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
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教育政策的前期论证与可行性研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与重点
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的推进实施,就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研究,更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研究选题参考见《湖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也可以根据申报范围和重点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管理办法(试行)》(鄂教政法〔2014〕3号)和《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鄂教规〔2011〕6号)执行,项目申报人(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部门项目申报人(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项目申报人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个项目申报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承担省教育厅以往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项目。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研究项目以单位名义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3份(含原件3份,复印件10份),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单位公章。报纸质版的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申报推荐限额
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总数控制50项左右,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和研究实力,认真组织推荐申报,每个单位推荐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四、项目评审与公布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按照科学、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复核,确定立项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向研究项目承担单位下达项目任务通知书。
五、其他要求
1.受理项目申报最后截止日期为5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申报信息准确真实,如发现违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昌志刚收(邮编430071),联系电话:027-87328217,邮箱:
357489141@.com。
附件:
1.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指南
2.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
湖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
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2.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3.教育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研究
4.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研究
5.湖北教育现代化2035研究
6.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研究
7.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研究
8.全面振兴乡村教育研究
9.加快推进教育新基建研究
10.新发展阶段湖北教育改革发展方位研究
11.贯彻新发展理念湖北教育改革成效研究
12.构建新发展格局湖北教育改革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13.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研究
14.长江经济带教育发展改革研究
15.湖北高等教育服务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研究
16.湖北省学校法治建设研究
17.中小学管理立法研究
18.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的协同机制
19.湖北省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研究
20.中小学法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21.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研究
21.湖北省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研究
22.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研究
22.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课程建设研究
23.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研究
24.全面提升乡村教师地位、待遇研究
25.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26.整治校外环境机制研究
27.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发展评价研究
28.湖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研究
29.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考试处罚程序性问题研究
30.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的学业水平考试研究
31.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研究
32.新时代湖北师范教育改革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33.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研究
34.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研究
35.调整优化学科结构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研究
36.省属高校分类发展与办学定位研究
37.湖北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研究
38.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风险预警与干预机制研究
39.湖北省职业院校办学能力监测评价研究
40.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的理论创新与实践路径研究
41.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创新与实践
42.湖北教育援疆、援藏工作研究
43.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对策研究
附件2
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
——教育改革发展专项
申
请
书
课
题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
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
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
_________
申请者承诺书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省教育厅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名):
年
月
日
表
注
意
事
项
1、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2、主
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4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3、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重点项目填b,选一般项目填c等。
4、学科分类——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进行分类。
5、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湖北大学人文学院不能填成湖大人文学院。
6、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7、主要参加者——指实际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8、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9、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
课题名称
主题词
项目类别
a.委托项目
b.重点项目
c.一般项目
负责人姓名
性别
民族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月
日
资助金额(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