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兵团法院制度改革的相关路径
摘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一特殊体制下的法院体系,除具备中国法院一般共性外,在诸多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形成了今日兵团、师、垦区三级法院体系模式。目前兵团司法体制改革已完成。但此轮改革还是在法院原有的区划内进行,本文将针对上述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的十九大对司法改革的指向,结合兵团实际,提出完善问题的相关路径。
关键词兵团法院改革路径
作者简介。程鹏举,新疆阿拉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do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273
一、兵团法院概况
(一)兵团法院基本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履行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使命,是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在其7.06万平方千米的辖区内自行管理行政、司法事务,享有省级权限,受中央人民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现下辖14个师(市)、176个团(农)场。兵团法院的前身为1954年成立的兵团军法处,行使刑事审判权,并肩负着对全国罪犯的改造工作,1956年改称军事法院,受新疆军区军事法院领导,开始承担审理部分民事案件、教育在押罪犯的任务,1975年3月,随兵团体质的撤销,并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1983年11月,伴随兵团建制的恢复而正式建立。但是自兵团法院恢复以来,兵团法院的法律地位一直没有落实,以致法官的法律职务任免缺乏法定依据,院印不能嵌用国徽,长期以来严重影响了兵团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法院队伍的稳定。直到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和200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案件管辖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兵团法院作为高级法院的审级地位才得以最终确认。
现兵团法院系统已形成三级43家法院(中级人民法院13家、垦区基层人民法院29家)、37个派出法庭、1300余名法院工作人员的规模,为维护新疆、兵团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兵团法院运行的法律依据
与兵团法院相关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在数量上和层级上都远远少于地方法院,并且主要出现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司法解释和自治条例中。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正式确立了兵团法院的法律地位。
(三)兵团法院的设置――以兵团第八师为例
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为例具体分析,第八师石河子市,面积7762平方千米,下辖14个团场,散布于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沙湾县、玛纳斯县境内。虽位于地方行政区划内,但拥有自己管辖的区域、行政司法系统和耕地、人口等资源。第八师现有两级法院3家(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直辖),分别为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其中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师辖区行使审判执行职能,依法受理下野地垦区、莫索湾垦区和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的上诉案件。作为基层法院的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对一二一团、一三三。f、一三四团、一三六团、一四一团、一四二团、新安监狱、巴管处行使审判执行职能;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对一四七团、一四八团、一四九团、一五。团、莫管处行使审判执行职能。
图1:兵团法院组织层级图(以第八师法院为例)
第八师地处北疆天山北麓中段,是兵团的工、农业大师,经济总量和人口数量位居民团首位。但人口分布不均,于是便在团场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与地方基层法院相对应的垦区人民法院,该设置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有利于比较合理分配司法资源。
二、兵团法院制度所面临的问题
(一)兵团法院的设置与各师、垦区辖区完全重合
作为全国普通法院的一部分,目前兵团法院在各师各垦区中心团场分别设立中级人民法院和垦区人民法院,此种法院设置的方式与名称虽地方严格照行政区划设置法院存在明显差异,但实际上不难发现,兵团法院的设置也是严格遵循各师及其下辖团场的管辖范围而设置,现已形成“兵团-分院、师-中院、垦区-基层法院”一一对应的格局。
此外受历史和体制影响,兵团各团场所对应的行政级别要高于管辖其的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级别,加之兵团命令服从制度的影响,使兵团法院在行使审判、执行过程中遭受到了巨大的阻力。现兵团法院的财政、人事、物质保障仍依靠驻地师市财政和人事部门管理,这将是兵团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所面临的有一道枷锁。
此外,兵团各师、团散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且面积、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对司法需求的高低也不相同,导致了兵团各家法院受理案件上的巨大差异,忙闲不均。目前兵团正处于深化改革时期,随着各类纠纷的增长,合理分配兵团法院司法资源迫在眉睫。
