免行业内企业恶性竞争,促进企业在微观经济活动中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引导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财务流程。
(二)发展专业的文化产业金融中介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及文化产业领域的法律、财务、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完善行业信息调查统计,健全信息发布渠道,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市场力量建设文化产业信息平台,降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交易成本,促进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的有效对接。
(三)依托社会组织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空间。发挥社会组织的信用资源整合优势以及行业内企业的联合实力,通过连带担保等形式承担市场投融资风险。协调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锋先导作用,支持文化企业并购和“走出去”,促进产业链整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集团;以信贷、投资、租赁、基金、债券、上市等多种融资手段为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以银团贷款、联保联贷等形式合理分散金融风险。
(四)促进金融、文化及社会各界的社会组织合作。通过联合课题和举办研讨会、投资洽谈会等形式,加强商业模式、融资模式创新推广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建设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及其他行业融合式发展的机制和体制。
(五)发挥文化类社会组织在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中的主导性作用。近年来文化产业园区快速发展,但明显存在“重有形园区、轻文化内涵”“有文化企业、缺产业链条”等问题。文化类社会组织由于其行业影响力与号召力,一方面在园区建设中,可以合理规划布局,有效整合行业资源,加快产业集聚,发挥示范效应,引导文化产业园区从做“壳”到做“核”转变,从而促进文化产业内涵式发展;另一方面能够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摆脱自身的生存困境,发挥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上发挥独特作用。
来源:中国政协网
第二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会系统如何紧密围绕全区“奋战五年,进入苏南第一方阵”的中心任务,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中,进一步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贡献,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我们认为,广大工会干部必须要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己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依法履行工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较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动真情、办实事,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经济成分和职工队伍构成发生了深刻变化,切实解决好特困群体的生产和生活实际问题,一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关心的大事,更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为此,我们积极开展了“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全区各级工会干部都与特困职工结成了帮扶对子,面对面、手把手地对困难职工“三帮”、“四扶”(三帮,即帮思路、帮资金、帮项目;四扶即生活上扶贫,思想上扶志,能力上扶技,经济上扶业)。为了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问题,我们始终坚持“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仅今年“两节”期间就筹集慰问款7万余元,共走访慰问了260余户困难职工家庭。并在大市口广场举行了一次“送温暖连锁超市”主题服务活动,为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送就业岗位、送技术培训、送政策咨询、送保险服务、送创业贷款、送健康检查、送困难救助等“七送”活动,为职群众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实实在在的服务,同时建立长效救助机制“爱心奉献基金”。近年来,已对200多名患重大疾病、双下岗等特困职工家庭实施了救助。每年还在暑假结束前对全区20余名特困职工、单亲职工子女的就学进行帮扶。另外,我们积极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引导下岗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开办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中心,免费培训下岗职工;建立下岗职工职业介绍所,无偿为广大下岗、失业职工提供服务,调查报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抓建会、务实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本着“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把新型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协调沟通,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形成合力。区委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内容,我们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制订了在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的推进方案。至目前在各类新建企业现已建会2523家,发展会员8万余人。为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平台和机制保障。几年来,我们把企业民主管理作为维护职工群众政治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区100%以上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已实行了职代会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坚持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通过,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廉洁自律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企业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由职代会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等新的工作和内容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新经济组织发展的需要,依据《工会法》和《劳动法》,积极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强化工作推进,全区有1743家新建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签订过程中,集体合同民主协商率、职代会通过率达100%。大力实行厂务公开,全区国有及国有控服企业推行面达100%。
三、强素质、树形象,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我们努力提高班子整体素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抓学习,提高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实际本领。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要求,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建设。以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为原则,不断充实经济、科技、计算机、世贸知识等内容,开阔党员干部视野,增长见识,努力探索在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办法。二是抓制度,规范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区总工会内部管理制度》、《为基层、为职工服务若干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把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实现了用思想统帅人,用制度约束人,用程序规范人的管理方式。并用领导的表率作用,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了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崭新形象。三是抓作风,努力转变工作的方式和方法。把解决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克服工会工作形式化、行政化倾向作为重点,以思想观念的转变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上的“三个转变”。
第三篇:充分发挥佛协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佛协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自第九次全区代表会议以来,在以张庆黎书记为班长的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区党委统战部和区民宗委的有力指导下,始终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围绕大局履行职责,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区的发展稳定做出了新贡献。一是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上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为推动跨越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与寺庙僧尼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和寺庙动向,参与重大佛事活动的指导和管理,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完成了德珠活佛转世灵童寻访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敏感时段寺庙维稳工作,为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三是协助党和政府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安排佛协领导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积极参加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及督导工作,珠康会长等亲赴各地市重点寺庙巡回宣讲,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在维护社会稳定、寺庙稳定、僧尼思想稳定、加强涉藏外宣等方面,优势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四是组织全体理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区党委工作会议、区党委七届七次会委会精神,深入贯彻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推动国家和自治区管理宗教事务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实践证明,佛协组织在推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作用日趋明显,在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中的优势更加突出,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责任更加重大。