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国有林场改革与林业产业发展剖析
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历程与发展思路
我国的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经过50多年的建设,全国国有林场总数已达到4507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市、旗、区)。现有职工总人数6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47万人,离退休职工19万人。经营总面积9.3亿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5亿亩,森林面积6亿亩,森林蓄积量22亿立方米,分别约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18%、23%和17%。
国有林场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森林培育和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得到了社会的公认,但是,国有林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林场经济危困,职工生活困难,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发展后劲不足等,国有林场的改革迫在眉睫。
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历程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国有林场也和其他行业一样,进行了多方面改革探索,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国有林场改革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时间为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围绕着国有林场内部经营管理展开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推行场长负责制,确立场长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中心地位,以实现责任和权力的统一。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使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缩小经济核算单位,推行一级管理两级核算或两级管理三级核算,以提高经济效益。在此期间,国家提出了国有林场实行“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以短养长”的办场方针,许多林场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广开生产门路,兴办多种产业,改变了长期以来主要是单一营林生产的格局。由于当时处于物资短缺时期,国有林场通过开展多种经营生产的各类初级产品不愁没有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收入显著增加,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第二阶段:时间为上世纪9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后期。这一阶段改革,是围绕着强化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展开的。重点改革内容:一是推行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在人事制度上,打破干部与工人的界线,推行干部聘任制;在劳动制度上,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推行多种形式的分配方式,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根据岗位技能和实际劳动贡献确定职工的收入。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压缩非生产人员,充实生产第一线,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岗位责任制、生产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入手,规范内部管理,形
2成了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三是大力提倡发展职工家庭自营经济。林场创造条件并提供优惠政策,允许并鼓励职工发展种植、养殖和小型加工项目,增加职工收入。通过上述改革,国有林场的内部管理得到一定加强,经营机制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有林场多种经营生产的初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经济效益下滑,林场经济危困局面开始显现。1997年,全国国有林场出现全行业亏损。为此,中央财政从1997年开始安排国有林场扶贫专项资金,帮助国有林场解决面临的经济困难。
第三阶段。时间为上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围绕着国有林场如何摆脱困境,建立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实力的增强,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加,对林业的主导需求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家对林业的指导思想进行了及时调整,提出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林业工作的重点从以木材生产为主转向了以生态建设为主。为适应这一变化了的新形势,国家从90年代后期开始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在加大对林业投入的同时,调减木材产量,特别是地处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的省区实行了禁伐。国有林场以木材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受此影响,国有林场的经济危困加剧,进入了长达6年的全行业亏损。国有林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解决林场困难和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各级政府和
3林业主管部门就如何解决国有林场面临的困难问题、建立国有林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进行了多方面的积极探索。1999年山东省率先开展了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重点是在对林场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明确了将生态公益型林场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促进国有林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05年4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包括理顺管理体制,转换运行机制,解决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的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几年来,各地从不同角度积极探索解决国有林场问题的措施和途径,为全面推进国有林场综合配套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1.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国家投资设立国有林场的目的是大力造林、育林,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以保护和经营管理森林资源为根本任务。在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新时期,必须对国有林场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重新定位,也就是要集中精力把培育扩大森林资源作为根本任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造林绿化进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经营措施,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4二是要改革管理体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国有林场实行了近20年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管理体制,已不符合新时期林业发展的要求,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益性事业主要由政府负责、商品经营性活动主要由市场运作的职能分工,把国有林场承担的社会公益事业和以获取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商品经营性活动相对分离开来,使以承担生态建设这一公益事业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其建设所需投入主要由政府财政负责,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使以商品经营性活动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以及场办经营性项目,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运作,给予更灵活的政策,让其在市场竞争中求得更好的发展。
三是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国有林场特点的运行机制。要彻底改变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庞大,供养固定职工多,管理成本高,经济负担沉重的现状,变国家出钱养人为国家出钱办事。生态公益型林场要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和管理的难易程度,合理核定事业编制。用人上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林业生产性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由社会力量来完成,商品经营性活动面向市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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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问题。需要分门别类制定具体政策,解决不同类别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问题,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三是解决国有林场积累的债务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国有林场各类债务的具体政策,为国有林场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四是切实解决国有林场建设投入问题。要通过制定具体政策,把国有林场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营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投7入,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大扶持力度,为国有林场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