(二)上下级法院之间“监督关系”被异化
由于兵团不属于我国的行政区划单位,是依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行管理行政和司法事务的特殊社会组织,因此兵团除了现有城市(阿拉尔市、铁门关市、图木舒克市、双河市、可克达拉市、五家渠市、石河子市、北屯市、昆玉市外)各级机关没有对应的人民代表大会,自然无法选举产生法院。因此兵团法院常陷于尴尬的地位,垦区基层人民法院更是如此,在面对一个虚拟又无任何对应机构的垦区时,垦区基层人民法院只能更加接近自己的上级法院,于是现已形成各垦区基层人民法院完全受各师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的局面。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其本应是各自独立的上下级审判机构的关系,只有“审级”上的不同,并无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目前,上级法院俨然已成为下级法院的“领导”。上级法院在司法政务管理方面,对下级法院进行命令、检查、评比、考核,下级法院也都给与充分配合,认可并接受上级法院的权威。这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影响了审判监督的效果。
(三)内设机构庞杂、行政案件少
受辖区面积、人口、经济的影响,兵团法院所受理案件要少于地方法院,人员与地方法院相比也较为单薄。在此情况下,兵团法院应针对辖区的司法需求来设置必要的内设机构,避免内设机构臃肿。但目前,内设机构臃肿的现象在兵团法院普遍存在,其中以各基层垦区人民法院尤为突出,大多数垦区人民法院设置众多庭、室、科、队造成个别的内设机构无人或无该机构对应业务的现象普遍存在。除兵团现有城市人民法院外,由于兵团各师、团在通常情况下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故其对应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屈指可数。
三、兵团法院制度运行机制的完善
(一)划分司法区,按照司法区重新设立法院
错置性的法院设置可进一步促进兵团法院发挥审判效能,提高审判质量,最大限度的减少驻地师团的干预,从而保证兵团法院能够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故兵团法院应彻底的打破“师-中级人民法院、垦区-基层人民法院”一一对应的格局,将兵团重新划分为数个大司法区和若干个小司法区,在每个大司法区设置一家中级人民法院,每个小司法区设置一家基层人民法院的格局。对现有的垦区基层人民法院和各师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撤并,可将新设置的垦区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扩大,使其至少涵盖原两个垦区辖区,将新设置的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扩大,使其至少涵盖原两个师的辖区。
以北疆第
六、
七、
八、十二师为例。撤销上述各师中级人民法院、垦区人民法院。根据人口数量、经济水平、案件数量、交通等状况将上述区域重新划分为三个司法区,第一司法区由现第七师辖区和第八师下野地垦区构成、第二司法区由现第八师剩余辖区和第六师芳草湖垦区构成、第三司法区由第六师剩余辖区和第十二师、建工师辖区构成。以上三个司法区,平均人口均在40万人左右,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境内均有铁路、高速、国道、省道过境。在每个司法区设置1家基层人民法院,在3家基层人民法院的基础上,设置一家中级人民法。通过重新设置法院,可缩小各司法区之间受理案件量的平衡,使得目前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但须注意的是兵团各师的情况不尽相同,故而在其他师辖区内进行司法区划分时在考虑人口数量、经济水平、案件数量、交通等状况的同时,还应考虑辖区内民族成分、民族聚居情况、与邻师距离远难以成片的际情况进行灵活设置。
在重置法院后,随着各家法院管辖区域的扩大,在注重员额制法官的同时,还必须提高兵团各级人民法院所对应的行政级别,尤其要确保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级别不低于团(正处)级,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级别不低于师(正厅)级,以此来限制各级师团对兵团各级法院的不当干预,从而保兵团各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二)调整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回归到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故上级人民法院只有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无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领导权,故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没有司法政务管理的权限。
因此,要在兵团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设立必要的“隔离带”,无论是人事安排,还是审判业务,都需要保持相当程度的独立性,以确保一审、二审的审级效果。兵团在划分司法区,重置人民法院之后,可结合司法改革后兵团法院垂管的局面,由实施垂管的兵团分院设立专门的考核、评比机构对兵团重置后为数不多的法院进行直接考核。
(三)深化法院内部机构改革
人民法院内部机构不合理不科学,将会导致法院内部行政化管理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影响日益明显使得审判权的完整独立行使受到另一种损害。当前,法院现行的办案机制仍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因此在完成司法区划分后,根据各司法区辖区扩大、与各师、垦区辖区错置性分离的客观情况,各级新设置的法院应根据其所辖司法区内的司法需求,科学、合理的设置内设机构。
注释:
余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体系初探.法制与社会.2012(2).5.
