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述职报告

自2003年10月至2005年10月,在上级领导和财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牢记自己的职责,始终把组织信任挂在心上,在抓好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同时,严格要求、严格自律,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上级的各项规定,保证了经费物资的正确使用,维护了全体干警的利益。现结合有关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述职:

一、狠抓管理,促进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制度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两年来,为抓好财务管理,我注重在执行财经法规和标准制度上下功夫,落实了财务管理措施,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经费计划管理制度

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严格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经费收支计划。对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了月有计划,周有安排。

2、严格落实经费核算制度

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按要求组织经费核算。要求取得的原始发票必须要素齐全,由经手人、验收人、法院领导签章后方可报销。对要素及手续不全的发票,不得作报销凭证。

3、严格落实现金管理制度

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坚决不允许私借、挪用公款和以“白条”抵现金。工资、补贴做到随到随发,确保安全。

4、严格落实实物验收和逐日消耗登记制度

对采购的各种物质,由专人认真验收登记,做到钱物相符,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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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坚持“以廉为本”的原则,不拿不占单位及所属人员一分一毫。特别在办案、基建、干部提升等重大关键问题上,坚持不喝请酒、不收送礼。

我月收入****元,家属月收入***余元,现有存款*****余元。

以上是我的经济责任述职报告,请领导和同志们监督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