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研究

一、背景

退休制度作为一项社会制度,其运行不仅与劳动者个人密切相关,还关系到企业的利益以及国家宏观经济的运行和社会的安定和谐。伴随着养老保障制度的转型,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压力下,对现行退休制度进行改革已变得非常紧迫。因此,回顾我国退休制度的演变历程,根据我国现行退休制度的实施状况,来展开对退休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的探讨,很有必要。

二、我国退休制度沿革及评述

(一)我国退休制度的创建时期(1950—1958年)

建国初期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效仿前苏联的做法,选择的是国家保险模式,其宗旨是“最

①充分满足有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因此,退休制度也

带有浓厚的福利性色彩。

这一时期国家主要颁布的文件有1950年的《关于退休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1955年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这三个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新中国基本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二)我国退休制度的调整时期(1958—1966年)

195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工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实行了统一的退休办法,将企业和机关女职员的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在退休制度的调整时期,我国还确立了军官的退休制度,并补充了集体制单位的退休制度,更多的群体被纳入到退休制度的体系中。

(三)我国退休制度的停滞时期(1966—1977年)

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社会保险事务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混乱的制度执行环境完全摧毁了退休制度。根据1978年的统计,企业应退

②未退的职工有200多万人,国家机关应退未退的工作人员有60多万人

(四)我国退休制度的重建时期(1978—1986年)

为弥补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退休制度的破坏,1978年国务院同时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干部和工人的退休、退职待遇进行了修改,区分了退休和离休人员两个群体不同的待遇,并在1980年针对干部群体制定了在退休待遇上更为优厚的离休制度。

(五)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改革时期(1986年至今)

传统退休制度由于存在诸多弊端,已无法适应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原有的退休养老制度在这一时期开始了改革,养老保险逐步在国营企业中实行退休费的社会统筹,并正式提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1997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全国各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由原来的退休制度向社会保险制度的转型,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退休制度中的弊端。

②源自王广彬《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史论》,2000年3月数据来源于张明丽、李方、秦笑梅《我国退休制度的历史沿革个创新发展研究》,2011年7月

三、我国退休制度的缺陷

(一)提前退休现象严重,导致退休年龄的低龄化

提前退休是指职工因丧失劳动力或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提前离岗休息的一种退休形式。提前退休主要有四种方式:内部退养、借助从事特殊工作提前退休、子女顶替职位提前退休和各种病退。但是由于政策执行的不规范,一些国有企业从局部利益出发,纷纷为职工办理非正规的提前退休,使某些职工在身体条件尚能完全胜任时离开工作岗位,直接导致了退休年龄的低龄化。

(二)退休年龄缺乏调整,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尽管我国现阶段实行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除了对某些特殊群体的法定退休年龄适当放宽外,在50年代初确定的我国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一直未作变动,正常退休年龄一直为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半个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格局和人口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直未作调整的法定退休年龄与逐渐提高的人口预期寿命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三)退休制度缺乏弹性,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首先,随着我国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逐渐缩短,与之相矛盾的是我国半个世纪以来一直实行“一刀切”的退休制度,劳动者接受教育的时间越长,国家和家庭对其的投入越大,其利用率反而越低,人力资本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失衡导致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其次,从生命周期的纵向上来看,硬性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与人力资本的周期性相矛盾的,老年人仍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本,他们在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方面是年轻人所无法比拟的,由于他们的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联系得非常紧密,他们的工作态度比年轻人更加积极,责任感更强。因此,退休年龄的固定性同样会造成人力资本的浪费。

最后,全国统一的退休年龄与老龄化的地区差异相冲突,我国老龄化的程度在地区上呈现出的是自西向东的阶梯式分布格局:西部地区步入老龄化的时间较晚,老龄化的程度较低,中部次之,东南沿海地区最先步入老龄化,程度也最严重。但是我国各地的法定休年龄却是统一的,这与地区差异性相矛盾。

四、改革我国退休制度的理论依据

(一)我国退休制度改革,调整法定退休年龄是遵循退休年龄的自然和社会基础的结果国际上通用的退休年龄的自然基础是60岁或者65岁;退休年龄的社会基础是一个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现实前提,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健康水平、人口年龄结构、劳动力供给状况、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公共财政收支状况、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甚至还包括风俗、文化等方面的因素。无论是退休年龄的自然基础,还是社会基础,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人口状态变化而变化。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基础要求我们调整法定的退休年龄。