孙洪坤.讨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东方法学.2014(6).
第二篇。农村学校改革路径探索摘要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从学校、教师、学生三方面,对四川省农村学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出分析,结合四川省以及其他省市的一些农村学校在这些方面的改革经验,探寻当前农村学校教学改革与内在发展的路径。
关键词农村学校改革路径案例
十八大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1]。四川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多,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更具有重大意义。这不仅是满足广大农村人口学习需求、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一件大事,也是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实现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
一、农村学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中小学数量多、规模小、布点分散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流动,农村生源萎缩,微型小学、微型班级增多,而县城和中心城镇中小学班额猛增,大班额、超大班额的问题非常严重,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区和中心城镇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二是薄弱学校及村办教育资源闲置浪费。
2.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普遍偏低
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环境与城区学校教师相比有着较大差距,交通和生活上的严重不便,办学条件简陋,尤其是村级小学和片区学校,很难留住年轻的教师,造成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加之城区学校年年招考教师,至使农村骨干、优秀教师流失严重。按照教育部要求,小学教师一般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但实际情况是,农村学校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学历不达标、受教育程度偏低。
3.学科结构严重失调,学生课业负担过重
在农村学校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基本能满足教学需要,而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严重不足。由于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为追求考试排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许多农村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后便不再升学,由于缺乏技能技术,在社会竞争中不具有优势,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
二、四川农村学校改革路径探索
1.加快校点布局,整合教育资源
(1)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2]的体制。中小学布局调整应该站在全局思考,必须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一起动作,才能既解决局部的问题,又带动全局的发展。而这种调整牵涉千家万户和大量人财物的安排,既要考虑减少边远学校,又要考虑方便群众,这就必须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才能做到管理到位、政令畅通。
从2002年下半年至今,内江市资中县全面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由县统管,彻底杜绝了被乡镇挤占、挪用的情况,确保了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有了保障。全县对教育经费实行严格管理,不挤占、不挪用、不提留、不平调,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及各项保险和学校公用经费,基本做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调整县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2006年,资中县针对校点分散、条件较差、资源分散的丘区教育实际,提出构建“四级联动、整体推进”的中小学布局调整模式。总体思路是:以高中为龙头,带动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四个学段学校布局一起调整,四条战线收缩(集中),四级资源整合,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质量全面提高,促进县域各类基础教育协调发展[3]。
具体工作就是。整合高中资源,发展优质高中;利用高中资源,创建优质初中;整合小学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利用闲置资源,建设中心幼儿园。通过调整小学、初中布局,着力更新改造农村学校陈旧的教学设备、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整合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一是学校调整,使小学、初中布局逐步趋于合理;二是与调整布局有机结合,消除中小学危房、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大力发展远程教育,推进信息化建设。
(3)促进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由于资中县是四川丘陵地区的农业大县,部分农村毕业生不能进入高中继续学习,而这部分毕业生又没有一技之长,没有谋生的本事。为此,从2004年开始,资中县从在校初中生人手,实施初三分流,引导学生及早接受职业教育,将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起来。
(4)大力推进寄宿学校建设,满足留守和边远学生寄宿需求。四川是劳动力输出大省,有大量的留守儿童,《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4]。
资中县总人口132万,年外出务工人员达30万人次以上,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学生近5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总数的34.4%。资中县在若干关爱留守学生成长的方式中,重点探索建设留守学生寄宿学校。2006年至今,资中县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农村寄宿学校。龙江湖小学是内江市第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寄宿学校,被评为“内江市留守学生寄宿制示范学校”。学校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更从学生的生活及心理方面入手,积极开展关爱教育活动,引入“游戏载体构建农村寄宿制小学特色管理模式”,每个学期举办一次“游戏节”,年级每月举办一次联欢性的游戏活动,还为学生过集体生日,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健全这些孩子的人格。
