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汇报

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在严抓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对83家市直单位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指导,务实推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全市党纪学习教育中走在前、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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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目标要求,推动任务落实。严格对标对表中央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指导,有力有序推动落实。一是深入开展学习。统筹抓好“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指导市直各单位广泛采取书记领学、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举办读书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研学《条例》。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学《条例》。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有针对性编印《以案释纪说法》,通过“基本案情案例分析”“释纪说法”等形式,把《条例》有关条文说清说透,帮助党员干部更好把握“六大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就近就便到警示教育基地、廉洁文化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把“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做实纪律培训。把学习《条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市直机关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任职培训等,指导市直单位在各类培训班次中安排《条例》有关学习内容,发挥机关“刊网微端”资源优势,强化学习研讨和工作交流,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是积极检视整改指导市直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深入检视党支部在纪律教育、廉政建设方面的差距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的问题,及时形成“两类台账”,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严防形式主义,抓好宣传引导。坚持以良好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市直单位全面准确、不折不扣落实规定动作。一是坚持“严”的基调。明确提出不做表面文章、不随意增加“自选动作”、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不搭党纪学习教育的“便车”的“四不”要求,密切关注、及时纠正市直单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落实“减”的要求。不定期调研了解市直单位是否随意要求基层党组织填报材料,是否对党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是否搞各种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征文等,防止走偏变样、层层加码,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三是营造“浓”的氛围。统筹市直机关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平台,全面反映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展和成果成效。加强全天候网络舆情监测,坚决杜绝各种“低级红”“高级黑”,为党纪学习教育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