(二)改革我国退休制度是平衡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重要选择

调整退休年龄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退休年龄内生于养老保险制度,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密切相关。养老保险基金有利于应付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冲击,有利于调整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之间的关系。无论在何种养老保险基金模式下,延长退

休年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保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三)改革我国退休制度是优化我国人力资源配置的必然选择

我国“一刀切”的退休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造成了中高端人才的浪费,导致大量非正常提前退休行为的发生。从人力资本视角看,我国退休制度安排需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积累存量最大化,人力资本累积周期向后移时,退休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应作相应调整。这对我国延长退休年龄和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从更深层次上讲,延长退休年龄是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的必然要求。灵活的退休制度安排可以充分满足不同人力资本个体的需求,因为不同类型人力资本能力性质、累积的变动周期不同,在经济增长中价值最大化的时间分布点就不同。灵活的退休制度安排体现在养老保险权益的享受上也存在差异性,可以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激励作用,更有利于改善劳动力资本结构。

五、改革建议

(一)积极推行弹性退休制度

弹性退休制就是指退休年龄、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具有某种弹性的灵活退休政策,实施的可行性已经通过地区试点得到了证明,它能够很好地解决养老保险基金供求失衡的问题。当不同劳动者达到各自所属的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时候,可以自由选择停止工作和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同时得到政府给予的政策奖励。只是需要对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身份问题进行认定,一种是延迟退休并继续工作的人员,另一种是退休后延迟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政府对后一种人员要提供政策奖励,比如:退休人员每推迟1个月领取养老金,其养老金就增加1%;如果退休人员连续推迟12个月领取养老金,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其推迟领取的养老金按照高于市场水平的利率计息。因此,推行弹性退休制度是深化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首要措施

(二)必须规范退休年龄政策

延长退休年龄政策在实施之前,需要加强对非正常提前退休现象的监管。对原来的特殊工种重新进行岗位评定、重新审定劳动危害程度。对于特殊工种的待遇,可以通过在职时的薪酬予以体现,而在退休条件和养老待遇政策的设计上逐渐缩小政策差距。这样就能有效控制非正常提前退休行为,从而规范现有退休年龄及政策,为实施弹性退休制度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做好弹性退休政策与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

(三)努力开辟新的就业渠道

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增加劳动力供给以应对人口红利的消失,却也对年轻人的就业岗位产生挤出效应,这也是它存在争议的地方。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表示,中国每年都有新增劳动力2000~2400万人,但新增的工作岗位只有1000万左右,其中在新增岗位中,30%是“自然更新”,余下则是退休让出来的岗位,所占比重很大,当前情况

③下推迟退休年龄必然会冲击就业。因此,结合劳动力市场的配套政策,为延长退休年龄政

策的实施排除障碍,积极推进就业促进措施,通过扩大公共投资、税收减免、设立公益岗位等多种手段创造就业岗位,鼓励、支持和引导年轻人自主创业,开辟新的就业渠道,缓解延长退休年龄对就业的负面影响。

③源自《多数人反对延迟退休称调查结果不全面》[eb/ol].[2013-03-26].http:/

/www.51labour.com/show/181250-3.html.

六、参考文献

[1]张明丽、李方、秦笑梅《我国退休制度的历史沿革个创新发展研究》,2011年7月

[2]李涌平《退休年龄延长与否》,《人口与发展》2011年第17卷第4期

[3]丁建定《社会保障概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4]邸达、宋凤轩《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思考——基于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6月第12卷第2期

[5]郑功成《从企业保障到社会保障———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发展》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

第二篇:我国弹性退休制度可行性研究我国教师弹性退休制度可行性研究

【摘要】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在50年代制定的。近50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退休年龄制度却几乎一成不变。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开始进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改革本身至今仍未涉及退休年龄等问题,但是政府、学校不少改革措施在有意无意中支持了提前退休的行为,产生诸多负面影响。目前,我国教师法定退休年龄偏低,职工缴费年限偏短,而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偏长,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我国养老保险的支出负担将会越来越重,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从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现状出发,分析我国教师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试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可行性。

