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花园式单位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县教育系统有关单位全面完成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创造适宜、优美的校园育人环境和人文居住环境,不断增强教育文化内涵。
二、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开展,在教育系统现有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利用一年的时间,县教育局、职业中专、第三实验学校、县一中、县二中创成花园式单位,为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要组织好中小学生认养、管理城区绿化树木的活动;宣传并教育中小学生形成爱绿、植绿、护绿的意识和习惯。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3月——4月)
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创花园式单位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大力宣传,呼吁师生及家长共同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9月)
1、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展开创建工作,积极扩大绿化面积,提高单位绿化率。
2、6月前完成花园式单位的申报材料,上报建设局,并力争通过。
(三)巩固提高阶段(10——11月)
1、对照创建标准,请相关部门的专家现场指导,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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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搞好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增加绿化面积的积极意义及创建花园式单位的重要性,增强全体师生的绿化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三是筹措资金,全力推进。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推动工作实施;本着与单位文化氛围相和谐的原则,多方论证,精心规划,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花园式单位争创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