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在”十一五”规划期间联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计划时期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十一五”规划期间,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在推荐,评比过程中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省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从各省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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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地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或核减该省当年的推荐名额.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或核减该省下一年度的推荐名额.
(四)注重实效,动态管理.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获奖单位和个人,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或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相关主管部门要制定组织和指导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科普活动的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相应职责,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支持力度,使其在农村科普工作中取得更大成效.