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教育系统2022年安全稳定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全区深化教育事业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高效优质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增强师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知险避险以及自救自助能力

(二)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治

(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涉校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抓好法律法规在学校落实落地

(五)提高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及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

(六)2022年全区教育系统不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舆情事件,不发生校园暴力恐怖事件,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重点,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1.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管副校(园)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夯实全员抓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各校(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及时发布每月安全教育主题、每周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预警信息。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切实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校园救助系统,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应急演练观摩活动1次以上,通过观摩学习活动不断推动应急演练水平提升和实战效能。学校还要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会、办好家长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来强化学生监护人的法律意识,通过明确家长在学生安全管理问题上的责任,使其提高责任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切实防范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校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工作指南》要求落实好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交通、饮食、校舍、消防、饮用水、锅炉、危险化学品、住校生、地质灾害等安全管理员及安全协管员和校医、保健教师工作职责。强化理论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认真组织安全管理员和全体教职工学习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每学期不少于2次,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使每个安全管理员和教职工明确教育与管理的责任。

4.进一步突出强化“三防”建设。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一要提高学校“人防”能力,明确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学校要建立健全进出校门检查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制度,预防社会不良人员骚扰校园,侵害师生事件的发生,严格把好学校的第一道防线。二要加大学校“技防”力度,逐步提高校园治安防控的技术改造,通过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重点部位报警系统,加强对学校的治安管理,严防校园责任事故的发生三要提升学校“物防”效果。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学校要通过增加安全经费投入,增添、更换和改造学校的安全管理保护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学校的物防效果,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5.抓好学校内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每天上学和放学时间,做好学生护送工作,学校值日领导和老师以及护校队要到校门口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劝阻和制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每学期开学要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非上、放学时间都要关闭学校大门,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每堂课要实行学生点名制度,体育课和活动课要实行上下课“两点名”制度,发现学生缺课或无故不到校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通知学生家长;寄宿制学校每天午休、晚眠都要对寄宿生进行点名,要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学校协管员每天要不定时巡逻校园;学校领导每天要巡查校园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妥善解决;学校每周要利用升旗仪式时间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每个月要召开一次安全主题校会,总结本月的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6.加强校内外师生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实行重大活动报批制度,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均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请区教育局审批。凡举办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校运会、外出考试等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在推演或演练证明预案可行后方可实施。

7.做好预防邪教渗透校园工作。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积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传宗教问题,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以资助、夏令营等各种形式在校园从事渗透和传教活动、严防师生参与传教活动或被拉拢入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反邪教工作的通如》(桂教安稳密〔20**〕1号)要求,建立健全反邪教工作机制,把反邪教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引导师生远离邪教、抵制邪教。

(二)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演练,提高师生自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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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园)要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痕迹管理,促进工作台账资料管理规范化。一是专人(兼职)负责,做好安全文档收集、归档工作;二是专柜(盒)管理,所有安全资料,要求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分门别类、专盒归档;三是专本记录,学校要用专门的笔记本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活动等情况进行全程记录,确保资料齐全、痕迹清晰;四是建立全区学校安全隐患信息库,准确掌握各校安全隐患情况,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学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档案,有规范的排查隐患治理登记表册,每次检查均要有记载签名、有隐患整改责任人、有隐患整改情况督查人。做好“安全月报表”报送工作,每月的“安全月报表”经学校领导审阅签名后,于次月的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区教育局学校政策法规安全股。联系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123456789@163.com。突发重大安全事件时,要在1小时内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区教育局报告,并在2小时内将书面汇报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局政策法规安全股。

(八)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对校(园)长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师生伤亡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