【关键词】

教师;弹性退休制度;可行性

一、弹性退休制度的内涵

本文论述的弹性退休制度是指现有法定退休年龄可变的情况下,同时充分考虑到劳动者自身身体状况的特殊性,从退休年龄弹性化角度给予面临即将退休的劳动者充分的选择权,使劳动者有选择退出或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弹性空间,当劳动者本人感到自身状况理想时,可以由其自己选择继续在职工作,从而延长其退休年龄,延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反之,则选择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总之:弹性退休制度是指对于劳动者提前或推迟退休有相应的选择性激励制度。

二、我国弹性退休制度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20世纪50年代制定的。法定的退休年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劳动者劳动义务,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界限。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不分干部还是工人),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对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又放宽五年期限。这些规定是根据我国建国初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制定的,当时全国人口平均寿命只有50多岁,而现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均寿命也提高到了72岁。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大幅增加意味着老龄化社会即将到来,这也将会导致老人退休后养老金的支付压力会越来越大,国家财政负担加重。

建国以来,我国多次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教育学制改革,教育课程改革,但从来没有进行过教师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女教师在50至55岁之间,男教师在55至60岁之间。教师的工作性质是体力与脑力结合的综合性工作,长期从事这项工作会使声带、肺腑、眼睛、腰、腿、脑等器官出现较早的疲劳和损伤,年龄超过50岁,很多人已经出现病症,多数已是带病工作。同时,也有很多教师在退休年龄时,身体还是很硬朗的,还是很想在教师这个神圣的职位上成为燃尽的蜡烛。

三、我国教师现行法定退休制度存在的问题

1.退休年龄缺乏弹性

我国现行退休政策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可提前到50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预期寿命已经从1949年的50岁提高到了现在72岁。有的老师在退休年龄时,身体状况没有多大问题,仍想继续工作;而一部分老师在还没到退休年龄,身体状况却日益下降。但他们都不得不在法定退休年龄时,按法律办事。

我国目前推行“一刀切”的退休政策,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快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因为现有的法定退休年龄并未充分考虑到那些高级知识分子的受教育年限,现在受教育

的年限很长,等到博士毕业当老师也已属于大龄,他们工作的时间也就缩短了,如果按照现在的法定退休年龄,他们最多也只能工作30年就要退休了,可是那时他们还有很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2.退休年龄的性别差异

目前由退休年龄的性别差异也产生了很多问题。据统计,女性的人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在退休年龄上就不该于男性相差那么多。应当说,让女性提前退休的初衷是为了体现对妇女的特殊照顾。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这项旨在保护女性的政策已于现实渐行渐远,不仅没有讨得女性欢心,反而饱受女性非议,被认为是“歧视女性”的政策。这是因为,随着妇女家庭负担的减轻和受教育水平的提升,女性职业化程度提高,同时,女性的社会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现代女性可以和男性承担相同的社会经济责任,法定退休年龄的性别差异体现了对女性的不公平,所以现行政策应该对男女法定退休年龄进行适当的调整。

3.退休养老保险阻碍了高校自身的改革与发展

自1955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建立以来,国务院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进行了多次调整。200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规定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退休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退休费的计发基数为本人离退休当月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工资构成比例所规定的津贴两项之和。

在国家对教育整体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占用了大量资金,使高校的发展基金愈发紧张。以武汉某高校为例,其2007年人员经费预算为54,000万元,其中发放离退休金19,650万元,占人员总经费的36.39%;而离退休经费中国家财政拨款为7325万元,学校自己要负担62.7%的养老金,严重影响高校的发展。此外,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滞后,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缺乏阻碍了高校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衔接,制约了教师的合理流动,使人力资源不能实现优化配置,严重阻碍了高校全员聘任制改革的实施进程。

