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时间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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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