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深化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学校特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意义
1、学校干部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教育的各个方面,自觉做出表率,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以良好的风气扎实推进学校发展。
2、提高加强制度建设实效性,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杜绝为学生代办所得回扣使用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依照有关法规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和经济财务管理行为。
3、学校管理人员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班组、深入一线、深入课堂、深入学生,加强调研,努力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师生关系。
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具体内容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情况。
2、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班组了解群众的思想和情绪,为教职员工多办实事的情况。
3、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光明磊落,胸襟坦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4、加强团结,保持领导班子的思想统一,不搞小团体或为小团体维权的情况。
5、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选拔聘用干部的情况。
6、不经商,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的情况。
7、不在老师职称晋升、学历提高、奖金发放等敏感问题上以权谋私的情况。
8、本年度学校完成教育教学的指标情况,及学校所取得的成绩。
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对象
1、学校校级党政领导接受区教育党委的考核,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全体员工述职述廉。
2、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向校级党政领导及全体教代会代表述职述廉。
四、述职的同时要进行民主测评。
第二篇: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深化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学校特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意义
1、学校干部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教育的各个方面,自觉做出表率,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以良好的风气扎实推进学校发展。
2、提高加强制度建设实效性,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杜绝为学生代办所得回扣使用不规范现象的发生。依照有关法规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和经济财务管理行为。
3、学校管理人员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班组、深入一线、深入课堂、深入学生,加强调研,努力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师生关系。
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具体内容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情况。
2、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班组了解群众的思想和情绪,为教职员工多办实事的情况。
3、坚持民主生活制度,光明磊落,胸襟坦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4、加强团结,保持领导班子的思想统一,不搞小团体或为小团体维权的情况。
5、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选拔聘用干部的情况。
6、不经商,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的情况。
7、不在老师职称晋升、学历提高、奖金发放等敏感问题上以权谋私的情况。
8、本年度学校完成教育教学的指标情况,及学校所取得的成绩。
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对象
1、学校校级党政领导接受区教育党委的考核,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全体员工述职述廉。
2、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向校级党政领导及全体教代会代表述职述廉。
四、述职的同时要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落实,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的主体及其职责。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是进行述职述廉的主体;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一年来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主要包括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学习党政纪条规和接受廉政教育、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工作作风与生活作风以及个人年度工作业绩与奖惩情况等;
(三)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针对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而采取的整改措施,对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本人应承担哪些责任等。
四、述职述廉工作开展时间。每年年末,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结合年度总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进行述职述廉。
五、述职述廉的范围。各乡镇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的人员范围为:乡镇直机关单位的党政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及个私企业代表参加;县直各单位,由全体机关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参加。
六、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扩大到工作联系较广的单位中进行。
(二)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报告班子以及班子成员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前,要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视情况派员参加。述职述廉后10天内,将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的《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表》和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单位留存一份。
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廉政勤政情况,述职述廉的内容纳入人大述职、民主生活会、干部考察、廉政谈话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八、监督检查和考评。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县纪委牵头,每年对部分乡镇、县直单位进行抽查和考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民主测评。组织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测评结果差票率达30%以上的,对其实行责任追究或作出组织处理。
(二)个别访谈。由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掌握的情况,向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等知情人进行个别访谈。
(三)查看原始资料。详细查看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制、落实反腐败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方面的文件、简报、总结、会议记录等。
(四)综合评价。由考核组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调查核实情况、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干部是否勤政廉政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得分较低,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县纪委将采取诫勉谈话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等形式,帮助提高认识,督促纠正错误。
白家庄镇述职述廉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镇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述职述廉的范围为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第三条述职述廉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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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政正职领导按区教委指定的时间进行述职述廉及测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于每年12月份完成。
二o一o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