四、试行弹性退休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1.弹性退休制度可以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衰老是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到了一定的年龄界点便产生了质的改变。法定退休年龄便于统计核算,但是不利于人力资本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由劳动者的先天禀赋以及其资本形成的过程等因素组成。不同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绩效与贡献不同,最终退出劳动领域的时间也必然存在差异。“一刀切”的法定退休制度,体现不出劳动者个体的差别,造成了人力资本的浪费。然而,弹性退休制度可以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强制退休制度以年龄为标准,虽然便于统计和管理,但是因为没有考虑到个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活动能力的差异,不利于个体能力的充分发挥。特别是随着人的健康水平的提高、寿命的延长、人力资源使用期限也相应延长,在初始工作年龄后延而退休年龄不变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工作年限的缩短和消费年限延长,人力资源造成很大浪费。

社会对人的能力的需求不是单一的,我国职业和工作种类繁多,对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的要求差异大,不同职业的特性不同,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衰弱期和职业巅峰期也有差异,岗位更是繁多。体力劳动者通常进入劳动领域的时期较早,并且随着年龄增大体力衰减,较早的离开劳动市场。而脑力劳动者通常相反,其受教育时间长,进入劳动市场的时间也相对较晚,人力资本存量的释放在向生命周期相应后移。而且在脑力劳动者也存在着许多差别。个体的人力资本也因为个体对人力资本投资等因素不同而呈现差异性。若按照一样的退休年龄

退出劳动领域显然不经济也不公平。作为老师,随着年岁的增长人的阅历会更加丰富,社会关系网络也更多,社会资本存量也逐渐增大,这是一类教师,另一类教师,可能在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的太多,身体状况不是很好,若实行弹性退休的退休年龄,劳动者则可以理解的对社会资本进行再投资,其社会资本也可以相应延续。并且不同个体与社会互动的方式不同,其社会资本的丰富性也不一样。因此应当实施因人而异的弹性退休政策,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2.弹性退休制度有助于养老保险的基金平衡

退休年龄的制度安排是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重要变量,合适的弹性退休制度设计可以达到推迟退休的效果。在现收现付制度下,以在职劳动者供款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待遇,因而合理人口年龄结构是系统稳健运行的重要参数,人口老龄化下要维持制度的收支平衡或者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加大年轻一代的缴费,或者削减养老金的支出,而福利支出又具有刚性特征,若增加养老金的收入提高缴费率,而缴费率的提高无疑会增加企业、学校的生产车成本,不利于企业、学校发展。我国目前正是劳动力资源丰富而资本相对稀缺。况且我国目前包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的供款率已经相当高。而教师作为现代社会中一个庞大的群体,保险金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其部分资金的来源就是学生的学杂费,这无疑增加了学生家长的负担,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负担。

要在社会老龄化的情况下继续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无非是从开源与节流的两大方向入手。节流的典型方式是降低养老待遇,然而福利支出带有刚性的特征,实施的可操作性不强。开源的方式主要为提高缴费率以及推迟退休年龄两种。当增加了生产成本,不但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会迫使企业通过减少雇佣劳动者来降低这一成本,从而造成了大量失业。合理的弹性退休制度能够通过惩罚和激励制度达到推迟退休的效果,成为平衡养老保险基金的可行性方案。如果学校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老师少了一些工资,会不会间接的影响了教学的质量呢。

3.弹性退休政策不会必然增加就业压力

当前,下岗人员再就业、大学生就业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巨大压力下,一些人担心弹性退休将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就业压力。其实,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分析,退休年龄的高低和宏观就业总量之间并不直接相关。老年人和年轻在就业岗位、适应职业上并不存在完全的替代性。由于老年人与年轻人在身体与智力上的差别并不必然构成一种对立关系,甚至构成互补,在这基础上可以形成更为细致的社会分工。在小学教师这个职业,从儿童教育心理学来说,50岁以上年龄的教师对儿童来说已经太老了,就像他们的爷爷奶奶一样,唠唠叨叨,让学生觉得没生气,没有青春向上的榜样作用。年轻教师形象好,有职业魅力,与学生容易沟通,学生也容易接受。年轻人有更多的热情和激情,有更多的创新能力,对现代教育有更大的促进和提高。

一些高失业率的国家,曾把老年雇员提前退休作为为年轻雇员让出岗位的就业促进措施。而退休教师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群体,更容易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具备更好的劳动者的素质,可以从事相对轻松的新工作,施展才华再创业,给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而不是提前退休。退休后的教师们可以好好的休养身体,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可以游历名山大川,可以幸福的含饴弄孙。

