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资助政策介绍1.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包括公用经费补助,取暖费补助,双语幼儿的伙食补助,免费读本经费,农村学前“双语”聘用教师生活补助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政策
(1)农村
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为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公用经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取暖费,农村在校生的营养补助(2)城市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财政资助金,内初班的补助包括:教职工工资、生均公用经费、课本费、医疗费保险、探亲交通费等并安排大病医疗救助金。
3.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设立专项资金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简称内高班),内高班学生所需的学习、生活费(包括伙食费、装备费、校服费、假期活动费、取暖降温费、公杂费等)由办班所在城市按每生每年8000元经费安排,自治区财政按每生2700元承担学生的探亲交通费和部分学习、生活及医疗保险费用费用,并把每年安排大病医疗救助金100万
(2)自治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在包括喀什在内的11个内初班办班城市考社区内高中班,在校生所需的学习、生活费(包括伙食费、装备费、校服费、假期活动费、取暖降温费、公杂费等)和医疗费由自治区财政安排经费解决。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从2010年秋季学起起,国家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补助,其中南疆四地州资助面积达到100%(4)国家对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在校生实施免学费、免住宿费、教材费政策。(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惠计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雨润计划。该计划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提供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用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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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要求,切实加快推进南疆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整体提升我区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主要包括:
1.帮助提升管理水平2.加强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3.加强专业教师和管理对去建设4.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5.开展设备援助和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