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区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经济保持了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势头,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各族群众生活明显改善。依法果断处置拉萨“3•14”事件后,社会局势进入持续稳定的新时期,民族团结更加巩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西藏各族人民正满怀信心地奔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因素的影响,西藏总体上仍属欠发达地区,不管是发展的阶段还是发展的层次,同全国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同时,我区还存在着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封建农奴制残余思想在有的社会成员头脑中依然存在,我们同达赖集团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就宗教领域而言,经过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僧尼的爱国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宗教爱国力量不断壮大,寺庙民管会班子得到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基本建立。但由于达赖集团的干扰、破坏和渗透,宗教领域仍然存在着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问题。少数僧尼对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认识不清,极易受其蛊惑利用;一些寺庙管理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戒律松弛,寺庙管理与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基本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部分寺庙无序扩张、滥收僧尼,宗教插手国民教育、干预基层政权和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等等。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发挥佛协在协助政府管理寺庙、教育僧尼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佛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推动佛协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要继续开展深入揭批达赖活动。达赖集团是代表旧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主阶级残余势力、受国际敌对势力支持和利用、破坏西藏发展稳定、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长期以来,达赖分裂主义集团利用达赖世系在历史上形成的宗教影响,对我区特别是宗教领域加紧进行渗透分裂破坏活动,扰乱藏传佛教正常秩序,进而破坏西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达赖集团始终是建立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碍,也是阻挠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根源。各级佛协组织和全体理事要带头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引导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进一步认清达赖集团分裂祖国、搞“西藏独立”的反动本质,认清达赖集团假和平真暴力、假自治真分裂、假对话真对抗的真实面目,认清达赖集团所谓“中间道路”、“大藏区”、“高度自治”的实质是妄图分裂国家、在西藏恢复其政教合一的反动统治,认清国际敌对势力利用达赖集团对我国进行牵制遏制的险恶用心,进一步增强与达赖集团斗争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逐步肃清达赖在藏传佛教的反动影响。
要不断深化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作为社会组成部分和公民,受法律保护,同时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宗教活动,这是一项最基本的准则。由于旧西藏在较长时间内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加之达赖集团不断造谣挑拨,造成我区部分寺庙一些僧尼头脑中仍存有封建农奴制残余思想,法制观念淡薄,明辨是非能力较差。在佛协和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参与配合下,我区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已经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广大僧尼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
意识显著提高。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庆黎书记在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会上指出的“深化寺庙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着力巩固和深化教育成果。佛协要继续主动参与其中,充分发挥作用。一方面要继续组织有影响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宣讲活动,另一方面要积极指导各寺庙开展经常性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融入日常学经过程之中,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把精力放到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上来,凝聚到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上来。
要广泛开展平安和谐寺庙创建活动。推进寺庙管理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健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创建平安和谐寺庙,是我们共同的重要任务,也是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举措。要深刻领会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精神,准确把握寺庙民主管理的实质和基本特征,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寺庙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指导寺庙建章立制,逐步形成符合法律法规和时代进步要求、适应寺庙自身实际和信教群众愿望、规范有序管理寺庙和宗教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寺庙严格落实。要宣传推广扎什伦布寺、强巴林寺等寺庙的成功管理经验,在宗教领域树立爱国爱教的榜样和标杆,引导其他寺庙学习借鉴。要引导寺庙、僧尼自觉服从政府管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包括宗教活动在内的各项活动,确保寺庙大型宗教活动有序进行,维护宗教正常秩序。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寺庙管理情况和僧尼思想状况,认真分析总结,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宗教界人士和广大僧尼的意见建议,使管理寺庙的措施更加完善。
要积极探索教规教义的阐释工作。藏传佛教历史悠久,博大精深,蕴藏着许多护国利民、使人向善的宝贵财富。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这些财富完全可以也应该在促进和谐、服务大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要求的新阐释,不仅是建设和谐西藏的内在要求,更是藏传佛教自身传承发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佛协汇聚了我区藏传佛教界宗教造诣精深的高僧大德,理应在这项事关藏传佛教健康发展、与时俱进的重大工作中承担起重要责任。在珠康会长的领导下,佛协已经在这方面开展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下一步,佛协要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的优势,发动、组织高僧大德,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系统开展宗教经典阐释工作,研究提出藏传佛教学经体系建设意见,大力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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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要“做得细”。机关工作无小事,办公室工作更是无小事。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一要细心、细致,二要从细小的事抓起。对任何一件经办的工作,都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来不得半点敷衍和虚假。做到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文电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到办公室联系工作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工商局和办公室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四是要“抓得实”。要据实情、讲实话、干实事、创实效,扎扎实实,不慕虚荣,不图虚名。办公室的同志一定要实事求是干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具备求真务实的精神,包括听取基层意见,向领导反映情况,都要全面、真实。工作中,要一步一个脚印,不作表面文章。
总之,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以上这些,办公室的桥梁枢纽作用就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办公室工作也就会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