4.合理的弹性退休制度设计可以抑制提前退休

由于我国的退休制度的不完善:替代率高、退休审批制度执行不规范、再加上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为摆脱自身经济负担,一些中小学校为提高教学的质量,鼓励中老年人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导致提前退休日益普遍。据劳动保障部统计:1999年提前退休26.2万人、2000年提前退休34.2万人、2001年提前退休47.5万人、2002年提前退休55.9万人,提前退休与当期退休人数比为15%、16%、21%、23%,五年总提前退休达163.8万人,给养老金制

度造成巨大负担。并且很多老年人“退而不休”,一边拿着养老金,一边从事着有报酬的工作,他们通常预期工资不高,对年轻的劳动者造成不公平,扰乱了正常的劳动力市场。

合理的弹性退休政策一方面通过对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而继续留在劳动市场的雇员给予物质激励,而未达到法定最低退休年龄而提前退休的给予经济上的惩罚,鼓励推迟退休,减少养老保险收支平衡的压力。对于一些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工作而提前退休因经济收入急剧下降而生活困难的可纳入社会救助的范围来解决。这个优势或许是针对企业来讲的,但对于资历很高的教师来讲,学校也许因此可以留住老师,从而提高教学和师资力量,有利于学校的发展。

5.弹性退休制度体现了关心老年教师

强制退休使得老年教师一下子从全日制工作改为了彻底休息,一下子失去生活的重心,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上,都不利于老年人的健康,弹性退休制度提供给老人们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权利,帮助其比较顺利地渡过工作与退休之间的真空地带,符合特定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继续在一些岗位上发挥价值,工作可以带来的自我实现的满足感、适当的活动和规律的休息,使老年人的身心更加健康。

另外,弹性退休制度还可以给选择推迟退休的老年人合理的经济收入,令他们拥有了除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之外的又一有力保障。

五、结论与总结

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学家预测在未来我国将可能面临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因而,全面推迟退休年龄可以说是大势所趋。按照人口学家的预测,我国劳动力年龄人口的老龄化比总人口的老龄化滞后30年,中老年劳动力年龄人口中的比重1990年以后开始缓慢上升,21世纪中期我国将开始面临劳动力老化的问题。绝大部分老师都赞成弹性退休制度,部分老师希望早点退休,可以多点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部分老师则希望延迟退休,因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想要发挥“余热”。弹性退休是退休制度发展的一个大趋势。如果我们从现在开始就试行弹性退休制度,逐步向全面推迟退休年龄靠近,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政策的调试、养老金的运作、劳动力的供求平衡、科学制定退休管理制度、退休年龄等各方面来说,都是一个充分准备和适应的过程。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于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现实依据研究综述15-161.2.4关于农地产权改革方向研究综述16-171.2.5关于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建议研究综述17-181.3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18-191.4研究思路及结构安排19-201.5论文的创新与不足20-21第2章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现状分析21-272.1产权、农地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21-222.2现行农地产权制度的确立22-242.3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24-272.3.1农地所有权主体模糊、边界不清和缺乏产权稳定性24-252.3.2土地承包经营权缺乏排他性,农地承包经营权、责、利缺乏对称性252.3.3农地征用制度不合理,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得不到保证25-262.3.4农地流转制度存在缺陷,土地分割细碎分散,规模不经济26-27第3章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现实依据27-383.1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分析27-323.1.1农地征用制度对农民收入的影响27-283.1.2农地承包经营制度对农业发展的影响28-303.1.3农地产权制度影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30-323.2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依据32-383.2.1农民收入多样化缓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压力32-343.2.2农村人口转移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34-363.2.3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加速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36-38第4章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及其思路38-454.1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38-424.1.1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38-404.1.2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交易费用及制度变迁理论40-424.2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依据42-434.3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43-45第5章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与对策45-545.1立足于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水平455.2明确农地产权主体

45-465.3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46-485.4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实现农地规模经营48-505.5农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转变农地经营方式50-54第6章本文的研究结论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54-556.1本文的研究结论546.2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54-55参考文献55-57致谢57-58攻读硕士期间写作的文章及发表的论文58-59请联系页眉网站。

本论文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