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加强收费管理通知

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强农惠家政策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肃义务教育教育收费纪律,巩固规范教育收费成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加强收费管理,现就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认识

近几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执行各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一手抓投入,一手抓规范,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着力构建规范收费的长效保障机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不足仍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矛盾,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仍是我们长期面临的重要工作。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今年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考核验收和“强农惠民政策专项检查”为契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规范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巩固治理成果。

二、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各义务教育学校除可向自愿在学校进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能收取或代其他任何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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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各学校不得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中小学生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有偿补课。

四、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各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所属学校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的乱收费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