2.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当教师。2007年,在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大学实行免费师范生教育,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师范教育的高度重视。通过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读师范,鼓励优秀大学生毕业从教,从入口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对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公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与此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上实施师范院校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分配的“三定向”政策。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分配政策,可以保证农村师资的来源,而且也可以减轻社会就业的压力,也是解决农村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紧缺的一个途径[5]。四川省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特岗计划”,建立了有省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专门研究解决四川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通过资格审查招聘了大量高校毕业生到全省“两基”攻坚县和部分民族地区县的农村中小学任教,认真组织岗前培训,做好合同签订和派遣工作,吸引了一批高学历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创新了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缓解了这些地方农村教师紧缺的矛盾,改善了农村教师学科结构,创新了四川省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汶川地震后,四川地震灾区通过实施“特岗计划”,招聘高素质的高校毕业生到地震灾区任教,有效解决了灾区教师紧缺矛盾,确保了灾区复学复课对教师的基本需求。
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任教。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期间,享受以下优惠待遇:从报到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
一、二类地区高定一级薪级工资,三类以上地区高定两级薪级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毕业生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晋升七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其任职年限提前一年,国家规定最低任职年限为一年的提前半年。支持艰苦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吸引四川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当地任教。鼓励国家确定的地震重灾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扩大四川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招聘量,推动地震灾区学校的“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同步提升。
(2)创新教师交流机制,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在这方面内江市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积极引进农村教师。坚持每年定向招聘一批农村教师,2012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484名,其中80%为农村教师。二是选派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建立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和县城内教师定期交流轮换制度,2008年以来选派364名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三是积极开展结对帮扶。2008年实施城区学校结对帮扶农村学校制度,11所市直中小学(职中)与农村学校结对子;2009年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将此项活动推广到全市,所有城镇中小学与农村偏远学校结对子,组织开展了物资支援、送教下乡、教学研讨等活动。四是实施片区联合教研组制度。全市组建了48个跨乡镇的联合教研组,统一开展教学研讨、学科竞赛、质量考评、“六认真”检查等活动,促进了片区内教学质量的均衡提升。五是强化乡镇中心校。统筹管理辖区教育教学职能,在部分农村中心校实行艺体、英语等紧缺学科统一“走教”式排课,克服村小教师的不足。
(3)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为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中级职称结构比例偏低、大龄教师评职难的问题,内江市对符合评聘中级职称条件、离退休不足5年的乡镇义务教育在岗教师下达专项指标,2008年解决270人,2009年解决290名,促进了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另外,为了大力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都市人事局、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在编教师市内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单位)、五城区及高新区所属学校(单位)原则上不得从郊区(市)县引进在编教师。
(4)大力加强农村教师培训,提升农村教师素质水平。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免费培训,可以有效激活教师的潜能和内在学习动机。四川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省级选拔培训3000名农村学校骨干教师,进行三年一轮的系统培训,使农村学校省级骨干教师总数达到4500人;选派10万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集中、远程培训研修。市(州)、县级负责完成其余农村教师的全员培训,同时,通过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建立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川省积极实施“国培计划”。一是完成对2971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二是培训四川省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薄弱学科省级骨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476人。为地震灾区农村中小学培训主干学科骨干教师、理化生及科学学科骨干教师、电教管理教师共800人。使参训教师能更好地在灾区教育恢复重建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灾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灾区教育软实力提升解决急需问题。充分发挥远程网络教育大规模、低成本、高效益的优势,对全省4万名农村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开展80学时的远程培训,帮助农村中小学各学科教师解决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5)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3.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1)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教育回归育人本位。为了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教育部公布了一批试点地区,希望借试点以多种途径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四川省部分市县成为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措施和办法试点地区。
《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学校方面有以下规定:“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学校要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变更课时和提高难度。不得随意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4]。对于减负,近些年教育界提出了“零作业”概念。2007年,山东利津县北宋一中实施“零作业”改革,强化校本教学研究,大力推行课堂教学改革,使学校、老师、学生走上了一条相互促进、共同成长的道路。“零作业”有其特定的内涵:基于学生的自主合作、教师的精讲精练,课堂上教师必须指导学生当堂完成知识巩固性训练;课下时间实行“零”作业,坚决杜绝布置课后机械、重复的书面作业。在执行“零作业”的同时,学生在自习课上进行“自助餐”式学习,根据自己的情况,可以选择自己想要补充学习的科目,或预习新课,或复习旧知,或练习提高。“零作业”引领老师向课堂要效率要成绩,改变了学生作业“低耗高效”的现状,把老师的教学思想统一到“二元主体和谐发展课堂教学”理念,更加注重“教育对人的启蒙与改变”的作用[6]。
