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整治一改革的看法
工作目标
1、着力整治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治,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切实解决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中的腐败问题,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环境,形成全市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体系。
2、着力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治,进一步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的纯洁,进一步优化部门形象。
3、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不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到位,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等问题,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推行阳光政务,出台一批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土地使用关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
1、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1)着力解决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审批的问题;着力解决擅自调整修改土地出让条件的问题;着力解决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责任处室:利用处
配合处室:法规处、耕保处、地籍处、土地储备中心完成时限:2011年底
(2)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规定,推进交易平台整合建设,制定交易管理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工业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建立市、县两级联网的工业用地网上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
1、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要在去年全系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排查管理和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漏补缺。重点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廉政风险评估考核机制、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廉政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以突出岗位为点、规范程序为线、完善制度为面、强化防控为主的预防腐败风险的新机制。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处室:各处室、分局、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0年底
2、开展自查自纠。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六项禁令》的要求,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在履行职责、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处室:各处室、分局、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0年底
3、严肃处理不廉洁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先行停职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一是在土地矿产审批中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二是违规操作、插手土地矿业权评估和出让的;三是利用工作之便,在项目安排、资金拨付等方面打招呼、协调动作,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四是在国土资源执法中,以权谋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执法“放水”的;五是在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六是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影响部门形象的。责任处室:办公室、监察室完成时限:2011年6月底
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十类违法违纪案件:一是在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审批中,非法批准、低价出让、擅自批准改变用地性质等行为;二是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或在招拍挂中,量身定做,滥设前置条件等行为;三是擅自修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在土地调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勘查、采矿许可证发放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五是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谋取私利等行为;六是虚报耕地复垦数量和倒卖补充耕地指标的行为;七是执法监察中,滥用自由裁量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八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有偿出让、转让、储量评审和工程项目的评估与中介机构、委托方互相串通,索贿受贿行为;十是套取专项资金、设“账外账”、“小金库”、滥支乱花、贪污挪用的行为。责任处室:监察室完成时限:2011年底
5、加强廉洁从政教育。部署开展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局中层以上干部为重点的廉政教育机制整训工作,制定出工作计划,明年分批实施。责任处室:市局“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1年底
(三)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1、深化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审批程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联网审批制度,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和资源配置方式,强化国土资源部门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职能,着力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牵头处室:办公室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局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纪检监察协调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从而形成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整体推进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五)注重统筹结合。要把“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与落实中央巡视组整改意见工作、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开展岗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与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既要深入排查问题,敢于揭摆问题,认真整改、严肃查处,又要把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推广系统中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提升形象。在开展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六)领导机关带头。市、县(市、区)局机关,要在开展“两整治、一改革”工作中走在前头,带头自查自纠、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求基层做到的,领导机关首先做到;要求大家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以机关带系统,确保“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