(2)加快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学生的均衡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7]。这表明,加强美育是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也是把学校办成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摇篮的需要。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最主要内容和重要途径,因此加快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
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提高,有利于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加快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既是学校艺术教育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迫切要求。加快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艺术教育工作条例》,确保学校艺术教育的地位;确保艺术课程开课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如“走教”、“支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对口辅导”等多种形式,缓解专职艺术教师短缺的矛盾,保证县城和乡镇的中小学都能够按课程方案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要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素质较高的艺术教师队伍;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农村艺术教师的地位;加大投入,改善艺术教育设备条件;加强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水平。成都温江区、南充南部县、巴中平昌县是我省三个全国艺术教育实验县(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南部县提出了“让每个农村孩子都享受最基本的艺术教育”的艺术教育目标。10多年来,南部县围绕这一目标,在全县各中小学开齐艺术教育课程,开足课时;通过“专、兼、聘、培、轮”等多途径解决艺术教育师资,因地制宜地多渠道解决艺术教育器材,并先后开展了《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多维管理运行机制研究》《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等课题实验研究。此课题2004年12月通过结题鉴定,2008年获教育部一等奖。2005年,南部县《川北剪纸、店垭花灯、川北古傩民间艺术教育资源的开发研究》成果又获省政府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二等奖。
(3)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受到教育培训,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大批中高级实用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要“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人才。探索优质职业学校对农村薄弱职业学校托管、帮扶的多种办学模式”[4]。农村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应是“渗透”与“分流”两种不同模式的综合。所谓“渗透”,是指在劳动技术课中侧重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情感和吃苦耐劳精神,培养学生学习科学技术的兴趣以及技术意识、技术悟性。所谓“分流”,是指在“渗透”的基础上,对不能升学的农村学生在适当时间进行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使其具有毕业后的谋生手段及致富技术。近年来,德阳市积极探索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路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打破职教的二元结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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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十八大报告[r].新华网,2012-11-19.
[2]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z].教育部,2010-07-19.
[3]李兵.西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探索――以四川省资中县“四级联动、整体推进”校点布局调整模式的实践为例[j].西部教育研究,2010(10).
[4]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中国教育报,2010-12-23
[5]孙红梅.从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看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j].继续教育研究,2009(5).
[6]季俊昌.“零”作业:农村学校内涵发展的引爆点――利津县北宋一中“零”作业下的教学改革探索[j].山东教育,2010(9).
[7]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z].中发[1999]9号.
[作者。杨蕊嘉(1969-),女,四川三台人,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张丽娜(1980-),女,四川剑阁人,绵阳外国语学校,中教一级,在读硕士;李鹤艺(1977-),女,重庆人,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硕士。
第三篇:基层法院提升案件质量路径探索)基层法院提升案件质量路径探索
2010-12-1509:43:58
来源:中新盐城网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大量涌现,人民群众希望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愿望日益高涨。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承担着社会矛盾化解主要任务的基层法院要担负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就必须正视社会各界司法需求与基层法院发展水平之间的现实差距,从影响基层法院司法公信度提升的最主要因素即案件质量入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原因分析,寻求根本突破,实现科学发展。笔者通过对某省人民法庭2009年度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解剖,就影响案件质量的原因、提升案件质量的对策进行了探析,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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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为了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与发展,适应农村经济转型和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实行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在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差异化监管的前提下,把农村金融市场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建设、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的监管、农村金融综合协调服务等职能进一步协调统一,成立独立的“农村金融服务局”。
(五)建立农村信用社商业可持续发展与“三农”市场定位相协调的政策扶持体系
六盘水市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常常面临“有政策、无资金”的窘境。这就需要针对六盘水这样的深度贫困地区,建立正向激励、良性循环的政策、资金扶持体系。为实现农村信用社商业可持续发展与“三农”市场定位相一致,必须完善有效的利益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财政、金融、产业多层次的政策扶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